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鉅貪太囂張:懟同事“不幹就滾蛋” 涉案金額巨大被判死刑
據央視網1月26日報道,23日,中紀委網站發佈消息,國家能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曉林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審查。縱覽簡歷,不難發現,他1995年進入神華集團工作,一干就是20年。此次落馬是否與該經歷有關尚不可知。但近年來,國企領域職務犯罪屢見報端。
有些國企掌門人將企業看作是自家的“一畝三分地”,想怎麼着就怎麼着,肆意侵吞國有資財,損害職工羣眾的利益,讓社會很震驚,讓民眾很受傷。
集團高管大肆斂財1.5億
象牙玉石堆滿屋 人蔘蟲草已發黴
2018年1月15日,《人民日報》發文稱,一旦漠視全面從嚴治黨,不持續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國企發展將深受腐敗之害。

山東日照港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杜傳志 圖源:央視網
文中以山東日照港集團為例,揭露其前黨委書記、董事長杜傳志落馬前,集團上下風氣不正,不少員工的心思都在跑關係、“賺外快”上,集團經營狀況陷入持續低迷的狀況。
批判該集團高管貪腐嚴重,帶壞集團風氣,甚至連門衞、裝卸工都吃拿卡要。形容整頓前的日照港就像一面四處漏風的篩子,小洞不補,大洞成災。
2016年12月23日,杜傳志接受組織審查。
經查,杜傳志利用權力大肆斂財,違紀金額1.5億元,收受財物摺合人民幣4000多萬元,其親屬、特定關係人在日照港違規謀利1500多萬元,濫用職權給國家造成損失3000萬元,以虛假貿易方式向民營企業提供資金6500萬元。在其藏匿財物的房子裏,高檔煙酒、黃金飾品、象牙玉石堆得到處都是,人蔘、蟲草有的已發黴。杜還長期包養情婦,生活腐化墮落。
2016年以前的十年間,日照港歸屬集團公司累計虧損高達16.7億元。公司蠹蟲滿地,幾乎被掏成了空殼。
蛀蟲在內,寄生蟲在外,內外勾連,靠港吃港,日照港成了人人都能吃一口的“唐僧肉”。在日照市委的統一部署下,市紀委、檢察院、公安等各方力量通力合作,對日照港系列腐敗案件立案49起51人;日照港集團紀委對違紀人員立案69起,處分69人。
其中,杜傳志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7年。
一場刮骨療毒式的整改後,讓曾經暗無天日的日照港在短短一年間實現了浴火重生。
黨委書記打造“獨立王國”
換門鎖不讓上級進門 懟同事“不幹就滾蛋”
2016年2月,山東省萊蕪市醫藥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張敬貴因嚴重違紀,被雙開。
據報道,張敬貴不僅涉案金額巨大——近3億元,而且為人蠻橫霸道,妄圖把萊蕪市醫藥公司打造成他的“獨立王國”。

山東省萊蕪市醫藥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張敬貴 圖源:央視網
對上級,他曾公開聲稱“和那些人尿不到一個壺裏”,繼而面對新來的黨委書記,千方百計不讓進門,甚至換掉辦公室的鎖。
對公司,他把個人凌駕於組織之上,在公司中層以上人員大會上説:“做決策不用開什麼黨委會,在酒桌上議一議説不定就有靈感了。”
對同事,他用“不幹就滾蛋”,懟那些提意見的人。
對下屬,為了不離開市醫藥公司,他暗示唆使心腹干將,脅迫利誘公司中層以上管理人員60餘人到省國資委“上訪”。最終,省醫藥集團不得不從穩定角度考慮,決定讓他繼續留任。
對調查組,他安排財務人員連夜加班改賬;“陪着”調查人員上廁所;調查組晚上查賬時被拉閘斷電;安排證人裝病裝瘋住院;小團體成員專門配備移動電話卡,用於內部聯繫、相互串通;指使有關人員銷燬9套小金庫賬目,涉及收支2.2億元。
然而,無視紀律、違犯紀律,必然付出沉重代價。
2017年12月25日,張敬貴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10個月。想要打造“獨立王國”的他,最終卻失去了真正的自由。
國企經理涉案3.4億被判死刑
自稱在保護國有資產 有“智囊團”善於銷贓
2014年12月9日,廣州白雲農工商聯合公司原總經理張新華,因犯受賄罪、貪污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涉案金額高達3.4億元,一審被法院判處死刑。

廣州白雲農工商聯合公司原總經理張新華 圖源:央視網
經查明,張新華利用職務之便,夥同他人在國企改制過程中通過低估資產、隱瞞債權、虛設債務等手段將鉅額國有資產轉為個人持有股份的公司所有,貪污國有資產價值近2.85億元,個人所佔股份摺合7227.5萬元;受賄金額共計9780萬元人民幣、238萬港元。
案發前,張新華曾被白雲公司多名職工舉報十多年,卻未被查處,辦案人員對此的解釋是其善於“銷贓”,使人抓不到把柄。
而事實上,張新華的貪腐手法的確相當有“技術含量”,他在香港成立了公司,由其外甥和司機代其持股,通過地下錢莊將贓款漂白,一部分匯至其前妻和女兒的海外賬户,一部分出借或投資,收取高額回報。
此外,他借安置員工之名,成立多家關聯公司,將贓款注入或出借給關聯公司用於投資開發其控制的部分物業,漂白被其侵吞的國有資產,打造自己的商業帝國。
不僅如此,他的背後還有一羣專業人士充當“智囊團”。據瞭解,該案涉案人員多達55人,包括白雲農工商黨委書記、副書記、紀委副書記等9人,村幹部、親屬、私人老闆、法官、律師、拍賣公司負責人等,形成了一條完整的共同侵吞國有資產的腐敗鏈條。
庭審時,他百般抵賴,稱轉移財產是為了保護國有資產、安置員工,還稱部分指控他的證人是被其處理過的下屬,指證他是對其打擊報復。
他認為司法機關對於他犯下的事有些過於“小題大做”,他自始就認為自己不至於被判死刑,不過判個兩三年,還有可能是緩刑。
然而,事實勝於雄辯,不論張新華承認與否,法律面前不容他抵賴。
這些案例留下的教訓極其深刻,值得警惕和反思,同時也給廣大國企管理者敲響了一記警鐘。凡是和國家建設及人民生活息息相關的所有單位和個人,都應該時刻規範自己的作風和行為,保持良好的職業道德與規範,時刻牢記黨和國家的路線法則,恪守廉潔自律的職業規範,拒絕貪念,警鐘長鳴。
文/任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