説説常識:價格是被市場上的強勢主體操縱着的_風聞
吕建凤-批判批判者的批判者2018-12-29 19:37
“市場是公平的”,估計所有主張市場經濟的人們都認可這個判斷。
我也主張市場經濟。卻不認為市場是公平的。之所以主張市場經濟,只因為它是人類在一定時期內,必須實行的一種社會再生產的形態。就像人類在不同生產力水平階段,不得不分別實行原始社會、奴隸社會時期的社會再生產形態一樣。 應該説,原始社會的社會再生產形態是公平的:所有有勞動能力的人都參與資源生產,所有資源平均分配給每一個社會成員。每個人都有同樣的資源消費權利。只不過這樣的社會再生產形態,不利於人類在資源稀缺環境下,將從動物界帶來的本能,轉化成創造資源的積極進取性,也就不利於生產力的更快速進步,不利於人類社會的儘快進入文明。
要將人類從動物界帶來的本能轉化為積極進取行為,就必須用財富激勵機制,激發人們的創造動力。於是市場與自由交易要求就應運而生了。當然,這必須是以生產力進步到了一定程度,人類生產的資源在滿足了最基本生存需要以後,還能有所剩餘作為積累為前提。否則,任何一個部落都不會允許個人佔有資源。 如果説,市場與自由交易就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充要條件,那麼,把這個唯一的條件當作公平現象,也沒話可説。可是事實上,市場與自由交易並不是經濟發展的充要條件。而且它同時也是市場經濟崩潰的根本原因。 市場是什麼?是人們為了實現財富目的而進行資源交易的場合。 主張“市場經濟”的人們以為,市場是世界上最自由的地方。他們有意無意地以為,世界上的每個人平等地都有可交換的資源。而事實上,世界上的人們在這個問題上並不平等。有的人就沒有被市場認可的資源。而這部分人是不可能得到市場承認的。也就是説,首先,這部分人是沒有自由交易的權力的。 市場控們把自由交易當做市場經濟的靈魂。其實他們不知道,自由交易不是市場經濟的特有現象,而是一般經濟形態就具有的本質屬性。市場經濟的特性,是用開拓新市場的手段,滿足生產力發展的需要。它產生於西方殖民主義時期。之前的經濟形態固然也都是以市場為核心,卻沒有被定義為市場經濟。 1、自由交易是對於市場的被動適應,是從人類進入經濟社會以來就存在的現象。把它當做市場經濟的靈魂,就是混淆了一般經濟形態與市場經濟形態的區別。 這個現象在經濟理論界很普遍。不但市場控們犯這個錯誤,非市場控的學者們也犯這個錯誤。比如林毅夫就説中國古代的商品經濟形態也是市場經濟。他們不知道市場經濟是現代生產力的結果,是在工業社會中才會出現的,為了滿足生產力發展的需要,主動開拓市場以實現財富快速增長的經濟形態。 2、自由交易其實未必自由。上面説過了,沒有被市場認可的資源的人,是不會被市場認可為交易方的。就是有交易資源的人,由於客觀背景和主觀能力的不同,在市場上的交易自由度也大不一樣。 主觀能力強、資源佔有率高的人,在交易活動中的自由度就高,就佔據主動地位;反之就低,就被動。於是有的人可以通過交易獲得財富,有的人蔘與交易的結果是財富的減少。因為自由的本質不在於選擇,而在於能力。不能把在忍受飢餓等死與幹苦力活之間的選擇,與在買房還是買車之間選擇的人同樣看做是自由的。 3、自由交易的結果未必公平。市場是一個競爭的場所。競爭的結果必然是少數人獲勝。自由交易的結果,必然會出現大多數人在客觀背景與主觀能力較差的情況下,導致財富消失的現象。而少數客觀背景與主管能力較強的人們,會獲得更多的財富。社會的貧富差距因此會產生,並日益加劇。如果説這就是公平,毋寧説叢林法則最公平。 4、僅僅靠自由交易不能實現經濟富強。上面説了,自由交易的結果未必公平。也就是説,自由交易的結果未必會導致弱者的富裕。市場是競爭的場所。要獲取勝利必須以自身的強大為條件。經濟強大的基礎是生產力的發達。而生產力的進步不是隻靠自由交易就可以的。 自由交易可以讓你獲得你想要而缺乏的資源。而如何利用這些資源實現生產力的進步,才是自我強大的根本。 僅靠自由交易,也許在一定時期裏可以讓你富裕,但是沒有強大生產力作為基礎,一旦經濟危機,你就會迅速崩潰。比如阿根廷曾經通過自由交易發揮自身的自然資源優勢,成為世界最富裕國家之一,卻因為沒有利用當時的財富建立起必須的工業體系。如今成為第三世界國家。 5、自由交易的結果必然導致經濟危機。財富的實現要靠市場的有效需求。有效需求必須有財富為支撐。 經濟活動其實就是追求財富的計劃行為。經濟實力越小的經濟體,他的眼光就必然越短視、計劃能力就越弱。不發達國家的企業一般都是弱小的,不可能像實力強大的國際壟斷資本集團那樣有長遠目光和計劃,因此在與國際壟斷資本集團競爭中必然處於下風。 當財富通過自由交易,集中於少數人與少數經濟體手中,大多數人的消費需求就會因為缺少財富的支撐,而成為沒有購買力的、市場不認可的需求。