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歲,我爸要送我輛80萬的車_風聞
未读-未读出版社官方账号-未读出版社官方账号2018-12-28 09:32

送禮物、收禮物,這項看起來麻煩瑣碎、費力費錢的社交娛樂活動,真的是平淡人生中的高光時刻了。
就連我這種活得很不認真的人,都會在電腦裏建一個文檔,記錄身邊朋友的喜好,然後在大大小小的節日裏,把這些禮物送出去。
在我看來,哪怕是最小而不值錢的禮物,都關乎瞭解、同情、成全、尊嚴,以及“我在盡力對你好”的心意。
那個禮物,會變成一個故事。
當然,就算你再用心,也不能保證所有的禮物都那麼識趣,也無法讓劇情按你想要的那樣順利發展,送禮之路,難免會出現各種各樣的意外。
今天我們採訪了幾個朋友,記錄下了五個與禮物有關的故事。有甜有鹹,總有一個能感動到你。
一塊石頭
@ 羊
誰能想到呢,細數起來,我最難忘的禮物竟然是好友R送我的這塊石頭。
石頭的正面,是一個“如果我不説你不會知道它是向日葵”的向日葵:
背面是“如果我不説你不會知道它是金牛座星座圖”的金牛座星座圖:
這個石頭的來歷是,高二那年,我和R一起種了一朵向日葵,剛發芽就被人偷走了。
看過《情深深雨濛濛》的盆友,應該還記得可雲找孩子那段吧?沒錯,17歲的我就開啓了“可雲式找向日葵”之旅,在大街上馬景濤式咆哮:誰偷了我的向日葵!
在我生日那天,就收到了R的這塊石頭。當時我很不以為然,我省吃儉用送你一個漂亮的帶鎖的日記本,你卻送我這個?起碼得是個真向日葵吧?塑料姐妹情!
我平時有兩個愛好,一個是買買買,一個是扔扔扔。但是這些年,換了三個城市,搬了好幾次家,這個石頭一直跟在我身邊,一跟就是七年。
18歲的生日蛋糕,我已經想不起來是什麼味道;20歲的揹包,我已經不知道放在哪個角落;22歲的香水,瓶子已經空掉;24歲的奢侈品,已經讓我幾乎忘記它是一個生日禮物。
只有這塊石頭,顏色有些暗淡了,但也是以一種非常緩慢的速度淡下去;其他的禮物都在讓我成長、務實,只有這塊石頭,填在了我心裏最柔軟的那一塊。
我很清楚,這個石頭為什麼貴重。
因為往後的日子裏,我再也不會為了一朵丟失的向日葵而哭泣;也不會有人能理解一個少年為了一個向日葵丟棄的心情;更沒有人會把丟失了的向日葵畫在石頭上送給我。
故事的後續是:我跟R説,我收了那麼多貴重禮物,就記得你的石頭。
R一臉不屑,那你肯定沒收到什麼特別貴重的禮物,送你輛跑車,你還能記得這個破石頭嗎?
🙄 呵呵,也是哦!
塑料袋裏的面膜和巧克力
@ 花斯塔
他從來不知道“儀式感”為何物。
上學的時候,他買了德芙巧克力的每個口味,全部裝在一個塑料袋裏,遞到我手上,説:拿回去吃。
瞧瞧,以送白菜的姿態送巧克力。
後來又買了一堆面膜,裝在一個稍稍用力就會破掉的紙袋子裏:
我真的fo了……
有一年,七夕前,他送了我一件禮物,七夕後,又送了我一件禮物,偏偏就是七夕那天,他就像一個外星人剛來地球,一點規矩都不懂。
我問他為什麼不能忍一忍,攢到七夕那天送?
他很無辜地説,哪天送,難道有什麼不一樣嗎?
他寫了一首歌給我
@ 波力海苔脆
男朋友在我生日那天,寫了首歌送給我。這是他送給我的第一件生日禮物。
因為我倆都是巴薩球迷,那天他在屋子裏放滿了巴薩氣球。
然後突然拿出一張紙,跟我説,我寫了一首歌送給你,我唱給你聽。
歌詞的內容大概就是我們倆從認識到在一起,發生的一些有紀念意義的事。
我當時以為我會收到什麼YSL禮盒之類,但是並沒有。
那首歌當時我也沒有覺得特別好聽,甚至有點失望。
我問他,沒有其他禮物了嗎,他想了想説,要不我把我寫的譜子和詞送你吧……然後把手中那張紙遞給了我。
直到很久之後,有一次我們大吵了一架,他在我耳邊輕輕哼這首歌。
我才真正被這個生日禮物所感動。
他送我了一整個花店
@ 小樣
那一年還沒畢業,我們並不富裕,再加上叛逆的心理,對情人節送花送巧克力這種俗氣到家的行為嗤之以鼻:哪天不可以送花啊,偏偏在這一天送花?顯得你有病啊?
其實我真的對這種節日無所謂,但他不是。晚上去逛超市時,他指着超市一樓的花店説:“這個店裏的花,都是我給你買的,你想看它們了就過來看看;這些花也不用你來打理,我專門僱了人在這兒給你養着。你看,那不就是養花員。”他指了指花店的老闆。
我笑出了聲,然後指着整個超市説:“這個超市還是我給你開的呢,怕你跑遠路,所以專門運了些吃的喝的玩的用的,放咱們家門口,你想用什麼可以隨時過來拿,記得把錢交了就行。”
後來,他經常買一束龍膽回家,他知道我喜歡龍膽。
但每次我都會想起他説的那句“整個花店的花,都是我給你買下的”。
我可是擁有一整個花店的女人呢。哼。
他要送我一輛車,條件是讓我給他倒杯水
@ 冬
二十二歲生日,我爸説要送我一輛車,預算八十萬。
我高興了好幾個禮拜,車都選好了。
要去試車那天,他説,你這麼小,不適合開太貴的車。
我???那您倒是別答應我啊!
我問他,那您覺得,我開多少錢的車比較合適?
他反問我:你覺得呢?四五十萬的車還不夠你開嗎?
行吧,您掏錢,您説了算……
到了店裏,看來看去,最終他決定送我三十萬的林肯。
倒不是林肯不好,其實林肯也挺好的。不過,從八十萬縮水到三十萬,你當我是三歲小孩兒,逗我玩嗎?
這還沒算完,交錢的時候,他非要我去給他倒杯水。
服務員給他拿了一杯飲料,他不要;服務員要幫忙倒水,他也不要;就是一定要讓我當着這麼多人面,去給他倒水……
最後,我也沒給他倒水,他也沒送我車。
但是22歲以後,我沒問任何人要過任何一樣東西,也沒接受過誰的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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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 洋野
圖片來源 = 投稿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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