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眾議院通過國防授權法案 鼓勵“美台軍事往來”
【觀察者網 綜合報道】據美媒消息,當地時間24日,美國眾議院以351票贊成、66票反對,表決通過“2019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案”(HR 5515)。
根據美眾議院此前公佈的草案,該法案其中一條要求強化台灣軍事實力,另一條則呼籲遵循“與台灣關係法”,美國可派遣高級軍事官員訪台。
眾議院表決通過後,參議院軍事委員會將討論出參院版本送院會表決。參議院表決通過後,如與眾議院版本不同,參眾兩院還將協商討論最後版本,並經兩院表決後,才會送交美國總統特朗普簽署生效。

美國眾議院24日上午以351票贊成、66票反對,通過2019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圖片截自美國眾議院官網)
法案草案第1253條寫道,“應與台灣相對部門協商,**全面評估台灣軍力,特別是後備軍力,並評估加強雙邊合作與提高台灣自我防衞能力,幫助台灣發展不對稱作戰能力。**法案生效後一年內,美國國防部長在與國務卿協商後,應向美國國會相關委員會遞交報告,説明評估結果、建議清單與計劃採取的方案。”
草案第1262條則寫明,美國國會意見指出,根據“台灣旅行法”,美國國防部應派遣軍種部長或參謀首長聯席會議成員前往台灣,進行高階官員往來。在法案生效後60天內,國防部長應與國務卿協商後,向國會相關委員會簡報相關計劃。
據台灣東森新聞雲報道,當地時間5月10日,“2019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草案在美國眾議院軍事委員會高票(60票贊成,1票反對)通過,併火速排入眾議院的院會審議議程,原本預計最快本週才會進行表決,但眾議院在當地時間24日上午就進行審議,最後高票通過。

當地時間5月10日,美眾議院軍事委員會通過“2019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草案。(圖片來自美眾議院軍事委員會推特)
台當局“國防部”此前曾在聲明中感謝對台方友好的美國眾議院議員,聲稱會基於“台灣關係法”及“對台六項保證”繼續維持穩定關係,“畢竟這麼做有助於自我防衞,還能提升區域和平、安全以及穩定的合作交流,一切樂觀其成。”
報道稱,國防授權法草案在經眾議院表決通過後,參議院軍事委員會將對此進行辯論,並討論出參議院版本後送參議院院會表決。參議院表決通過後,若與眾議院版本不同,參眾兩院還將協商討論最後版本,並經兩院表決後,才會送交美國總統特朗普簽署生效。
美國推出的“國防授權法案”已不止一次對準台灣議題。
2017年7月14日,美國國會眾議院審議也曾通過所謂的“2018財年國防授權法案”,叫囂“美國國防部長應評估美國與台灣軍艦互訪的可能性。”

台灣早前向美國購買的護衞艦逢甲艦駛入高雄左營軍港。(資料圖,圖自台媒)
對此,外交部發言人陸慷曾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有關條款嚴重違背美一箇中國政策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原則,干涉中國內政,中方已向美方提出嚴正交涉,敦促美方充分認清上述法案有關條款的嚴重危害性,不得讓含相關條款的法案通過成法,不要開歷史倒車,以免損害中美合作大局。
國台辦發言人安峯山也曾表示,台灣問題是中國的內政,我們堅決反對美台之間進行任何形式的官方往來和軍事聯繫。我要強調指出的是,任何挾洋自重,圖謀損害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行徑,都必將遭到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反對,也是不可能得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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