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人員轉發“燉狗”視頻被停職,網友:這犯了什麼法?_風聞
日月光-需要锻炼身体的小编2018-12-30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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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四川省南部縣一名城管隊員在微信羣裏傳播“燉狗”視頻。

沒想到這一舉動惹惱了動物保護人士:

在@動保立法網巡組 看來,這是”對羣裏愛狗人士發起挑釁“:
“南部縣該城管人員,身為執法人員,非但沒有對製售狗肉行為採取措施,還從不法商販手中購買狗肉,可見該城管人員是如何缺乏對本職工作的認知,和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一無所知,如此,誰還能指望該城管人員去為民工作?”
“同時,通過此事,我們有理由判斷出當地城管部門對此類私屠濫宰,和製售未經檢驗檢疫的肉類現象,一直處於顧若罔聞狀態。”
最後,動保人士表示:
要求城管部門和政府對此事予以重視,及時糾正當地城管部門作風。
面對網上的輿情,@南部城管 官方微博反應也比較及時,12月21日當天下午公佈處理結果:給予傳播視頻的範某停職調查處理。

一起網絡輿情事件似乎到此告一段落。
但讓@南部城管 沒想到的是,處理結果公佈後,網民一下就炸了鍋。
不少人紛紛質疑:燉狗肉犯了什麼法,違反了什麼規定?


羣情激奮之下,今天@和諧城管網 出來為處理結果解釋一番。

列出了這幾條理由:
1、個人悄悄在家吃狗肉,不張揚,不違反任何法律,也不會有人抗議;
2、公開傳播煮狗的圖片,炫耀暴力,社會影響惡劣,作為國家公職人員,應予懲戒;
3、@南部城管 處理得當,回應及時,值得肯定,應予支持。
有人表示,狗既不是國家保護動物,也不是野生動物,公開煮狗和公開煮牛羊雞鴨魚豬沒有任何本質和法理上的區別。

為反駁這位網友,@和諧城管網 還引用了《孟子》裏的“君子遠庖廚”。
不過,這句好像不是這麼用的吧……

而且,在自己家煮狗,又不是直播虐狗。



但在@和諧城管網 的回答中,也沒有看到具體違反了什麼法律法規。

不少人對處理結果表達了自己的不滿:


沒想到,一次看似及時應對輿情,因為處置不當,又產生了比原生輿情更加複雜的次生輿情。
對此,網友@懸壺問茶 表示,@南部城管 缺乏對網絡生態的瞭解,導致了對網絡輿情的誤判,錯誤地把少數人的極端言論當成了“民意”。
對於極端者以“道德”威逼,政府部門應當擺脱輿論挾持,堅持依法依規處置。牢牢站住道德、科學、真相、法治這四個輿論制高點,才能做到無懈可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