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音樂變了_風聞
北方公园NorthPark-北方公园NorthPark官方账号-流行文化里真正值得被谈论的部分2018-12-26 15:46
文章首發於公眾號:北方公園NorthPark
作者:王小笨
什麼是流行音樂(Pop)?
在過去的三十年裏,這個概念既可以指從聽眾數量上反映出的音樂受歡迎程度,也可以單純指某種具體的音樂,但通常情況下這兩者是重合的。
上溯到80年代,我們會説邁克爾·傑克遜或者麥當娜的音樂是毫無疑問的流行音樂,近一點的 Justin Timberlake、Katy Perry、Lady Gaga、Taylor Swift 這些巨星每個人也都有自己鮮明的風格。簡單來説,就是一招鮮吃遍天。
但在過去這幾年,由於流媒體的全面上位,流行音樂傳統的二元結構被打破,越來越多的小眾音樂成了討論的焦點,《紐約時報》管這個叫流行 2.0(Pop 2.0)。
流行 2.0 的典型特徵就是雖然音樂的來源和風格多樣,但都遵循着自己的一套玩法,用《紐約時報》的話説,“過去幾十年來,這是流行音樂的成功手冊第一次更新,它也顯著重塑了美國之聲。”
現在 hip-hop 幾乎統治了流媒體,拉丁 trap 、雷擊頓和 k-pop 則在 YouTube 上非常火爆,這些因素都導致如今的 Billboard 榜和十年前相比大不一樣。
以2018年8月最後一週的 B 榜為例,專輯榜排在第一的是 BTS 的“Love Yourself: Answer,”,那一週排在第七位的是波多黎各歌手 Ozuna 的“Aura” (他還是今年 YouTube 上播放量最高的歌手),前十里剩下的八位全是 hip-hop 歌手。
雖然這些歌手的音樂不盡相同,但他們有一系列共同的特徵:比如他們都是既説唱又演唱,而且會根據情況調整二者的比例;他們的情緒通常是憂鬱的;他們的音樂都借鑑 trap 和南部説唱;他們都很會搞社交媒體。
Streaming-oriented hip-hop,punkish SoundCloud rap,bulbous Latin trap,chaotic K-pop 這些看似小眾的音樂,正在顛覆既有的流行音樂的定義,它們讓 Pop 這種音樂風格變得不再流行,“現在是時候讓我們考慮把水果姐、賈老闆和小甜甜的那種音樂,僅僅當成是 Pop 音樂的一個分支。”
當然對整個玩法改變最大的還是 hip-hop,得益於它自身的多變性和豐富性,當其它類型的歌手還在拼命榨取傳統模式的最後價值時,hip-hop 早就探索出線上發行 mixtape、賣來電鈴聲、病毒式舞蹈等等新打法,毫不誇張地説過去15年來每一個音樂-互聯網領域的革命都最先發生在 hip-hop 中。
Drake 被看作是這場由 hip-hop 掀起的革命的代表人物,《紐約時報》就説,“如果有 Pop 2.0 時代的北極星,那個人就是 Drake。這個領域裏幾乎每一個重要的明星或者變革都能直接或者間接追溯到他這裏。”
Drake 效應最顯著的就是在流媒體領域,以 Travis Scott 今年的專輯《Astroworld》裏 feat Drake 的那首‘Sicko Mode’為例,在專輯發行的第一週,它的流媒體播放量在整張專輯中的佔比是15%,而等到第17周時,這首歌的佔比就達到了71%,這就是流媒體之王帶來的長尾效應。
不過《紐約時報》還分析了幾位重點歌手的命運,水果姐和賈老闆雖然現在還能靠着巡演掙錢,但是模式太老舊,很快就會被淘汰;Adele 可能還好,因為她有一套自己的生態體系,火星哥也差不多;蕾哈娜在流行 2.0 時代算是施展空間最大的,因為她的音樂本身就風格多變;至於黃老闆這種,這不是已經暗示自己要和 BTS 合作了嘛。
換到我們的話語體系下,流行音樂大概就是通殺幾十年的芭樂情歌,雖然年輕一代的偶像歌手都瞧不上它,都在盡力擁抱國外的流行元素,但當你回看這一年火爆到出圈的幾首歌,摘下星星或者我正在看着你,還不都是芭樂情歌的變種。
説唱或者民謠這些相對小眾的風格,看似各自熱鬧了幾年,但本質上都是服務於綜藝這個娛樂生態的,指望它們來改變音樂生態?還是先想想恰飯比較現實。
12月的華語樂壇因為“金曲歌后大混戰”顯得格外熱鬧,但你仔細聽一聽那些專輯,基本還是芭樂情歌的底子,加一點電子元素就敢宣傳自己是顛覆自我了,所以什麼流行 2.0 不 2.0,真的是否認三連:我不是,我沒有,別瞎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