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農民20年生11個孩子:多生孩子,真的是窮人最好的出路嗎?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39951-2018-12-30 08:51
作者/李亦然
來源/拾文化
多生孩子並不是貧困家庭的出路,
自強才是。
隨着12歲小學生吳某康弒母事件和深圳虐童事件的持續發酵,微博上關於窮人要不要多生孩子來改變命運的説法甚囂塵上。(但因貧窮是個私人化的概念,暫時把貧窮假設為僅僅只能滿足温飽或尚不能滿足温飽的家庭。)
那麼問題來了,僅僅只能滿足温飽或尚不能滿足温飽的家庭,要不要多生孩子呢?對此羣眾持兩種觀點,一方認為:正是因為窮,多生孩子才成為了唯一的出路。
另一方則認為:生而不養是為人父母最大的罪惡,養不起卻多生孩子,是最自私的行為。
其實,這兩種説法都對。但是究竟是哪種説法更可行一點呢?現實中就有一個案例能夠佐證——
1
四川農民20年生11個
吃喝是整個家庭最大的問題
在四川省遂寧市蓬南鎮三台村,有一對農民,抱着“正是因為窮,多生孩子才成為了唯一的出路”的想法,在1996年至2011年間,生了5男6女11個孩子。
那麼現在,這家人的命運徹底改變了嗎?這家人的命運確實改變了——過多的孩子,讓他們從窮困陷入了極端窮困之中,整個家庭一天到晚最要緊的問題就是吃喝。
舉目四望,何洪家可以稱得上家徒四壁。“為了節約開支,11個小孩沒買過新衣服、褲子、鞋子,都是撿來的和別人送的。”章勝子説。而章勝子家裏甚至連像樣的廚房都沒有,整個廚房就是一口大鍋和撿來的幾把傘組成的。
如何讓每個孩子都能吃的上飯,這是妻子章勝子最焦心的事情。她説:“一家十幾口人,每天要吃13斤米,加粗糧也要七八斤米。”
但是,家裏根本買不起這麼多糧食,所以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裏,全家人一天只能吃一頓飯。
實在吃不起的時候怎麼辦呢?孩子們就一起去田地裏偷東西,來填飽肚子。因為章勝子的孩子經常去田地裏或者副食店偷東西吃,村民都對此抱怨不已,因此都不願意和章勝子一家人往來。
章勝子一家,可以説在村裏聲名狼藉,沒有任何村民願意住在他們家隔壁。
章勝子家的悲劇,大部分和吃喝緊緊相關。比如丈夫何洪的意外殺人事件。
何洪家的後山上有一座小廟,每月初一、十五和逢廟會時,都為香客供飯,章勝子經常在這些日子到廟裏廚房幫着洗菜、洗碗,她的小孩也會跟來吃飯。
章勝子説,2月16日,又逢廟會,她又去幫忙,兩個小女兒也跟着去了,主要是為蹭頓飯。這天,何洪也去了。“他以前很少去的。”章勝子説,當天何洪不但吃了飯,還喝了不少酒。
