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虐童案“我打的是我的女兒!”:親密關係中的界限感有多重要?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39951-2018-12-27 09:01
文/李亦然
來源/拾文化
親密關係中,
界限感就意味着彼此的尊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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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的是我女兒!”
母女關係就等於合理化暴力?
昨天,一則長達4分鐘的視頻,在朋友圈裏悄然傳播,每一個看過這個視頻,哪怕僅僅一眼的人,都會悲憤不已。
這則視頻,就是最近全網熱傳的深圳虐童事件的視頻:
視頻來源:騰訊
在這段短短四分鐘的視頻裏,一對父母和一個男孩,對着一個小女孩無故毆打,甚至用手揪着頭髮把她拖到地上,還用手臂粗的棍子暴打。
就連弟弟,那個視頻中的男孩也照着大人有樣學樣,沒事就伸出手抓向姐姐,對姐姐施暴。
這個姐姐,在整個家庭裏毫無地位——在持續的虐打之中,她始終面色沉靜,被媽媽推倒就自己爬起來,被甩開了皮筋就自己重新捆上,被媽媽爸爸輪番掌摑,就自己重新坐好:



如果不是習慣性地被虐待、毆打,一個年僅八歲的女孩,怎麼會對暴力行為如此容忍?
關於視頻的來源,據最早發佈視頻的微博網友“王華禮”稱,該視頻是從一個家庭監控app上下載的,賬號密碼是女孩的父親劉某華的牌友提供。該牌友一次在無意間看到了視頻裏有虐童情況,在持續關注一個月後向“王華禮”爆料。
“王華禮”稱,看到視頻後他聯繫過劉某華,對方説“關你屁事”。然後轉身回家,繼續持續性地虐待、毆打女兒。
視頻曝光之後,很多人震驚地説道:這一定是女孩的養父母!親生父母不可能下手這麼重!但是後續的警察證實,劉某華等,的的確確是女孩的親生父母。
只是,在父親劉某華和母親的心裏,他們從來沒把女兒當作生命來看,只當作自己的附屬品來看。劉某華等人只打女兒,不打兒子,甚至還縱容兒子一起打姐姐,很難不讓人認為,這個家裏存在嚴重的重男輕女,而警察曝光的劉某華夫妻感情不和,時常家暴妻子更是佐證了一個事實:
全家人,都沒把女兒當作一個獨立的生命來看待,而當作是一種附屬品。我打的是我女兒,似乎就合理化了。
劉某華家暴妻子的時候,一定想的也是:我打的是我老婆,這很合理。而劉某華和妻子虐待女兒,一定想的也是:我打的是我的女兒,這很合理。弟弟對姐姐施暴,一定想的也是:我打的是我的姐姐,這很合理。
暴力這事,似乎只要沾染上了親屬關係,就變得很合理了。不知道這麼多年過去,大家還記得小蘇麗事件嗎?小蘇麗,是青海省西寧市女童,她因受親生的母親燕志雲長年虐待,並以熱油燙傷喉嚨,於1993年3月10日凌晨在家中死亡。
燕志雲的家庭,和這個家庭就很類似。
你知道在警察審問燕志云為何虐待女兒的時候,燕志雲是怎麼回答的嗎?她説:“俺老孃的孩子,我想怎麼打就怎麼打,就算我打死了也沒法判我死刑,你們管不着!”
在上千年的傳統思想裏,有些人形成了一種固有印象:孩子是父母的私人財產。父母如何管教孩子,是寵愛,還是虐待,外人管不着,法律更是管不着。
劉某華的家庭關係中,女兒就相當於一件物件,和桌子、椅子這些東西沒什麼區別。再加上重男輕女思想的影響,更是覺得只需要疼愛兒子就好,女兒就可以隨意用來發泄情緒,當作壞情緒的垃圾桶。
但是事實上,無論法律還是情誼上,女兒,也是獨立的個體。你的女兒並非是你的女兒,你只是生育她的人,但是她的人格,獨屬於她自己。然而無奈的是,在太多的封建式家庭結構中,人與人毫無界限感。
這些話,相信你聽得耳朵都起繭了:
“我打的是我的女兒!”“我打的是我老婆!”“我殺的是我的媽媽,我又沒殺別人!”
所有的暴力包裝上“親屬”二字,似乎就成了合理的行為,但是——陌生人之間尚且講究界限感,憑什麼親密關係就可以破壞“界限”二字!
2
“我打的是我老婆!”
步入婚姻就等於合理化暴力?
