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中國反壟斷機構“突襲”三大存儲企業辦公地、繼續審查高通併購案
【文/觀察者網 尹哲】高通收購恩智浦半導體(NXP)仍未獲中方落錘,中國反壟斷機構此時又對三大存儲巨頭揮出重拳。
據“集微網”1日報道,5月31日,中國反壟斷機構派出多個工作小組,分別對韓國三星、SK海力士(SK Hynix)、美國美光(Micron)三家公司位於北京、上海、深圳的辦公室展開“突襲調查”和現場取證。
DRAM“超級週期”,發改委:可能有多家公司協同
觀察者網注意到,早在去年12月底,便有媒體報道中國反壟斷機構約談存儲第一大巨頭——三星。

彼時,DRAM正經歷破紀錄的七季連漲,無論是給下游企業還是消費者都帶來巨大的壓力。
對於上述情況,時任發改委價監局處長徐新宇當時表示:“我們已經注意到價格飆升狀況,將更加關注該行業未來可能因‘價格操縱’引起的問題。”
他還透露,可能有多家公司協同行動,儘量推高芯片價格,謀求獲利最大化。供應緊張和需求激增引發的記憶體芯片行業“超級週期”,推高了三星和SK海力士等芯片製造商的產品價格和獲利。
另外,在今年5月中旬,美光也傳出被約談。

對於“突襲調查”三大存儲企業,前述報道評論稱,此舉標誌着中國反壟斷機構正式對三家企業展開立案調查。
文章作者老杳(原名:王豔輝,微信號:laoyaoshow )1日對此表示,相比歐盟不斷向谷歌、蘋果、高通等以壟斷理由開出罰單,中國反壟斷機構由於人力有限,對市場監督的力度不是太大而是太小。
他説:“作為全球最大的電子產品製造基地及第二大市場,需要更強有力的市場監督機構保證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秩序。”
2017年,受智能終端尤其是智能手機需求刺激,DRAM以及NAND Flash漲幅均超過4成。
這給佔全球智能手機市場三成以上的中國智能手機市場造成很大影響,所需存儲器始終無法得到充足供應。
今年2月,韓國媒體報道稱,中國發改委再次約談三星,要求三星控制內存產品價格,並優先向中國企業供應內存。
報道稱,此為自去年年底中國智能手機企業聯合舉報對半導體存儲器價格連續上漲表示不滿後,中國政府正式介入市場干預。
不過,在全球智能手機等智能終端需求增速放緩情況下,集邦諮詢統計顯示,第一季行動式內存平均合約價格季度漲幅將從此前的5%縮減為3%。
業內人士分析稱,政府的介入有望進一步控制存儲器價格上漲趨勢。
此前,三星、海力士、美光等在美國被指控合謀操縱DRAM存儲器價格。

Forbes報道截圖
當地時間4月27日,Forbes報道稱,Hagens Berman事務所律師在美國加州北部地區法院向上述三家企業提起訴訟,指控他們操縱DRAM存儲器價格。
這樁集體訴訟由該律所代表美國消費者發起,具體包括2016至2017年購買了智能手機和個人電腦產品的消費者。
2017年,DRAM的價格上漲了130%。
該律師事務所聲稱,他們調查發現這些主要DRAM製造商合謀,限制市場上各種DRAM產品的供應,從而推高了DRAM價格。
該訴訟指控稱,DRAM供應商作出“統一供應決定”來限制DRAM的供應,從而使2016年和2017年產品的價格暴漲,最終導致關鍵內存產品的價格在此期間大幅上升。
Hagens Berman管理合夥人史蒂夫路伯曼(Steve Berman)表示,三星、海力士以及美光並未按規則行事,為了獲得更大利潤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擾亂了市場。
值得一提的是,據集邦諮詢提供的數據,2018年第一季度,上述三家巨頭在DRAM產業的市佔率分別為44.9%、27.9%、22.6%,合計共95.4%。
今年第一季度,三星和SK海力士業績喜人。
其中,SK海力士2018年首季公司銷售額為8.7197萬億韓元(約合人民幣511億元),營業利潤為4.3673萬億韓元(約合人民幣255.94億元),同比分別增長38.6%和77.0%。
而三星今年一季度芯片業務運營利潤達到創紀錄的11.6萬億韓元(約合人民幣680億元),佔總利潤的近75%。
業內分析稱,三星和SK海力士業績向好主要得力於主營存儲芯片市場需求強勁。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領導下的反壟斷執法進一步加強”
今年4月10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正式掛牌。新成立的部門整合了原隸屬於商務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等三家機構的反壟斷職責。

今年兩會,組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圖源:ROPES&GRAY
《經濟參考報》5月25日援引中國政法大學經濟法研究所所長劉繼峯的話稱:“在過去機構設置的結構上,三家在業務上存在一定的交錯,因此存在一些問題。”
譬如,“一個壟斷行為可能會涉及兩種或以上的壟斷性質,而基於部門職責的劃分,不同執法機構可能會在各自的查處過程中援引不同的法律條文,在一定程度上會減弱對案件查處的專業性和權威性”。
他補充道,機構整合以後,在一個案件的定性上將得到很大的改善,而且可以減少過去在執法過程中,基於各自管轄權的不同,而形成的對問題的認識差異。
中國政法大學破產法與企業重組研究中心秘書長張欽昱指出:“改革前,三家反壟斷執法機構均是局級機構,對國有企業等具有較高行政級別單位的反壟斷方面存在掣肘難題,執法起來難度較大。”
中國社會科學院副研究員蘇華表示,在三家執法機構經驗積累和隊伍建設的基礎上,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領導下的反壟斷執法能力和執法權威預期將進一步增強。
他進一步表示,當前全球新技術、新業態發展過程中產生的反壟斷問題正在增加,如5G和物聯網標準必要專利許可條款和費率,原研藥與仿製藥的競爭,大數據與算法合謀,線上和線下銷售渠道和價格限制等。
如何在改善營商環境、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大格局下辨識和規制壟斷行為,是我國反壟斷執法機構無法迴避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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