在吃喝期間,何洪與守廟人何履海發生口角,繼而打鬥。章勝子與其二兒子何君徽説,守廟人跑進廚房提了一把菜刀出來砍何洪,兩個女兒見狀去幫何洪,奪刀不成,一人拿凳,一人拿鐵鍬與守廟人打鬥,致守廟人頭部受傷,被送往醫院10多個小時後死亡。
章勝子還説,她認為何洪不應該承擔主要責任。但是章勝子的説法和警察的説法不同,警方目前掌握的情況是,當天廟會,何洪帶着家裏的娃去蹭吃蹭喝,之前已經喝了不少酒,之後又去找守廟人何履海要酒喝,遭到拒絕,何將守廟人按在地上打。
守廟人被壓在下面,順手抓過旁邊的一把刀劃在何洪頭上,何奪過刀在守廟人頭上連砍幾刀,守廟人被送往醫院搶救時已死亡。
事件最終的結果是,何洪因為意外殺人被判無期徒刑。原本就非常貧困的家庭,因為丈夫何洪的入獄,而變得更加貧困了。
總之,整個家庭因為太過於貧困,每日都活在滿足吃喝之中,賺錢和學習,並不是這個家庭的主旋律,而吃喝則是。
2
道德上真假成謎
政府接管了整個家庭
在村民眼中的何洪與章勝子,就是一個無賴的形象。但在何洪與章勝子眼中,村民則成為了需要處處提防的小人。入獄後的何洪曾提醒家人要提防小人,但是在村民看來,何洪就是那個小人。
如同意外殺人事件一般,何洪的説法和村民的説法總是各執一詞。
首先是户口事件。
何洪是四川省遂寧市蓬南鎮三台村村民,1996年在上海打工時帶回一個安徽女人,組建家庭。此後,接連生了11個孩子,但是,何洪並未繳納“超生罰款”,而且除了最後一個小孩給親戚抱養外,其他孩子都上了户口。
何洪的孩子超生這麼多,還能夠拿得到户口,令所有的村民都震驚了。但是對此何洪解釋説:我們窮,交不起罰款,他們也就不管。
言下之意是説,超生是被默許的一種行為。而因為超生導致家境貧困之後,章勝子甚至對記者抱怨計劃生育不嚴格,如果嚴格的話,就不會生這麼多孩子陷入到連温飽都無法解決的困境之中。
但是蓬南鎮一名副鎮長的説法卻是:當初計生部門做了大量工作,有幾次已經拉到醫院手術枱,何洪夫妻還是掙脱了。那個女的是外省人,他們之前也沒領結婚證,我們下去查他們就躲,監控起來確實麻煩。
根據記者調查,何洪的11個孩子都是在家裏接生的,並沒有去過醫院。一到懷孕的時候,妻子就躲進山裏了,生了之後再回來,而且因為兩人沒有辦理結婚證,所以計劃生育也拿他們沒辦法。
但是究竟是如村民所説,何洪夫妻是通過“耍無賴”生了11個孩子並上了户口,還是如何洪所説,“是計劃生育查的不嚴,是可憐我們才給我們上的户口”,誰也不知道真相。
其次是低保事件。
何洪一家生得起孩子但是養不起孩子,在11個孩子的吃穿住行都需要錢的情況下,解決經濟問題成了何洪一家最頭痛的事情。但是何洪卻想了一個辦法,不僅讓政府給蓋了房子,社會給捐了款,還讓一家人上了低保。
何洪家境貧困,上低保是毫無疑問的,只是關於這個辦法,何洪稱之為:是我一個個求來的。而村民則稱之為:全都是鬧出來的!
