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宅男30歲啃老被父母告上法庭 法院:趕緊搬出去
【編譯/觀察者網 陸雨聆】兒子30歲還在家啃老,怎麼辦?
美國紐約州北部的一户尋常人家裏,就常年住這樣一個無所事事的兒子,而他還對外宣稱自己是一名生意人。近日,他的父母終於難以忍受,一紙訴狀把他告上了法庭。而法庭的判決也站在了家長一邊:兒子必須在6個月之內搬走。
據美國ABC新聞當地時間22日消息,30歲的邁克爾·羅通多(Michael Rotondo)曾經營過一個網站。但他於8年前失業,從此便回到父母家中“啃老”度日。
他的雙親馬克和克里斯蒂娜(Mark and Christina Rotondo)也已忍了很久了。自今年2月2日起,他們更連續寫了5封書面通知,勸告邁克爾早點走出家門、自立門户。直到3月30日,兒子還沒有任何動靜,他們便到當地法院詢問他們是否能驅逐兒子。他們得到的回覆是,由於兒子是家人,因此要需要找最高法院進行審理。
於是,他們最終把兒子告上了紐約州最高法院。

“啃老”的邁克爾·羅通多 ABC視頻截圖
美國CBS新聞稱,22日,羅通多夫婦在法庭上公開展示了這些信件。不過,他們至始至終沒有闡明想趕走兒子的具體理由。
“在和你母親討論後,我們一致決定讓你馬上離開這間房子。你有14天的時間準備,之後就不準回來”,2月8日的信上如是寫道。
“你被驅逐了!”2月13日的信上説,“到目前為止,你一直是我們的客人,沒有任何租約或協議,你無權在我們不同意的情況下還留着這裏。”
“邁克爾,這是我們給你準備的1100美元,這樣你就能找到一個住所了”,在2月18日的通知中,羅通多夫婦還建議兒子趕緊把他的音響、工具以及武器拿去賣錢,再順便開走那輛破爛的帕薩特。“即使是像你這樣沒什麼工作經歷的人,也有大門為你敞開的。去找一份吧——你得工作啊!”
《時代週刊》稱,直到上庭,邁克爾還是不以為然。在父母和記者的眾目睽睽之下,他和法官唐納德·格林伍德(Donald Greenwood)當庭吵了30分鐘,稱自己不想和父母直接協商溝通。
當法官讓邁克爾走到法官席前的時候,留着長髮、蓄着鬍鬚的他做出了更奇怪的舉動:他想把他的小講台一起搬過去,因為那上面裝着麥克風。

最終格林伍德(Donald Greenwood)裁定,邁克爾既沒有好好補貼家用,也沒有幫忙做過家務,他在6個月之內必須搬離父母的家。羅通多夫婦的律師也可以起草一份“逐客令”。“對以後需要自食其力的人來説,6個月的時間應該很合理。”
據CBS消息,邁克爾拒絕接受這個結果,他稱法官的裁定“令人髮指”(outrageous)。“我不會跟父母説話,也不準備離開家”,邁克爾表示,父母的一系列行徑是在“報復”他,他其實正在從事着某項的生意,但他不會向公眾透露任何內容。“我的生意是我自己的事”,他説。

邁克爾自稱他在外面有生意 圖源:推特
所以,邁克爾將會重新上訴。
但另一頭,雪城當地媒體CNY Central又發現了一個“令人費解”的細節。邁克爾似乎連審理結果都還沒搞清楚,他覺得法官留給他的週轉時間過短了。“我應該有30天左右的時間把地方騰出來吧,如果不是的話,那我也不知道哎。”
據瞭解,邁克爾其實還有一個年幼的兒子,但已經失去了監護權。
去年,邁克爾也在百思買(Best Buy)短暫打過工,但由於週六的一次曠工便遭到了開除。他曾將百思買告上法庭,要求賠償自己33.85萬美元。目前,此案還在審理中。
CBS報道最後稱,他們相信邁克爾的情況絕非個案,無論出於什麼理由,美國的“啃老族”確實在日益增多。根據大型民調機構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早年數據,美國自上世紀60年代起,選擇在家與父母同住的18-34歲成年人就越來越多,到2014年,這一比例達到了32.1%。不過,皮尤並未公佈近三年的新數據。

皮尤研究中心報告截圖
本文系觀察者網獨家稿件,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平台觀點,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關注觀察者網微信guanchacn,每日閲讀趣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