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報“村民捅死鄉黨委書記”:嫌疑人已被刑拘
據中新網1月6日報道 據江西省進賢縣公安局微信公眾號消息,1月5日,1名男子持刀捅傷南台鄉鄉黨委書記,致傷者搶救無效死亡。警方通報表示,案件事實已基本查清,該男子原系鄉政府臨時工,因工作懶散等原因被辭退,現已經被進賢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徐強參加活動資料圖 圖片來源:南昌廣播電視台
通報稱,江西進賢警方通過對犯罪嫌疑人黃某羣的審訊,以及對黃某羣的家屬、朋友、原同事、鄉村幹部等進行調查詢問,已查清部分案情:
犯罪嫌疑人黃某羣,男,1958年1月出生,南台鄉湖濱村委會人,1982年到鄉政府廚房做臨時工,因其工作中存在鬆懈拖沓、又與其他職工發生矛盾等情況,1999年鄉政府研究後將其調離廚房,轉崗打掃衞生,但其工作仍然懶散,不負責任,且不聽教育勸導。2016年10月20日,經鄉黨政班子會集體研究決定對黃某羣予以辭退,並依據有關政策補償了其17個月的基本工資1.49萬元。此後,黃某羣向鄉政府提出要求全額解決社保金4萬餘元和租房補貼1.7萬元,2017年12月27日經黨政主要領導和居委會主任會商,並同時徵求了黃某羣意見,同意為其解決租房補貼1.7萬元併為其繳納單位應承擔部分的社保金4500元,另外給予其1.3萬元生活補助,黃某羣不同意並無理纏鬧。
2018年1月5日上午,黃某羣攜帶兩把刀具(一把木柄水果尖刀和一把自制丁字型刀具),在鄉政府三樓堵住準備出門的鄉黨委書記徐某,在糾纏一段時間後,拿出事先準備好的木柄水果尖刀,趁徐某不備對其左肋及胸口連刺3刀,並持刀追趕已受傷的徐某至二樓,後被聞訊趕來的鄉幹部及隨後趕到的派出所民警制服並控制。當日11時許,傷者徐某在送醫院搶救無效後死亡。
通報指出,目前,案件事實已基本查清,犯罪嫌疑人黃某羣對涉嫌故意殺害徐某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現已經被進賢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