而少數富人雖然有大量的財富支撐,卻因為必要消費有限,不會因為擁有財富而增加消費。這就是邊際消費傾向下降的原因。它導致市場有效需求不足、生產能力過剩、資產價格下跌、經濟危機爆發。 市場價格就是市場各方自由交易的結果。因為市場是被客觀背景與主觀能力強的主體支配着的,在這樣環境下自由交易形成的價格,自然也就是被強者支配下的產物。 於是我們可以明白,為什麼西方經濟理論中要把政府排除在市場行為者行列之外了:因為政府比資本集團具有更強的客觀背景與主觀能力,會對資本支配市場的行為加以必要的控制。而沒有政府對資本的必要約束的市場,就會是民眾被資本任意魚肉的場所。邏輯很簡單:相對於資本集團,民眾當然是市場上弱勢的一方,處於被支配地位。 當然,如果政府真的不適合參與市場行為,那也沒什麼不應該。可是,這個來自西方的經濟思想是錯誤的。因為,政府從來就是市場的主體之一,政府行為也從來就是市場環境的必要構成內容。 市場是由企業、居民與政府共同組成的。它們各自有各自的要求,需要在市場上實現。同樣,他們也只有在市場上推出被市場認可的資源,才能夠獲得他們需要的財富。 企業與居民與市場的關係這裏不用説了。政府是市場秩序的維護者。為了維護市場,也必須有可以支配的資源。而政府對於市場秩序的維護,以及對於市場規則的制定與修改,就是政府向市場推出的資源。 本質上, 政府的收入也是通過市場交易獲得的。如果政府推出的資源不被市場認可,政府的收入就會減少。這和企業與居民向市場出售資源,然後獲得自己需要的資源,本質上是一樣的。 而且,市場對於只有政府才能夠推出的資源的需求,比對於每一個個體的企業與居民能夠推出的資源的需求,是更為不可或缺的。因此,政府參與市場財富的分割,其實比任何個別企業與居民更有理由。 還有一個關鍵的邏輯:相對於企業與居民,政府是不能離開既有的市場的。每一個企業與居民,在理論上是可以因為特定市場的走壞,而離開這個市場,到別的市場去生存與發展,尤其有的企業,更會通過故意破壞特定市場以牟取暴利。而政府不可能離開所在市場。因此決定了政府從自身的根本利益要求出發,必須盡全力維持所在市場的穩定與發展。 政府的職能是市場所必須的,政府收入也是與市場狀況緊密相關的,而市場狀況的好壞,又與政府推出的資源與市場的需要相符合的程度完全一致,那麼邏輯上就必須承認,政府的行為——做或者不做什麼事,就是市場環境的必然構成內容。就像企業與居民向市場推出的資源的質量與數量,與市場的需要相符合的程度,決定了決定了市場狀況的好壞一樣。 既然政府的行為,就是市場環境的必然構成內容,那麼,掌握與順應市場規律,當然也就應該包括了對於政府行為的預測在內。同樣的原因,我們就沒有理由反對政府幹預市場,只應該討論政府應該如何適應市場,做出符合市場需要的行為,以實現市場各方共同的利益增長。 有人會説了,西方國家政府歷史上就曾經不干預市場,可以證明政府與市場是可以分開的。 確實,在“自由競爭”的市場經濟時期,西方國家的政府確實曾經不干預國內市場。但是不要忘記了,那個時期,同時也是殖民主義時期,是西方國家政府用對外暴力征服殖民地,從而擴大海外市場的方式,向本國市場各方推出海外市場資源。也就是説,那個時期的西方國家政府,同樣的在干預市場,不過形式與今天不同而已。 當世界市場已經分割完畢,西方國家不再能夠通過殖民戰爭,來向本國企業與居民提供新的海外市場資源,又一時還不能放棄原來的治理模式的環境下,西方市場經濟就瀕臨崩潰了。 面對新的形勢,西方列強首先用一戰毀滅了一部分生產力;接下來用大蕭條進一步毀滅生產力;然後再用二戰接着完成治理模式轉變前的市場供求平衡過程。最後終於實現了市場治理模式的轉變。也就是人們説的“政府幹預市場”。其實不過是政府改變了向市場推出的資源的內容而已。 假如今天世界列強還可以通過對海外發動殖民戰爭,對本國的企業與居民推出新的海外市場資源,這些國家的政府仍然不會對本國的國內市場進行干預。 一方面,新的海外市場可以緩解生產過剩的壓力,沒有必要對國內市場進行干預;另一方面,政府從市場上獲得的的資源有限,既然要儘量用於對外擴張戰爭,也就沒有能力對國內市場推出符合市場需要的資源。也就沒能力干預國內市場。 明白了政府就是市場必然的參與主體、政府的行為就是市場環境的必然構成內容,這個邏輯與歷史事實,就該明白,不存在政府是否應該干預市場的問題。應該討論的問題是,如何適應市場——包括政府自身在內——各方的需要,推出有利於市場各方利益共同增加的資源。 於是,價格就應該是包括了政府的必要行為在內的市場交易的結果。所以,“價格要聽市場的”,不意味着政府不應該參與市場價格的形成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