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佔中”執勤警察被判刑 香港警方:極度失望
【觀察者網綜合】據港媒1月4日報道,2014年11月非法“佔中”期間,時任警司朱經緯到旺角執勤維持秩序,期間被指打傷市民。現已退休的朱經緯昨於香港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三個月,其律師表明“必然提出上訴”,法庭批准他以五萬港元保釋。大批市民到庭為朱經緯申冤,指他盡責執勤卻受懲處,祝願他上訴成功。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發表聲明,指判決“嚴重打擊前線人員士氣”,感“極度失望”。警司協會表示支持朱經緯循法律途徑繼續申訴。
已收押兩週的朱經緯,昨早8時45分被移送至東區裁判法院等待判刑。法庭安排案件在昨午12時宣判,大批市民早在九時左右已前往法院門外聲援朱經緯,他們拉起寫有白色“冤”字的黑布,亦有市民舉起“申冤”標語,叫口號“要求法庭立即無罪釋放朱警司”。
據報道,主任裁判官錢禮同意本案案情不算最嚴重,事主亦無永久性損傷,且已完全康復,惟鄭當時“沒持有任何武器,不大可能有襲警意圖”,朱須為使用武力負上刑責,以判監4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朱經緯執勤時及事後承受的壓力,減刑1個月,最終判囚3個月。
報道稱,宣判時朱經緯本人及坐在旁聽席的家屬均“木無表情”。判刑後,朱經緯的代表律師表示已決定提出上訴,併為朱經緯申請上訴期間保釋外出。錢禮接納申請,保釋條件為現金五萬港元,朱經緯逢週日到中區警署報到。
報道稱,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就案件發表聲明,指對判決結果“極度失望”,認為嚴重打擊前線人員士氣,更會對前線人員執法造成極大影響。協會將會全力協助朱經緯跟進案件,同時向警隊管理層反映前線人員對行使合法武力的疑慮。
香港警司協會回應案件,亦稱對是次判決感到失望,並支持朱經緯日後按照法律途徑作出申訴。
香港警務督察協會主席李佔安回應傳媒提問,形容本案是悲劇,他指如有同袍因工被檢控,大家都不會開心。他強調警隊過去都一直努力維護本港法律及法治精神。
據報道,宣判當天,示威常客“女長毛”雷玉蓮帶同六、七名人士在庭外叫囂“攞景”,但無在場人士和應。警方用鐵馬劃出示威區,將女長毛等人與支持朱經緯的市民分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