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温:中央《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134364-往事随心2018-12-26 13:03
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
(一九八一年六月二十七日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一致通過)
(12)在過渡時期中,我們黨創造性地開闢了一條適合中國特點的社會主義改造的道路。對資本主義工商業,我們創造了委託加工、計劃訂貨、統購包銷、委託經銷代銷、公私合營、全行業公私合營等一系列從低級到高級的國家資本主義的過渡形式,最後實現了馬克思和列寧曾經設想過的對資產階級的和平贖買。對個體農業,我們遵循自願互利、典型示範和國家幫助的原則,創造了從臨時互助組和常年互助組,發展到半社會主義性質的初級農業生產合作社,再發展到社會主義性質的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的過渡形式。對於個體手工業的改造,也採取了類似的方法。在改造過程中,國家資本主義經濟和合作經濟表現了明顯的優越性。到一九五六年,全國絕大部分地區基本上完成了對生產資料私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這項工作中也有缺點和偏差。在一九五五年夏季以後,農業合作化以及對手工業和個體商業的改造要求過急,工作過粗,改變過快,形式也過於簡單劃一,以致在長期間遺留了一些問題。一九五六年資本主義工商業改造基本完成以後,對於一部分原工商業者的使用和處理也不很適當。但整個來説,在一個幾億人口的大國中比較順利地實現瞭如此複雜、困難和深刻的社會變革,促進了工農業和整個國民經濟的發展,這的確是偉大的歷史性勝利。
(17)這十年中,黨的工作在指導方針上有過嚴重失誤,經歷了曲折的發展過程。
但是,左傾錯誤在經濟工作的指導思想上並未得到徹底糾正,而在政治和思想文化方面還有發展。在一九六二年九月的八屆十中全會上,毛澤東同志把社會主義社會中一定範圍內存在的階級鬥爭擴大化和絕對化,發展了他在一九五七年反右派鬥爭以後提出的無產階級同資產階級的矛盾仍然是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的觀點,進一步斷言在整個社會主義歷史階段資產階級都將存在和企圖復辟,併成為黨內產生修正主義的根源。一九六三年至一九六五年間,在部分農村和少數城市基層開展的社會主義教育運動,雖然對於解決幹部作風和經濟管理等方面的問題起了一定作用,但由於把這些不同性質的問題都認為是階級鬥爭或者是階級鬥爭在黨內的反映,在一九六四年下半年使不少基層幹部受到不應有的打擊,在一九六五年初又錯誤地提出了運動的重點是整所謂“黨內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在意識形態領域,也對一些文藝作品、學術觀點和文藝界學術界的一些代表人物進行了錯誤的、過火的政治批判,在對待知識分子問題、教育科學文化問題上發生了愈來愈嚴重的左的偏差,並且在後來發展成為“文化大革命”的導火線。不過,這些錯誤當時還沒有達到支配全局的程度。
(19)一九六六年五月至一九七六年十月的“文化大革命”,使黨、國家和人民遭到建國以來最嚴重的挫折和損失。這場“文化大革命”是毛澤東同志發動和領導的。他的主要論點是:一大批資產階級的代表人物、反革命的修正主義分子,已經混進黨裏、政府裏、軍隊裏和文化領域的各界裏,相當大的一個多數的單位的領導權已經不在馬克思主義者和人民羣眾手裏。黨內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在中央形成了一個資產階級司令部,它有一條修正主義的政治路線和組織路線,在各省、市、自治區和中央各部門都有代理人。過去的各種鬥爭都不能解決問題,只有實行文化大革命,公開地、全面地、自下而上地發動廣大羣眾來揭發上述的黑暗面,才能把被走資派篡奪的權力重新奪回來。這實質上是一個階級推翻一個階級的政治大革命,以後還要進行多次。