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先紅:為什麼農民要爭當貧困户?
按道理,貧困常被視為落後,致富是人人孜孜以求的目標。因此,成為貧困户應該讓人以為羞恥。然而,近期在一些地方調研發現,不少農民卻在爭當貧困户。一些地方甚至因為評選貧困户問題而發生較為激烈的衝突,誘發農民上訪。其中怪象值得深思!
精準扶貧的首要工作是確保瞄準扶貧對象,即確定誰是貧困户。目前一般的做法是,上級政府按照地方貧困狀況給基層分配貧困户指標,最後由行政村和村民小組來評選貧困户。那些家庭有重大變故(比如大病、殘疾等導致勞動力喪失)、確實非常貧困的農户被評為貧困户他人一般沒什麼怨言。問題的難點在於,除去這些極端貧困的農户,還有一些農户家庭經濟條件都差不多。這些農户處於貧困邊緣地帶。如果將其中任何一户評為貧困户,那麼都可能面臨着跟他們經濟條件相仿的農户的非議。此時,如何確定貧困户資格、實現精準識別目標就成為一個難題。

資料圖(圖/視覺中國)
前幾年,在評選貧困户時,由於操作不夠規範,出現一些關係户享受貧困户待遇的情況。近年來,國家進一步嚴格規範貧困户的識別程序。在行政村和村民小組召開民主會議評選貧困户是各地的普遍做法。具體程序一般為:在村民小組召開户主會議,初步確定各村民小組的貧困户人選;各村民小組將人選名單上報到村兩委;村兩委召開由村幹部、黨員和村民代表參加的會議進行投票表決。在村莊層面,村民們一般較為熟悉各自家庭情況。因此,那些特別困難的農户當選貧困户一般不會引起異議。而當其他條件差不多的農户入選貧困户卻會引起巨大爭議,甚至導致場面失控。
之所以當前許多農民都要爭當貧困户,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因素:
首先,貧困户意味着可以享受國家福利。當前,許多地方都將貧困户資格與享受國家扶貧政策待遇掛鈎。一旦成為貧困户,他們可以享受包括產業扶貧、教育扶貧、醫療扶貧、信貸扶貧等各方面的福利,形成福利捆綁的局面。而且,國家的扶貧資源投入力度不斷加大。面對利好政策誘惑,不少農民都申請貧困户資格。一些地方甚至引發貧困户與非貧困户之間的矛盾。
其次,貧困户指標分配不合理。分配貧困户指標的做法有利於上級從宏觀上調控貧困户的精準識別工作。然而,由於貧困户指標數量往往超過了那些家庭確實貧困、比較容易識別的農户的數量,這導致基層進行貧困户識別時面臨較大困難。部分地方貧困户指標占總户數的比例甚至達到60%以上。如此高的貧困發生率不僅在實質上誘導農民爭當貧困户,而且為基層開展貧困户識別工作提供了較大變通操作空間。

貧困户資料圖(圖/東方IC)
再次,貧困的標準難以確定。當前各地一般做法是以農民家庭收入高低作為貧困户的主要衡量指標。問題在於,農民家庭的許多收入都是難以衡量的。而且,出於隱私的考慮,許多農民不會透入自己的真實收入狀況。一些地方提出了識別貧困户的簡易做法,比如“一看房,二看糧,三看勞動力強不強,四看有沒有讀書郎”。但僅從這些外表判斷貧困程度也容易失真。農民的家庭經濟性質決定了貧困標準的不確定性,從而進一步模糊了農民家庭貧富狀況,給精準識別帶來難題。
最後,農民與政府的貧困問題認知存在差異。政府往往以財產狀況和經濟收入高低來衡量農民家庭貧困程度。只要財產和收入達到一定標準,那麼就不能享受貧困户資格。問題在於,農民往往是根據自身的支出狀況來理解貧困。比如,按照政策規定,如果農户家裏有商品房,那麼不能享受貧困户資格。但有的農户雖然擁有商品房,而平時生活非常拮据,甚至入不敷出。這些農户認為自己應該獲得貧困户資格而未得,從而引發他們的不滿。
為了避免精準扶貧工作中的社會衝突,提高精準扶貧資源透入效率,增強農民對地方政府的認同,我們亟需對精準扶貧工作作出適度調整。
首先,應該進一步規範貧困户精準識別工作流程。
其次,要大力實施專項扶貧,避免福利捆綁。政府不宜將貧困户資格與各種福利政策捆綁在一起,而應該在尋找出致貧原因的基礎上採取有針對性的專項扶貧措施。
再次,壓縮貧困户指標的數量規模。對於那些確實經濟困難的貧困户,可以進行兜底扶貧。對於一般的、暫時性的貧困户,可以通過低保、臨時救助等方式助其度過難關。這樣不僅有利於節約扶貧財政資源,而且可以降低基層進行貧困户識別的難度。
(本文原發於微信公眾號“新鄉土”,觀察者網已獲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