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花會解約摩登天空新番:經紀約解除,音樂版權成分歧焦點?_風聞
数娱梦工厂-数娱梦工厂官方账号-上海地区知名文娱产业媒体2018-12-27 08:29

撰寫|PG Two
編輯|友 子
紅花會解約摩登天空的官司已經打了快一年,這兩天終於迎來了新進展。
12月25日,摩登天空發佈聲明回應昨日紅花會官微發佈的解約消息,聲明稱,紅花會相關成員唱片解約訴求被法院駁回,經紀約解除的判決書目前尚未生效。
這條信息和24日平安夜晚紅花會發布的微博形成了微妙的對照。
因為按照昨晚紅花會發布的微博的説法,法院判決摩登天空與紅花會解除經紀合約,但摩登天空需要在合同剩下一年時間內履行錄製3張團體專輯的義務。與此同時,這條微博也向摩登天空發出了控訴,稱後者致函各大平台導致成員相關歌曲下線。
去年底,紅花會宣佈與摩登天空達成解約合意,雙方正交接具體事務。但很快摩登天空發出律師聲明,否認了紅花會方的説法,並稱將託律師解決此事。這一糾紛成為了去年末音樂圈的大事件。
紅花會是以Hip-Hop文化為主的團體,主要成員包括彈殼(劉嘉裕)、PG One(王昊)、阿之(婁雲鵬)、丁飛、貝貝(李京澤)、BrAnT.B(白曜隆,現已退出)、DP(蘇東平)、畢冉、Mai(姚力衝)等藝人。其中涉及與摩登天空解約案的共有六人,分別是PG One、丁飛、彈殼、阿之、蘇東平和白曜隆。
數娛夢工廠注意到,摩登天空今日的聲明實際上涉及到了兩份判決書,分別是紅花會6位藝人與摩登天空的《唱片獨家錄製合約書》(2018年10月19日)以及《藝人獨家經紀合同》(2018年12月14日)的判決書。
從紅花會方律師發出的部分判決書原文來看,這兩份判決書事關摩登天空與紅花會目前糾紛的兩個重點——紅花會6位藝人的經紀合約以及音樂作品的版權歸屬。
(圖片來自紅花會方律師)
這場官司長達一年,基本和PG One從大眾視野裏淡出的時間差不多。按照紅花會方曬出的判決書的原文,法院支持了紅花會六位成員與摩登天空的經紀約解除,生效是時間問題。
然而從目前雙方的爭論來看,摩登天空與紅花會就音樂作品版權歸屬問題未能達成一致。
截止12月25日,數娛夢工廠查詢QQ音樂、網易雲音樂、蝦米音樂、酷狗音樂在內的各家音樂平台,仍然搜不到“紅花會”的音樂。
由於目前完整的兩份判決文書並未公開,雙方站在各自的立場,有選擇性地公開部分文書,因此仍舊處於“公説公有理,婆説婆有理”的階段。
那麼一連串的問題也就出現了:紅花會成功解除經紀合約,是否意味着摩登天空存在違約現象?紅花會的歌曲版權又將歸屬於誰?紅花會現在是否可以簽約其它平台或公司?紅花會相關歌曲下線真的只是摩登天空致函所致?
經紀約解除塵埃落定,
紅花會可以簽約其它平台?
上回PG One在公眾視野裏露面,是在這個月國家公祭日的悼念視頻裏,距離與李小璐的“夜宿門”事件過去了大半年。而這一次,他的名字出現在了紅花會與摩登天空的解約事件中。
2017年,《中國有嘻哈》火爆全網,冠軍PG One聲名鵲起,當時的聲勢完全不輸一線的流量小生。但很快在去年11月,紅花會通過官博宣佈退出當時與其簽約僅僅9個月的摩登天空,雙方各執一詞,最終對簿公堂。
一年的時間過去了,風頭無兩的《中國有嘻哈》冠軍,如今醜聞纏身,幾乎消失在了大眾的視野裏,紅花會與摩登天空解約的事件也終於有了階段性的進展。
紅花會一方律師曬出了落款為12月14日的判決書的部分原文,文件顯示紅花會相關成員需支付摩登天空違約金共計363.5萬元,其中PG One需要支付136萬元。
明面上來看,摩登天空確實是勝訴了,拿到了紅花會的違約金。但紅花會藉此判決成功解除了經紀合約,對於一個廠牌來説,旗下的組合如此輕易就能解約,顯然不算好事。
此外,摩登天空也被判償還紅花會單方面扣除的經濟收入,這部分包括演藝收益、周邊產品收益、美國巡演受益,共計430萬元。
這麼算下來,摩登天空還需要支付紅花會66.5萬元,由於摩登天空的應付款項大於“贖身”違約金,紅花會不需要另行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此前北京商報的説法,**摩登天空訴狀中提及的違約金為1500萬,從結果來看並未得到法院支持,**這意味着法院認為摩登天空一方,在合同履行期間,確實是存在違約的情況。
而根據昨日紅花會方律師微博公開的文書,摩登天空主要違約情況有兩點:
——摩登天空未能在巡演時履行現場監督義務,致使合作商未能為藝人配備保鏢,導致藝人人身安全問題存在隱患;
——摩登天空未能按照《藝人獨家經紀合同》定期向藝人結算薪酬。
法院判決意見認為,第一個問題摩登天空“存在瑕疵履行情況”,而第二個薪酬問題則屬於“構成違約”。
經紀約基本塵埃落定,根據北京市高朋律師事務所律師在微博上的解讀,“不管是經紀公司還是音樂公司,紅花會都可以簽約(其他公司),也可以委託其他公司製作專輯”。
音樂作品歸屬範圍模糊,
摩登天空與紅花會孰是孰非?
