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魯甸幹警被圍攻所長下跪引熱議:基層執法者變慫了?
【觀察者網 綜合報道】1月24日上午,有人員在雲南省魯甸縣文屏鎮圍攻、毆打處警公安幹警,並砸毀警車。據相關人士提供的視頻顯示,一片混亂中,轄區派出所所長大喊“不能打了給你們跪了”,並當場下跪。這一跪引起了網上輿論熱議——有網友質疑,基層執法者咋變得這麼慫?
一些網友在社交媒體表示“氣憤”,不理解為何派出所所長面對暴徒要下跪,稱“這一跪把全國幾十萬幹警的尊嚴丟了”。



視頻截圖


微博大V@燒傷超人阿寶 26日評論稱:“面對暴徒不敢還手還跪地求饒的警察,我絲毫不同情。”隨後幾天更圍繞這一事幾番論戰。

有網友表示,希望一些網友先冷靜下來,羣體事件最不好處理,最重要的是把事情原委搞清楚,不要一上來就喊打喊殺,也不要一邊倒地無腦支持或反對。

一位網友指出,目前網絡上形成一種“圍攻警察”的態勢,但現場具體情況如何,還不太清楚,避免開槍不能不説有道理,但跪在犯罪分子面前這一舉動確實沒什麼好宣傳的。

也有網友表示認識下跪的派出所所長,本人其實是個硬漢,如果不是被逼無奈也不會選擇下跪。


近期一線公安民警和輔警在正常執法執勤時遭遇暴力抗法、造謠誹謗、辱罵毆打的事件,並不少見。
1月15日,公安部針對近期多地發生一線公安民警和輔警正常執法執勤遭遇暴力抗法甚至辱罵毆打事件,發佈通告,指出:“各級公安機關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切實加強民警執法權益保護工作,為民警依法履職撐腰打氣,該嚴格執法的沒有嚴格執法是失職,該支持和保護嚴格執法的沒有支持和保護,同樣是失職。****”

1月17日,《人民日報》發文指出:“保護基層一線民警的依法履職必須理直氣壯。我們必須承認,現實中存在着一些執法不規範、甚至濫用執法權的現象,這應當發現一起糾正一起,不留餘地;**但對於依法履職的,應當堅決保護,不能含糊。**執法權是法治得以施行的關鍵,如果糾正不力是失職的話,那麼保護和支持不力也是失職。”
除了“派出所所長下跪”一事之外,近日關於警民關係的一系列事,比如乘客擋車門阻攔高鐵發車,乘警不敢強制將其帶離;交警依法檢查違章車輛,被車主辱罵扇耳光而不敢還手……讓一些羣眾感概:基層執法人員依法執法,為何會變得縮手縮腳?
據《半月談》記者調研瞭解,怕被人曝光過度解讀、怕逾越模糊的執法權限邊界、怕沒有規範指導而犯法等“三怕”心理,是造成一線執法人員“不敢管”“有顧慮”的重要原因。
“執法過程中被罵、被推搡、被團團圍住的情況時有發生,但只能儘量剋制自己的情緒。”黃石(化名)是江蘇一位工商行政管理執法人員,他坦言:“我們心裏也很矛盾,路邊擺攤的小販們生活不容易是事實,但違規經營也是事實。若整改不到位,執法人員也會面臨履職風險。”
在蘇中某區公安局法制大隊民警張安(化名)看來,執法者是強勢地位,除了一些刑事案件,被執法對象在輿論中都是以弱勢羣體的面目出現,“輿論在發酵時,這種地位的反差很明顯,大部分人都會站在弱者的角度譴責強者”。
履職邊界不清也讓執法人員面臨困惑。長三角地區一位市場監管管理局工作人員表示,由多部門合併而成的市場監管局,存在與其他部門職能交叉的模糊職責。例如,一些餐飲企業違規使用液化氣,有時難以定義是市場經營行為還是安全生產行為。
“制止暴力抗法的行為因缺乏可操作的規範,執法人員會畏首畏尾,害怕制止行為犯法。”張安説,通常執法者要選擇對暴力抗法者損害最小的方式執法進而實現執法目的,但這個度如何把握,沒有很明確的操作規範。
專家分析認為,現在執法強調有法可依,但很多情況在司法解釋上是不夠清晰的,如擋車門阻攔高鐵發車這種行為,執法人員如果強勢架走的話,可能會面臨被當事人起訴的風險。
專家也表示,這種情況並非一天形成,是公眾對部分執法人員違規執法、以權謀私、濫用權力等問題長期觀察後積累下的情緒。
一方面,執法機關首先要帶頭守法,在執法過程中一定要堅持公平公正原則,敬畏法律,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基層治理問題。另一方面,也應賦予執法人員在面對暴力抗法行為相應的處置權力。嚴格執法過程中應對一些特殊情況採取授權,這樣能防止執法人員面對這些緊急狀態無法可依。
一位基層執法人員表示,有關部門應加強對自媒體的管理,對發佈不實信息的自媒體,應該有追責機制。“我們願意接受社會和輿論的監督,但也希望能得到客觀公正的評價。”

風雪中執勤的協警。(圖源:視覺中國)
觀察者網綜合@魯甸警方、新浪微博、《人民日報》、《半月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