蓬南鎮上述副鎮長對此的描述與村民一致,他稱“政府也相當頭痛”。該副鎮長講述,何洪“很無賴”,隔三差五就到鎮政府要補貼,如不同意就到縣裏信訪,“我們很多時候只能息事寧人”。
來自蓬南鎮民政辦主任楊燕中的數據顯示,何洪一家2006年開始就有8人享受低保,每月共880元;2014年臨時救助2800 元,2015年至今已救助500元;每到農忙時節,政府還幫其購買種子、肥料等;2014年3月縣民政局還撥款幫其新建房子。
楊燕中説:“我們最初的預算是4 .6萬元,結果他不按規則,硬生生要了11萬元補貼。你不給,他就鬧,真是把政府給綁架了”。
全村能夠享受這種待遇的,似乎也只有何洪一家。何洪一家不僅得到了政府的援助,還得到了社會的援助,甚至連走丟了一隻貓政府都給找了只一模一樣的。
在一家人艱難的生存狀況在互聯網上曝光之後,何洪差點就得到了社會的捐款——但是其他人在互聯網上抖露了何洪一家之所以如此貧困的原因,而這原因,也讓社會捐款泡了湯。
但不論最後的房子和低保,是何洪“一天幾次,天天拜訪”才求來的,還是他鬧來的,都不會改變的結果是——何洪將生得起養不起的責任拋給了政府和媒體。
而如今何洪入獄,大女兒瘋了,二兒子被開除了,四兒子被捅傷了……在這接連的變故之後,政府更是不得不接管了何洪一家人的生計問題。
現在,在政府的幫助下,這些孩子7個在上學,其中1個初中住校,6個上小學或幼兒園。
他們在學校期間的生活費都是由政府承擔,離開學校回家,又由一名村幹部負責監護。
目前,這個大家庭每月總共有低保金880元,政府還在向民政部門申請,提高額度。每個月,當地政府分兩次向何家供應米、面、油和肉,保證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
3
貧困狀態下的父母心智缺失
生子更成了社會隱患
類似於何洪一樣,越窮越生的家庭不再少數,這些人打着“只有多生才能改變家庭命運”的理由,進行着生而不養、養兒不教,最後全歸政府養的舉動。
生而不養、養兒不教還不算最惡劣的,關鍵是還有些父母以貧困為理由虐待、毆打孩子,甚至致孩子死亡。
比如河南的一個農民劉明舉。在31歲時,劉明舉經人介紹認識了有精神障礙的李少菊,兩人沒有領結婚證,就住到了一起並生了八個孩子。但是對於養孩子,劉明舉完全沒有概念,他認為自己很窮,所以**“孩子生下來給別人養,別人還給我錢,多痛快”。**
劉明舉口中的別人,指的就是小偷。
劉明舉所説的這個“別人給我養大”,指的是把孩子借給小偷,每年收取一定的“租金”。他先後把自己的五個孩子借給小偷,對方用孩子做掩護,專偷超市。
這事在我們心智正常的人聽來是不是不可思議,但是劉明舉卻覺得並不存在任何問題。生了孩子之後借給小偷撫養,給劉明舉省了很大的力氣,為此他感到很開心。記者採訪他的時候,他還説:
孩子跟着別人去賣黃碟,去偷東西,給我減輕了不少負擔呢!
劉明舉和何洪的思路似乎很相像。外人看來是潑皮無賴的事情,自己卻認為自己是“善良之舉”。
比如虐待、毆打孩子一事,劉明舉給出了不同的説法。
劉明舉的大兒子説,他説自己從小就被捆着長大,有兩年像狗一樣,“拴着脖子在鐵桿上”,甚至把針穿上線,從耳朵縫過去。劉明舉找不到東西時,就用煙頭或者開水燙他。
但是劉明舉卻説:我這人很善良,我那哪是虐待,我是教育他,保護他,家裏附近有水塘和水井,亂跑的話會有危險,綁起來就不會出危險。
但是記者和村民的説法卻是,劉明舉經常虐待孩子、妻子。有一個孩子被燙死,一個被偷走,剩下的孩子,有的會在劉明舉心情不好時被逼着吃屎——有羊的,也有人的。(可參見中國青年報等相關報道)
這就是劉明舉,他和何洪一樣,拿着八個孩子當作藉口天天搞上訪。最終成了全縣拿低保最多的人,用村幹部的話説,“一年躺在牀上也能掙3萬元錢”,是全村保障程度最高、拿補助最多的家庭。
村裏給他蓋了新房,僱人給他家打掃衞生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他的牛在村裏走失了,村幹部帶着六七個村民給他抓,滿頭大汗,他自己從旁邊坐着車路過,“看都不看一眼”。
然而就是這樣的劉明舉,結局和何洪很像——孩子最後歸政府撫養,得到了良好的教育和衞生醫療條件。
劉明舉和何洪,大致都屬於越窮越生,越生越窮的範疇之中,孩子連吃喝拉撒都成問題,但是卻還是一個接着一個不停地生,最終的結果就是:生而不養,養而不教。
而這些無人撫養的孩子,最終還是要讓社會來撫養。似乎乍看之下並不公平,但是這是個無解的問題——這些孩子如果不經管教就進入社會,將來必然是社會中的一大隱患。
所以這一切就成為了一個悖論:越窮生的越多,越多越窮……最終的出路只有一個,不是成為社會隱患,就是歸社會撫養。
4
生子的物質前提
是在温飽線以上
迴歸到我們最初的問題上:窮人,究竟應不應該多生孩子?因為這個窮人的設定是僅僅能夠滿足温飽,或者尚不能夠滿足温飽的人羣,因此,這個問題也可以修改為:僅僅能夠滿足温飽,或者尚不能夠滿足温飽的家庭,應不應該多生孩子?
