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奪公交車方向盤毆打司機 鎮江一女子被判緩刑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2018-12-27 22:50

圖為鎮江市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庭審直播現場。 官網截圖 攝
中新網南京12月27日電 (記者 崔佳明)鎮江女子朱某香因為一點小事賭氣,搶奪正在行駛中公交車方向盤、毆打司機。12月26日下午,鎮江市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並同步進行了網絡直播。法院判決,被告人朱某香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8年10月14日16時許,鎮江新區女子朱某香在鎮江市丁卯橋路義烏小商品城公交站,登上駛向姚橋方向載有乘客10餘人的211路公交車,並讓駕駛員田某(女,40歲)帶物品至石橋公交站,遭拒絕後即在車廂內尋找乘客幫助攜帶物品。
駕駛員田某在詢問朱某香是否下車無回應後,發動公交車駛入道路。朱某香見狀用腳踢後門要求下車,未果後又衝到車頭用腳踢投幣箱,坐在田身上搶奪方向盤。田某緊急制動,將車停在丁卯橋路與經九路十字路口的道路上,朱某香面對田某坐在公交車方向盤上,用手擊打田某頭部。
法院認為,被告人朱某香以搶奪正在行駛中公交車方向盤、毆打司機等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其行為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而朱某香案發後自動投案,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從輕或減輕處罰。被告人朱某香已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並取得被害人的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
綜合考慮被告人朱某香犯罪的事實、情節、認罪悔罪態度,鎮江市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決定對被告人朱某香減輕處罰,並適用緩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