這些論點主要地出現在作為“文化大革命”綱領性文件的《五·一六通知》和黨的九大的政治報告中,並曾被概括成為所謂“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理論”,從而使“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一語有了特定的含義。毛澤東同志發動“文化大革命”的這些左傾錯誤論點,明顯地脱離了作為馬克思列寧主義普遍原理和中國革命具體實踐相結合的毛澤東思想的軌道,必須把它們同毛澤東思想完全區別開來。至於毛澤東同志所重用過的林彪、江青等人,他們組成兩個陰謀奪取最高權力的反革命集團,利用毛澤東同志的錯誤,揹着他進行了大量禍國殃民的罪惡活動,這完全是另外一種性質的問題。他們的反革命行罪已被充分揭露,所以本決議不多加論列。
(20)“文化大革命”的歷史,證明**毛澤東同志發動“文化大革命”的主要論點既不符合馬克思列寧主義,也不符合中國實際。**這些論點對當時我國階級形勢以及黨和國家政治狀況的估計,是完全錯誤的。
一、“文化大革命”被説成是同修正主義路線或資本主義道路的鬥爭,這個説法根本沒有事實根據,並且在一系列重大理論和政策問題上混淆了是非。“文化大革命”中被當作修正主義或資本主義批判的許多東西,實際上正是馬克思主義原理和社會主義原則,其中很多是毛澤東同志自己過去提出或支持過的。“文化大革命”否定了建國以來十七年大量的正確方針政策和成就,這實際上也就在很大程度上否定了包括毛澤東同志自己在內的黨中央和人民政府的工作,否定了全國各族人民建設社會主義的艱苦卓絕的奮鬥。
二、上述的是非混淆必然導致敵我的混淆。“文化大革命”所打倒的**“走資派”,是黨和國家各級組織中的領導幹部,即社會主義事業的骨幹力量**。黨內根本不存在所謂以劉少奇、鄧小平為首的“資產階級司令部”。確鑿的事實證明,硬加給劉少奇同志的所謂“判徒”、“內奸”、“工賊”的罪名,完全是林彪、江青等人的誣陷。八屆十二中全會對劉少奇同志所作的政治結論和組織處理,是完全錯誤的。“文化大革命”對所謂“反動學術權威”的批判,使許多有才能、有成就的知識分子遭到打擊和迫害,也嚴重地混淆了敵我。
三、“文化大革命”名義上是直接依靠羣眾,實際上既脱離了黨的組織,又脱離了廣大羣眾。運動開始後,黨的各級組織普遍受到衝擊並陷於癱瘓、半癱瘓狀態,黨的各級領導幹部普遍受到批判和鬥爭,廣大黨員被停止了組織生活,黨長期依靠的許多積極分子和基本羣眾受到排斥。“文化大革命”初期被捲入運動的大多數人,是出於對毛澤東同志和黨的信賴,但是除了極少數極端分子以外,他們也不贊成對黨的各級領導幹部進行殘酷鬥爭。後來,他們經過不同的曲折道路而提高覺悟之後,逐步對“文化大革命”採取懷疑觀望以至抵制反對的態度,許多人因此也遭到了程度不同的打擊。以上這些情況,不可避免地給一些投機分子、野心分子、陰謀分子以可乘之機,其中有不少人還被提拔到了重要的以至非常重要的地位。
四、實踐證明,**“文化大革命”不是也不可能是任何意義上的革命或社會進步。**它根本不是“亂了敵人”而只是亂了自己,因而始終沒有也不可能由“天下大亂”達到“天下大治”。在我國,在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政權建立以後,尤其是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剝削階級作為階級已經消滅以後,雖然社會主義革命的任務還沒有最後完成,但是革命的內容和方法已經同過去根本不同。對於黨和國家肌體中確實存在的某些陰暗面,當然需要作出恰當的估計並運用符合憲法、法律和黨章的正確措施加以解決,但決不應該採取“文化大革命”的理論和方法。在社會主義條件下進行所謂“一個階級推翻一個階級”的政治大革命,既沒有經濟基礎,也沒有政治基礎。它必然提不出任何建設性的綱領,而只能造成嚴重的混亂、破壞和倒退。歷史已經判明,“文化大革命”是一場由領導者錯誤發動,被反革命集團利用,給黨、國家和各族人民帶來嚴重災難的內亂。
點評:中央對於毛澤東的評價是全面、客觀、公正的!對於那些對於改革開放心懷不滿,通過片面誇大毛澤東個人歷史作用,否定改革開放,詆譭中央現行經濟政策的言行,我們要保持清醒認識,自決和中央精神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