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渦陽“五週殺人案”再審宣判,5被告人蒙冤21年獲無罪
案發21年後,安徽渦陽“五週殺人案”迎來再審宣判。
據澎湃新聞4月11日報道,當天,安徽省高院宣判,該案原審被告人周繼坤、周家華、周在春、周正國、周在化無罪。聽到無罪宣判後,5被告人當庭痛哭。
此前,5人中2人被判處死緩,1人被判處無期徒刑,2人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到2018年1月,5名原審被告人皆已刑滿獲釋,其中被羈押最長時間者周繼坤,失去自由近21年。
審判長告知5人有申請國家賠償的權利。

從左至右,依次為該案蒙冤當事人周繼坤、周家華、周在春、周在化 澎湃新聞記者 邵克 圖
1996年8月25日深夜,安徽省渦陽縣大周莊發生命案,周繼鼎一家五口被砍,他的女兒當場死亡。同村村民周繼坤、周家華、周在春、周正國、周在化被警方作為嫌疑人抓捕,隨後檢方提起公訴。
因為“矛盾點多”,阜陽中院(渦陽縣原屬阜陽市)一審該案時,合議庭、審委會全體一致認為應判無罪。但被害人父親周繼鼎聽到此消息後在法院服毒自殺,經搶救無效死亡,判決隨後逆轉:2人死刑、1人無期,2人15年。
此後該案歷經上訴、發回重審、再次上訴,2000年10月,安徽高院作出了“留有餘地”的最終判決:判處2人死緩,1人無期,2人15年。
5人及其家屬多年來堅持申訴。2014年7月22日,澎湃新聞獨家發佈報道《安徽司法惡例:被害人父親法院自盡,被告無罪變死刑》,安徽省高院於當日回應,宣佈複查此案。
2017年1月23日,該案部分當事人及家屬在安徽省渦陽縣大周莊的家中,收到安徽高院法官送達的再審決定書。安徽高院認為,5名申訴當事人的申訴符合重新審判的條件,經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依照《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二)項等規定,由安徽省高院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再審。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二)項規定,據以定罪量刑的證據不確實、不充分、依法應當予以排除,或者證明案件事實的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的,人民法院應當重新審判。
2017年8月2日,此案再審開庭,庭審持續至8月3日中午結束。5名原審被告人請求法院判決自己無罪,受害人家屬向法庭請求法庭公正裁判,檢方請法庭綜合考慮此案有罪和無罪證據,作出裁判。法庭宣佈合議庭合議後,擇期宣判。
2018年1月4日,被判處死緩的周繼坤刑滿釋放,至此,此案5名原審被告人皆已獲釋。從1997年3月17日被刑拘算起,周繼坤失去自由近21年,也是5人中服刑時間最長的。

(澎湃新聞記者 邵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