幼兒園老師虐童可以換學校,父母虐童能換爹媽嗎?_風聞
平骧-前央企法律顾问、前检察官、现律师2018-12-24 09:12
22日,一段疑似虐童的視頻在網上流傳開來。視頻中,一名身穿校服的小女孩多次遭到一對成年男女推搡、摔打、撕扯頭髮等暴力行為,場面十分令人揪心。23日下午13時許,北京青年報記者從深圳警方瞭解到,目前寶安區警方、婦聯等相關部門均已介入調查。14時20分,記者又就此次事件聯繫了寶安區婦聯,據工作人員介紹,目前婦聯正就此事展開調查,後續將就本次事件發佈聲明。
幼兒園老師虐童可以換學校,父母虐童能換爹媽嗎?
這是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現在輿論關注到這個事了,公安也介入了,對家長批評教育一下,更嚴厲點的拘留幾天,可能就算給大家一個交代了。但是禽獸父母過兩天放出來了又回到家,孩子怎麼辦?
就怕會變本加厲。
當父母已經確定是爛人的時候,社會就要出來幫孩子兜底了。
《反家庭暴力法》規定了人身保護令制度,一旦向法院申請,法院作出了裁定就可以:
(一)禁止被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請人騷擾、跟蹤、接觸申請人及其相關近親屬;
(三)責令被申請人遷出申請人住所;
孩子還小當然沒有能力去法院申請了,這時候法律規定的其他部門要動起來,公安機關、婦女聯合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這些都是法定的義務主體,必須幫着孩子去申請保護令。
除了申請保護令先保護孩子的人身安全,民政部門還要抓緊時間把孩子安置到庇護所和福利機構,這些同樣都是法律規定的義務。 否則,即便拿到了法院的保護令,孩子跟家長共處一室還指望不讓跟蹤、騷擾和接觸?
目前新聞只是報道了婦聯、公安機關介入,其他同樣該動起來的部門還沒有動靜。既然輿論已經關注了這個事情,那我們關注的焦點不應該只是處罰的結果、官方的通告,還要繼續關注後續孩子的生活和保障。
因為如果我們關注這些,孩子或許還有救,如果我們不關注,其他部門會不會依法履責還真不敢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