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蔣介石銅像當“夜壺” “台獨組織”成員被判刑8個月
【觀察者網 綜合報道】據台媒5月17日報道,台灣“獨派”組織“台灣建國工程隊”成員郭志剛,涉嫌於去年4月“斬首”陽明山花鐘廣場的蔣介石銅像,被控毀損罪案,台灣士林地方法院審理時,因郭志剛自己承認將斬下的蔣介石銅像帶回去當“尿壺”,法官17日改依加重竊盜罪判處郭有期徒刑8月,不得易科罰金。
報道稱,去年4月20日凌晨,郭志剛將陽明山花鐘廣場的蔣介石銅像頭部鋸斷後,並噴上紅漆及寫下“228元兇”及“殺人魔”。5月26日,台灣檢方依毀損罪起訴郭志剛。

圖片來自台媒
但郭志剛並無悔意,在蔣介石銅像修復後,又於6月14日晚間,與友人林廷穎帶着乙炔以及焊槍,再度前往鋸頭,被巡邏警察經過發現,當時銅像後頸已經白白一塊,郭志剛等2人坦承是以高温熔化,破壞銅像,警方當場依現行犯逮捕2人。檢方8月再依“妨害職務上掌管之文書物品罪”起訴起訴郭志剛、林廷穎2人。
去年10月,士林地院針對郭志剛2度“斬首”蔣介石銅像案開庭時,郭志剛辯稱,他是為了“去威權化信仰”,是種“行為藝術”,強調自己無罪。
不料,去年12月21日,台北市中正高中校園內的蔣介石塑像再遭“斬首”,並在銅像上噴有“不移除,不改名,就砍頭”白漆,警方又查出是郭志剛涉案,並在“立法院”旁中山南路“獨派”駐留帳篷內發現斷首,依毀損罪、妨害公務罪再將郭志剛移送檢方偵辦。
據報道,郭志剛去年4月首度“斬首”陽明山花鐘廣場的蔣介石銅像,被控毀損案,士林地方法院17日宣判,法官變更起訴法條,改依加重竊盜罪判決郭志剛刑期8月。
至於郭志剛第2次“斬首”陽明山上的蔣介石銅像、中正高中蔣介石塑像“斬首”案,目前仍分別由士林地方法院審理、檢方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