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以等老公為名 撒潑阻礙高鐵關門發車
【觀察者網綜合報道】1月5日,在安徽合肥高鐵站一列由合肥開往廣州南的列車上,一名帶着孩子的婦女羅某以等老公為名,用身體強行阻擋車門關閉,並讓列車員通知檢票員放行其老公,列車員和乘客多次勸解無果。據瞭解,該女子可能面臨:行政拘留10日,罰款2000元。
據安徽交通廣播今日消息,當天該趟列車G1747因天氣原因,進入合肥站時已晚點,計劃在合肥站停站時間為15分鐘,該女子的行為並未造成列車進一步晚點,在列車停車至第14分鐘時,該事件得到處理,沒有造成網傳的導致列車延誤4分鐘。目前,該女子已交由鐵路警方進一步處理。
此外,合肥鐵路公安宣教處工作人員告訴北青報記者,“這趟列車是由廣州鐵路公安局值乘,列車屬於廣鐵集團,我們也正在和廣州那邊聯繫核實情況”。廣鐵集團新聞科工作人員稱,正在與車站等機構核實瞭解。
視頻中顯示,高鐵已到發車時間,一名帶着孩子的女子依然站在車門處,阻礙列車關門。多名工作人員要求她上車或者下車,但該名女子聲稱她的老公遲到了還沒上車。

列車不能關門無法開車,一車的乘客時間都被耽誤。


一名乘客在旁提醒該女子:“你這是違法的,你在幹什麼啊?”工作人員也表示:“列車員説這是高鐵!你這樣是違法的,你知道後果嗎?”但該女子依然振振有詞:“我老公就在檢票口了,讓他先上車!”
兩名執法人員最後採取強硬措施,把她拖到車門外,但她倒地後用腳卡住車門。

工作人員因為怕她的腳夾住,不得已將車門重新打開,這名女子又重新鑽進列車。

對此,有網友表示該女子的行為影響整條線路的運行,涉嫌危害公共安全。

也有人認為工作人員的態度不夠強硬,應該採取有效的強制措施。

還有網友表示,這一切都發生在孩子面前,會影響對孩子的教育。

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根據《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禁止非法攔截列車、阻斷鐵路運輸,違反該項規定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