劉明舉和何洪都認為應該多生孩子,理由很簡單:**窮人除了多生孩子之外,沒有其他的希望。**而何洪更是把希望都寄託在孩子身上,指望着這11個孩子中有一個能夠發家致富,然後帶動一家人發家致富。
但是放到現實之中,這種温飽尚且困難的家庭,多生孩子的結果並不如想象中的美好。僅僅就劉明舉和何洪兩個家庭來説,多生孩子是一種極端自私的事情。
首先,生孩子的動機就不純粹。有一句話叫做,自己不會飛,生個孩子逼着他飛。但是何洪家的孩子更慘,自己飛也就算了,還要帶着全家十幾口人一起飛,這對一個孩子未免太殘忍。
其次,生而不養。如果想生11個孩子,就要看看自己能不能養得起11個孩子,生了之後卻不養,打發孩子自己去找東西吃,這無疑是最卑劣的父母。
最後,養而不教。劉明舉生了八個孩子,但是對於教育從不關心,孩子借給小偷去偷東西,對此還沾沾自喜,着實令人心痛。
在微博的討論帖中,常常看到一些人反駁説:難道窮人就不配擁有生育權了?窮人當然配擁有生育權,但是生育權不代表,你可以藉此而無節制地生孩子;你可以生而不養、養而不教;生了孩子之後你可以隨意虐待、侮辱。
生育權僅僅代表了,你可以享受生育的權力,而在你享受這個權力之前,必須有養育的義務——如果你不履行養育的義務,那麼你也沒有生育的權力。
權力和義務是統一體,只想擁有權力而不想履行義務,就不配為人父母。
而落實到現實中,生育孩子的物質前提,就是達到温飽線以上。或許會有網友説,富有富的養法,窮有窮的養法。但是不論是什麼養法,只要吃不飽穿不暖,父母整日裏為吃喝住行發愁,孩子就不可能有良好的教育。
更況且對於劉明舉和何洪來説,如此數量龐大的超生,本來就是一種奇怪的現象——而對於劉明舉和何洪來説,到底是越窮越生,還是越生越窮呢?
兩者都是。劉明舉和何洪的思想,還停留在古代窮人只有多生孩子才有可能改變命運的層面上,但這一説法成立的前提是全社會的散養模式。
在全社會都實行散養模式的情況下,誰家孩子越多成功的概率就越高。但是在21世紀散養模式已經被淘汰,取代它的是精養模式、學歷制模式、才藝模式制等等……
想讓散養的孩子去打敗無數精養的孩子,無異於自己不會飛,生了個孩子逼他使勁飛……他使勁飛就算了,背後還有一家十幾口的拖累,光是壓力,估計就能夠逼瘋一個人。
所以,別説什麼正是因為窮,多生孩子才是唯一的出路。究竟是什麼原因讓你的人生失敗到除了孩子之外別無希望?自己心裏應該有點數。
**不應該讓孩子來扭轉你人生的失敗,也不應該用孩子的生命來完整你自我的生命。**温飽尚且艱難就多生孩子,到底是為人父母的自私自利,還是為人父母的偉大,相信每個人的心裏都有一杆稱。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