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中國計劃生育始於1966年嗎?_風聞
张新泉-观察这个世界-洪范禹碑蝌蚪文解读者2018-12-30 20:30
中國計劃生育開始於1966年1月28日,有多少人知道?
不瞭解歷史的,可以網上搜讀一下《從1966年節育到計劃生育:“文革”時期的人口控制政策》等文章
一、一些重要歷史節點摘要
1,1966年1月28日,中國政府決定實行計劃生育,中央和地方開始設立計生委。以宣傳節育為重點,控制人口過快增長。 文革開始後,雖然計生部門受衝擊,但十年中,人口增長率仍然下降十幾個千分點。
2,1970年,周恩來在接見衞生部軍管會全體人員時,批評了把計劃生育和衞生運動放在一起的做法。他説:“計劃生育屬於國家計劃範圍,不是衞生問題,而是計劃問題。你連人口都計劃不了,還搞什麼國家計劃!” 1971年由國務院下發的《關於做好計劃生育工作的報告》第一次提出,在第四個五年計劃期間,要使人口自增率逐年降低,力爭到1975年在城市降低到10‰左右,在農村降低到15‰以下。這個計劃被寫入到"四五"計劃中(1971~1975年)。這預示着中國計劃生育工作的正式開始。
在此之前的人口控制政策,僅僅是國家鼓勵、媒體宣傳的節育。而在此之後,則是國家制訂指標,層層控制落實並限定育齡婦女的生育數量。
3,1973年,人口發展第一次列入國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計劃和年度計劃,正式提出了"晚、稀、少",“一個不少,兩個正好,三個多了,一個家庭有兩個孩子最理想"的口號①「實際上,這些口號在60年代初期就曾經被提出過。
另外,關於避孕藥具的免費問題,在1970年,財政部、衞生部就下達了《關於避孕藥實行免費供應的通知》。在此之前的1965年到1970年,避孕套已經由3分錢1只降低到1分錢1只。」。避孕藥具在國內已經批量生產的基礎上擴大供應,費用由"減"改為一律免費,並要求送藥具上門②;「毛澤東主席曾經批示:要送藥具上門。」衞生部修訂了《節育手術常規》,規範了節育技術指導工作,並規定節育手術的受術者不僅實行免費,還有帶薪假期;在一些地方的中學開設了青春期生理衞生課和人口教育課,廣泛宣傳計劃生育。
七十年代後期,晚婚晚育,結婚年齡提高逐漸成為宣傳重點。
4,1978年以後,計劃生育工作開始更嚴格全面落實。80年代初上升為基本國策,寫入憲法。在城市居民和城鄉軍政事業公務人員中嚴格執行。
5,進入新世紀,計劃生育開始放鬆放緩。2007年開始,不再成為基本國策。2016年開始,全面放開二胎。
6,預計到2026年,全面放開。
歷時60年,共三代人。其中,城市居民和公務事業編制人員嚴格一胎的,歷時三四十年時間。
農村推行計劃生育困難重重,亂象頻多,收效甚微。
即便如此,由於普遍晚婚晚育和推廣節育,以及在城市居民和城鄉軍公幹嚴格執行計劃生育,五十多年來,中國人口至少有效控減三四億人以上。(至少少生一整個全球人口第三大國美國人口)。
如何評價幾十年來的計劃生育,其實有一個重要的可視為定理性質的結論可供參考:對中國而言,如果一項重大的涉及根本的原則政策經過了'文革'和改開兩個時期雙重考驗,那麼,它在較長時效內的正確性,就可以確定無疑。比如四個基本原則,比如一些基本國策,計劃生育、環境保護等。
二、與同時期或更早期的印度計劃生育對比,中國的執行力與有效性無疑更加突出。
20世紀50年代,印度政府以温和的方式倡導實施計劃生育政策,該國也是發展中國家最早實行計劃生育政策的國家。1941年到1951年十年內,印度人口年增長率均控制在1.3%以下,政府規劃人員樂觀地相信未來的人口增長率會與這一數據持平。
20世紀50年代,印度政府並沒有進一步鼓勵計生用品的使用以及家庭規模的控制。以至於60年代,較高的人口出生率被政策制定者認為已經成為了經濟發展的巨大障礙。70年代中期,政府開始加大力度控制人口出生率,希望能將現有千分之四十一的出生率降至千分之二十到二十五。印度於1976年出台的人口政策反映了當時的政策制定者已經達成了共識:人口政策取得的效果不大,除非僅僅把它作為提高全民整體福利項目的一個部分。
20世紀80年代,印度地方政府在中央政府的財政支持下,增加了大量的計劃生育項目。農村地區通過醫療中心及其分佈的網絡體系,令這些項目得到了更進一步的普及。
1991年,計劃生育項目提供的公共醫療機構已經達到15萬所以上。
儘管公共醫療機構的發展對計劃生育項目起到了促進作用,但是1991年人口普查結果顯示,印度仍然是世界上人口增長率最快的國家。據估計,1981年到1991年十年間印度年人口平均增長率在2%左右。
1992年的粗略人口出生率是千分之三十,相對於1981年的千分之三十四僅有較小的進步。 20世紀60年代、70年代直至80年代,印度的人口增長率都趨於平穩狀態。印度中西部地區和西南部地區的地方政府正在積極降低本地區的人口出生率,但收效甚微。如此看來,到2060年的時候,印度將打破人口平穩增長的態勢。
迄今為止,印度並沒有全國統一的計劃生育政策,計劃生育政策是各地方政府制定的。目前,印度有四個推行計劃生育政策的省份,如馬哈拉施特拉邦是執行計劃生育政策的省份之一。馬哈拉施特拉邦目前擁有9300萬人口,從2001年5月起,該邦政府工作人員最多隻能生育兩個孩子。
三、獨生子女問題。
獨生子女政策確實是計劃生育實行過程中最受批評的一大弊政。這個政策的利弊兩存都太突出顯明瞭,顯得有些太急切太激進了後果也太嚴重了。
當時那人口形勢,″兩個正好″根本剎不住人口過快增長。
另一方面,獨生子女實際執行範圍主要還是城市居民、城鄉軍公幹事業編制人員比較嚴格。農村由於有效約束少執行難傳統文化觀念客觀經濟生活環境等因素,真正獨生孑女的很少。
城鄉實際效果上的明顯差異,極大地緩解了階層分化固化。在改開後普遍受惠的快速發展階段,它所發揮的社會作用效果非比尋常。
如果不是城軍公幹人員嚴格獨生,現在農村人口農民子弟進城上學、就業經商機會都會減少一半。貧弱羣體與官二代富二代們都將比現在增一倍,而中間階層也將比現在少一半。
就這個角度而言,大政府概念下的公職人員,似仍應在相當長期內執行少生、獨生孑女政策為宜,幹部尤其是中高級管理階層(含人大政協收集的先富羣)應該嚴格一胎最多兩胎。相應地,科教文衞界普通知識分子階層,則應該儘早完全放開。即使全放開,他們多生的概率也不會高。
保證社會穩定,防止兩極分化,控制階層分化固化,不但經濟上要有宏觀調控,分配上有二次調節。社會階層政治上也應該有宏觀調控、階層人口調節措施。
城鄉户籍醫療社保福利完全均等化之前,全面放開二胎仍不應進一步擴大為全面徹底放開,更不應搞什麼鼓勵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