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為的就是我以為的”?網絡水軍有多可怕?!_風聞
五年平辽圆嘟嘟-2018-12-29 09:57
來源:微信公眾號“天津網警巡查執法”(ID:tjwjxczf)、“平安敍永”(ID:pinganxuyong110)
你是不是以為官方的通報都是假的?
網絡上流傳的信息更加讓你信服?
你是不是還在網絡上獲取更多“爆料”新聞?
如果有一天,我告訴你不要被網絡上的信息矇蔽雙眼
你是不是會懷疑?繼續堅信“我以為的就是我以為的”?
你是否發現前一眼看到的新聞和後一眼看到的消息呈現戲劇性的反轉?
你是否也曾懷疑是那些網站和小編在愚弄網民?
錯!錯!錯!
這都是因為他們——
網!絡!水!軍!
昨天上午10點,敍永縣人民法院對袁燚等6人從事網絡有償刪帖等業務涉嫌非法經營罪一案正式公開宣判。
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袁燚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七十萬元;
二、被告人袁野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三十萬元;
三、被告人胡孝美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二十萬元;
四、被告人葉朝新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十萬元****;
五、被告人周建利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六、被告人王海濤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七、被告人袁燚、袁野、胡孝美、葉朝新非法經營的違法所得,繼續追繳,上繳國庫;被告人周建利、王海濤向公安機關退繳的違法所得,由敍永縣公安局上繳國庫;公安機關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有:被告人袁燚持有的筆記本電腦三台、平板電腦一台、銀行卡七張、手機一部、移動硬盤三個、U盤一個、SD卡一張,被告人袁野持有的電腦二台、手機三部、硬盤一個、SD卡一張、銀行卡二張,被告人胡孝美持有的台式電腦一台、筆記本電腦一台、手機二部,被告人葉朝新持有的筆記本電腦二台、手機二部、銀行卡四張,被告人周建利持有的“小米牌”筆記本電腦一台、手機三部、銀行卡一張,被告人王海濤持有的手機一部,予以沒收,由扣押機關敍永縣公安局依法處理。
法院公開宣判現場
案件從開始偵查到判決,**歷經一年零7個月。**在這期間,敍永縣公安局辦案民警歷經千辛萬難先後輾轉湖北、陝西、廣東等全國各地查清整個黑色利益鏈條,抓捕嫌疑人、取證,敍永檢察院、法院相關工作人員也對此案付出了巨大的努力,最終將犯罪嫌疑人送上被告席成功判決,實現了法律對網絡虛擬世界的有序管理。
公眾擁有自由話語權,“網絡水軍”通過互聯網刪發帖、炒作等手段非法牟利已涉嫌犯罪。
一、網絡水軍犯罪活動還原
按照公安部“淨網2018”專項行動工作部署,天津警方橫跨2017-2018年成功破獲以丁某、高某為首的從事網上有償刪帖和發帖的“網絡水軍”團伙犯罪案件。伴隨着案件的偵破,事實真相在被還原的過程中,也揭開了隱藏在網絡迷霧中的事實真相。
2017年以來,以丁某、高某為首的“網絡水軍”團伙,通過在QQ、貼吧、論壇、微博、快照等平台對外發布廣告信息,兜售其團伙網上有償幫助負面信息刪除、發佈虛假信息等所謂“網絡公關服務”項目。
2017年,該“網絡水軍”團伙迎來了其“事業”的發展高峯,經過不斷編織關係網絡,團伙成員逐步發展壯大,先後與江蘇新沿海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申江信德(上海)文化發展有限公司、湖南華夏商品交易市場有限公司、河南中貴貿易有限公司、北京天使財商諮詢服務有限公司、江蘇百瑞贏證券資訊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善心匯等多家企業直接或間接簽訂“服務合同”,並受其委託,根據不同網站、欄目、部位以及刪帖用時、發佈天數、置頂時長等標準,以每條(篇)信息數百元至數千元甚至是上萬元不等的價格幫助上述企業先後大量刪除網上負面信息和張貼發佈虛假信息。
該團伙操作刪除網上負面信息主要途徑有三種:**一是自己找網站投訴刪帖;二是委託其他有償刪帖中介刪帖;三是直接聯繫“小黑”網站編輯刪帖。**小黑網站一般是指由個人自建的小網站,這些小網站大部分都沒有正規網站投訴途徑,由網站建設者自行維護,通過自發自刪虛假信息的方式非法牟利。
其團伙受客户委託,為滿足客户提出的消除網上負面信息,同時正面宣傳客户所在企業的企業形象以及所謂企業經營活動合法性等目的,團伙成員充當或者僱請專業寫手,使用虛假信息對客户所在企業進行包裝、美化。在一定的時期,確實發揮了混淆視聽和迷惑網民公眾的作用。
二、非法盈利支付模式
經偵查查明:丁某、高某及下線10餘人利用QQ、微信、貼吧等平台發佈有償公關信息,並與利益關係人聯繫,其利益關係人通過支付寶、微信、銀行卡轉賬等多種方式向丁某、高某等人支付“好處費”,以此為其消除網上負面影響,擴大正面影響,混淆視聽,搶佔網上輿論的“制高點”。
三、嚴格依法打擊
專案組民警先後輾轉全國9省市,行程萬餘里,終於摸清了該“網絡水軍”犯罪團伙成員的落腳地、資金流向、重點關係人員等重要信息。專案組民警精心制定抓捕計劃,一舉將涉案主要犯罪嫌疑人丁某、高某等人抓獲,同期一些涉案違法犯罪嫌疑人員迫於壓力,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專案組在偵辦這起團伙犯罪嫌疑人跨越全國多省區市案件過程中,主動及時向公安部進行彙報,加強與檢察院、法院會商研判,得到公安部和檢法部門的大力支持。經過充分細緻研究法律條款,明確法律適用、罪名選擇、證據規格、取證要求,有針對性地開展調查取證工作,確保該案涉案嫌疑人得到法律的嚴懲。
四、給網民公眾的建議
**(一)明辨是非,不給不實和違法信息言論“拾柴點火”增加熱度。**對網上不明來源的信息不要轉發;不對以炒作為目的的“標題黨”信息言論給予關注;對無法證實真假的信息不要為彰顯自己,冠以“親見”或者“親歷”等不負責的言論進行跟帖和評論。
**(二)相信法律,****對侵害個人和單位的網上違法信息堅決及時進行報警。**對網上出現的侵害個人和單位的虛假不實信息言論發現後,要冷靜,保存相關原始網頁或者截圖,由個人或者單位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並協助公安機關提供相關事實和證據,依法處置網上有害信息。要充分相信法律,因為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
**(三)警民協作,****對發現的網上不實虛假信息言論可通過各種途徑積極向公安機關進行舉報。**廣大網民在網上發現相關不實虛假信息言論時候,如果涉及到的是身邊事、身邊人,能夠基本判定信息真假的時候,千萬不要“事不關己高高掛起”,要積極向公安機關進行舉報,協助提供力所能及的事實依據,有效打擊“網絡黑惡勢力”團伙和個人,消除“網絡霧霾”,還公眾網絡一個清朗的“天空”。
警方提示:出現負面信息不可怕,怕的是我們輕視問題和無視現象,缺乏抵制網絡亂象的決心和勇氣。共同營造清朗的網絡環境是每一位公民和社會企業的共同責任,公安機關將持續依法全力打擊“網絡水軍”黑色產業,守護我們共同的網絡家園。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觸碰法律底線
必將受到法律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