關於家暴,最近有一部上映不久的電影叫做《你好,之華》,其中,胡歌就飾演了一個家暴男的形象。在這部電影中,天仙一般的學霸之南,讀大學時愛上了食堂裏剁白菜的小子張超,並義無反顧地與張超結了婚。
圖片來源:《你好,之華》劇照
劇情到這裏,就是兩個人因為愛情而突破了階層相結合的可歌可泣的愛情故事。但是結婚之後,家暴令這個家庭支離破碎。但最大的問題還不在於家暴,而在於家暴的原因——
“之南這個女人太無聊了,她一點女人味兒都沒有,整天畏畏縮縮,我看着就想打。”
從張超的話裏我們可以看出,他的家暴,來源於他的自卑。因為他是從天之驕子的身旁撬到了全校最漂亮的女生,他與之南思想並不對等,在之南的世界裏找不到存在感,只有虐待、家暴之南,才能夠讓他獲得勝利的快感。
而且在張超的意識裏,結婚前的之南是值得付出生命去仰望的明星,結婚後的之南卻是自己的私有物品——家暴是理所當然。
僅僅多了一張結婚證,張超就連打人都更加理直氣壯了。

家暴有多麼普遍,性質有多麼惡劣?從《中國反家暴》紀實中可以窺見一斑:
1999年,李翠翠19歲的時候和未婚夫發生爭吵,未婚夫喪心病狂竟然將她的眼睛用手挖了出來。李翠翠想要離婚,父母卻勸説李翠翠,男人打女人是天經地義。
楊豔梅,結婚後多次無緣無故被丈夫毆打,求助父母后,父母卻説:“他打你別吭聲,攤上這樣的人也沒辦法,他打死你了這是你的命”。
董珊珊,和貿易公司老闆王光宇結婚之後,王光宇強迫她脱光衣服,趴在客廳落地窗,沒有任何窗簾遮擋,用強光照射,以此羞辱她。董珊珊不堪忍受8次報警無人理會後,王光宇將其監禁50天把她折磨至死……
換個角度看,《中國反家暴紀實》也是一部《暴力行為保護法》,為什麼?因為以上的所有暴力行為如果發生在陌生人之間,量刑可能直接就是無期。
但是因為發生在夫妻之間,都會考慮“情感糾紛”這一項,因此量刑會大大減少,即便如王光宇一般家暴導致妻子死亡,也只是判處了八年左右,如今早已出獄,娶了23歲的新媳婦之後,劣性不改,繼續家暴。
一張結婚證,似乎就讓暴力行為變得合理化了。
而在紀錄片《中國反家暴紀實》中,李陽的老婆亦有出鏡,但是李陽卻對自己家暴的事實供認不諱並自豪地説道:
「我打老婆的事,我有沒有羞恥感?臉紅不紅?一點兒都不紅,為什麼?正常的。」
即便是家暴七年之後,在媒體問起當初家暴事件的時候,李陽依然回答道:打人的錯誤並不算多嚴重的錯誤。言語之間甚至頗有得意。倘若你問李陽為什麼,他估計會回答:我打的是我的老婆,又不是別人。
一羣不正常男人的發言
別看這些家暴男在老婆面前如同惡霸,但實際上面對許多陌生人,甚至陌生女人,大多數屁都不敢放一個。因為他們知道,陌生的女人是有獨立人格的,任何人都不能無緣無故地去毆打一個陌生女人。
但是在家裏,就可以隨意毆打妻子。因為在這些家暴男的思想中,妻子是自己的私有財產,和桌子、凳子的主要區別在於可以為自己生兒育女、組建家庭。但是妻子並沒有獨立的人格和意志,可以任人毆打。
你打的並不是你的老婆,你打的首先是個人,其次才是身份。
3
“我殺的是我媽!又不是別人”
親子關係就等於合理化暴力?
