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起訴迪拜公司:我不想搞加密貨幣,你竟發“阿里巴巴幣”
據澎湃新聞4月3日報道,美國時間4月2日,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BABA.N)起訴了一家總部位於阿聯酋迪拜的公司,原因是這家公司通過發行一種名叫“阿里巴巴幣”(Alibabacoin)的虛擬貨幣募資逾350萬美元,而該公司使用阿里這一名字商標註冊名稱已經造成誤解。
在向美國曼哈頓地方法院提起的訴訟中,阿里巴巴表示,Alibabacoin基金會對其商標的“明顯、重複且故意誤導”使用,旨在讓消費者誤認為其產品與阿里巴巴集團有關聯或得到認可。
阿里巴巴指控Alibabacoin為了自己成功,而“殫精竭慮地利用原告的聲譽”,“無數次不經更改地”使用其商標,來銷售加密資產。
訴訟內容指出,儘管阿里巴巴已經多次表示它不想進入加密貨幣市場,但是Alibabacoin造成的誤解已經通過媒體傳播了,而Alibabacoin沒有做出任何行動來打擊或糾正這種誤解。
阿里巴巴方面的一位律師拒絕做出更多評論。
在提起訴訟幾個小時後,美國地區法官Kimba Wood發佈了一項臨時限制令,指示Alibabacoin在4月11日,就為什麼不應該禁止其繼續進行被指控的侵權行為做出解釋。
該訴訟旨在叫停該基金會進一步的侵權行為,同時要求因涉嫌違反聯邦和紐約州法律而造成的懲罰性賠償。
據路透社報道,阿里巴巴因涉嫌在其網站上出售假冒商品,會定期作為原告和被告參與訴訟。
像其他許多公司一樣,阿里巴巴也使用訴訟的方式來回擊它認為不當的行為,避免公司聲譽受到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