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報告:今年研究制定房地產税法
據新華社報道,3月11日下午3時,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同志作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
部分實錄:
張德江: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原則通過了2018年常委會工作要點和立法、監督工作計劃,對今後一年的工作作出初步安排。一是繼續加強立法工作。研究編制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統籌安排今後五年立法工作。完善國家機構組織法,修改人民法院組織法、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公務員法等。完善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的法律制度,加快民法典編纂工作,審議民法典各分編;落實税收法定原則,制定耕地佔用税法、車輛購置税法、資源税法等,研究制定房地產税法,修改税收徵收管理法;制定外國投資法、電子商務法,修改農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加強社會、文化、生態等方面立法,制定社區矯正法、基本醫療衞生與健康促進法、土壤污染防治法,修改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修改刑事訴訟法。繼續做好授權決定和改革決定相關工作,保證改革在法治軌道上順利推進。

大會現場 新華社圖
二是繼續加強監督工作。圍繞推動高質量發展,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精準脱貧、污染防治三大攻堅戰,檢查統計法、大氣污染防治法、海洋環境保護法、防震減災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傳染病防治法等法律實施情況,聽取審議“十三五”規劃綱要實施中期評估報告、加強國有資產管理、推進國家科技重大專項、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財政醫療衞生資金分配和使用、華僑權益保護等專項報告,開展地方政府債務、脱貧攻堅等專題調研。繼續加強對司法工作的監督,聽取審議人民法院解決“執行難”、人民檢察院加強民事訴訟和執行活動法律監督等專項報告。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推進合憲性審查工作,堅決糾正違憲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