而唱片約的情況要複雜一些。
摩登天空手握已經生效的一審判決書,聲明明確指出“按照唱片約的約定,紅花會相關成員的作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仍由摩登天空獨家享有或獨家代理”。
但紅花會方律師卻表示,摩登天空得到的作品授權僅限於3張摩登天空尚未製作的團體專輯中所包含的音樂作品。
值得注意的是,摩登天空也並未明確説明,聲明中所説的“紅花會相關成員的作品”是僅限於三張專輯內的曲目,還是否包含了紅花會目前已經上線的其他相關作品。
那麼究竟哪一部分音樂作品的獨家權利歸屬於摩登天空呢?
(截圖來自“向原創致敬”微博)
按照摩登天空方代理律師(微博@向原創致敬)發佈的案件解讀的説法,除非合同各方協商同意達成一致,否則藝人需要繼續履行《唱片獨家錄製合約書》。
根據摩登天空方律師透露出的唱片合約部分內容,其與前述紅花會六位成員的合約有效期自2017年2月20日至2020年2月20日止,在合約有效期內,摩登天空公司為藝人錄製發行至少3張專輯。
需要注意的是,合約內容指出:“合約內之錄音製品所使用所有音樂作品系藝人受摩登天空公司委託原創,著作權屬於摩登天空公司,藝人享有署名權。錄音製品所體現的表演者權利中的複製發行、信息網絡傳播權及錄音製作者權屬於摩登天空公司獨有。”
**可以解讀一下這段內容:2017年2月22日到2020年2月20日,三年間紅花會的所有作品都授權給摩登天空。**這也是摩登天空一方的主張。
按照這個思路,目前已經發表的類似《Rocket》《我造》《萬人迷》等歌曲的最終版權也將歸屬於摩登天空。
但,很顯然紅花會不這麼想。**在紅花會的措辭裏,只有一直還沒製作的三張專輯、至少30首新歌的版權屬於摩登天空。**很顯然,即便紅花會以後錄製了三張專輯,已經問世的歌曲大概率也不會出現在這30多首歌裏。
**這是目前雙方公開的消息中最大的矛盾點,雙方各執一詞。**但就公開判決書來看,摩登天空的確手握具有法律效力的判決書。
(截圖來自QQ音樂)
當然需要指出,目前並不確認雙方得到的是否是最終判決。如果還有繼續上訴的機會,目前的判決也仍然可能會被推翻。
至於紅花會控訴平台下架歌曲,除了其認為是摩登天空一方發函導致,或許也有嘻哈遭遇監管的因素。最具代表性的案例是GAI今年初臨時退出湖南衞視《歌手》,相關畫面被刪剪。
今年1月16日,PG One事件發生不久,他本人就被全面封殺,全網下架了紅花會的所有歌曲。
12月25日,數娛夢工廠查詢QQ音樂、網易雲音樂、蝦米音樂、酷狗音樂在內的各家音樂平台,仍然搜不到“紅花會”的音樂。
單獨檢索部分成員還是可以搜尋到相關作品,但基本只有一兩首歌曲倖存,倖存歌曲以與其他藝人的合作曲目為主,例如彈殼與袁婭維合作的《有料》。
事件之後,PG One解釋他“早期接觸嘻哈文化受黑人音樂影響深厚,對核心價值觀理解偏頗……”,試圖向主管部門更青睞的價值觀靠攏,前不久公祭日的發聲也是同樣的思路。
當初捧紅他的《中國有嘻哈》也在大力向政策要求靠攏,不僅今年第二季改名《中國新説唱》,節目內容上更是開始走“五好青年”、“peace and love”的路線。
這一系列的現象顯然不是針對個人,而是監管部門大刀闊斧地對整個嘻哈界進行修整的結果。
在這樣的背景下來看,即使紅花會與摩登天空的官司最終能最終妥善處理,這些成員未來的發展仍然存在風險點,其他公司(無論是尋求音樂作品合作還是商業代言)選擇與紅花會藝人合作前,不可能不確認清楚這些藝人在政策上是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