發生在2018年12月2日的12歲小學生弒母案件,這段時間越演愈烈:當天九時許,湖南益陽沅江泗湖山鎮,年僅12歲的小學生,被母親打後心生怨恨,持刀將母親殺死。
現場非常殘忍:母親被砍掉了兩隻手臂,身中二十多刀。這現場讓人第一時刻想起的就是仇殺,但是最後的結果卻令人大跌眼鏡:罪犯竟然是12歲的親生兒子吳某康。
但是更加令人毛骨悚然的則是:
殺人之後,吳某康並沒有一絲擔憂,看着母親死亡後,他還淡定地用母親的手機,給自己的老師發了請假信息,繼而帶着兩歲的弟弟在家,直到第二天被爺爺發現。
而當他被親屬詢問的時候,很驚訝地説:“我又沒殺別人,我殺的是我媽。”“學校不會因為這個就不讓我上學了吧……”(紅星新聞)
“我又沒殺別人,我殺的是我媽。”——在年幼的吳某康心中,媽媽和別人不一樣,殺了媽媽如同砍斷了家裏的最昂貴的桌椅;但是殺了別人就是板上釘釘的故意殺人。
吳某康的認知,顯然與常人不同。正常人覺得,弒母比殺他人更不值得被原諒,但是吳某康卻覺得,弒母比殺他人更值得被原諒。
但是一個年僅12歲的小男孩,又怎麼會平白產生這種錯誤到極致的認知呢?看了弒母之後吳某康的父親、爺爺、奶奶的反應之後,我們似乎發現了一絲端倪。畢竟在這個家庭中,即便是弒母慘案,也沒能讓爸爸、爺爺、奶奶露出一絲悲痛的悲情。
相比於吳某康的少不更事來説,早已經成年的爸爸、爺爺、奶奶的淡定從容才更值得玩味。如果説吳某康看到貓被虐死不會產生一點悲憫,就不得不説爸爸、爺爺、奶奶就是那個虐貓的人。
全家人都不把媽媽當人,當作生命,吳某康更不會把她當作人、當作生命。既然不是生命,殺了又何妨?不就是砍了名貴的桌椅,雖然有錯,但是也並沒有什麼大錯。——這恐怕就是吳某康當時的心理。
整個家庭都讓人感到可怕的地方就在於此,他們完全模糊了人作為獨立個體之間存在的界限感。認為女人嫁到了他們家,就成為了他們家的私有物品,私有物品不需要任何界限,甚至不需要生存的界限。
取你之命,與你何干?
很明顯可以看出,他們都沒有把受害人當人,當作一個擁有獨立思想和行為能力的人。
——他們為什麼不把受害者當作獨立的人?
——因為家庭關係。
因為血緣關係,父母可以隨意判定,兒子才是人,女兒不是人;
因為一紙婚書,丈夫可以隨意判定,妻子不是人,只是我的寵物,看不慣就可以隨便打;
因為親子關係,兒子可以隨便判定,母親不是人,不過就是我父親的代孕工作而已,既然代孕結束,她就沒有了作為人的價值。
以上的這些人,在意識形態裏邊,就有着大錯特錯的價值觀:即便是血緣、親子關係,即便有一紙婚書存在,任何人都是獨立的個體。
獨立的個體意味着什麼?意味着對方享受和我一樣等同的權力。我有喜怒哀樂的權力,對方也有喜怒哀樂的權力;我有生存的權力,對方也有生存的權力。
對方和陌生人一樣,都具有人的權力——至少,我殺害父母/妻子/孩子,和我殺害陌生人一樣,都是犯罪;我虐待父母/妻子/孩子,和我虐待陌生人一樣,都是犯罪。
但是,車與車總是想讓,人與人總是相撞。與陌生人交往,尚且知道人與人的界限在於:不窺看他人隱私,不對他人使用暴力,不騷擾他人,不把自己的想法,強加給別人。
但是隻要一牽扯但親密關係,界限感就徹底消失無蹤。不得不悲哀地承認的是,與其他國家相比,中國這種家庭中界限感的消亡,是最嚴重的國家之一。
中國家庭關係痛苦的根源就在於缺乏界限感:
仗着婚姻關係,就可以操縱妻子,對妻子實行暴力;仗着血緣、親子關係,就可以操縱孩子的一生,逼婚逼孕,甚至逼孩子承諾去接受一段自己並不可忍的婚姻。
但是事實上,越是親密的關係,越是需要界限感。陌生人之間模糊界限,最多就是撕破臉皮再不來往,親密關係模糊界限,就要承受一輩子的痛苦。
總而言之,每一個人都首先是人,其次才擁有了種種身份。如果你的家人、愛人,僅僅把你框在某一身份裏,而不承認你作為人的身份,那麼這種親密關係,留存也沒有任何意義。
”她是我的女兒!“”她是我的妻子!“”她是我的媽媽!“。
這本來應該是親密的話語,別讓它演化成為:
”我打的是我的女兒!“”我虐待的是我的妻子!”“我殺的是我的媽媽!”這樣的暴力。
你打的是誰不重要。你打了人——這就是所有問題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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