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回應百萬賞金:正核實,待公安機關確認後將盡快發放
(文/觀察者網 莊怡)近日,參與搜尋嫌疑人劉振華的鄭州市紅十字水上義務救援隊委託律師向滴滴提出懸賞支付,再次引發輿論關注。
5月10日,空姐李某在鄭州乘坐滴滴順風車遇害一事引發媒體關注。當日晚間,滴滴發佈懸賞通告,懸賞100萬元尋找嫌疑人劉振華。5月12日4時30分許,在距離嫌疑人跳河點下游約50公里處的鄭州市西三環附近一河渠內打撈出一具屍體。經過牙齒、紋身等外部特徵辨認符合嫌疑人體貌特徵。“空姐乘滴滴遇害案”正式告破。
近日,參與搜尋嫌疑人劉振華的鄭州市紅十字水上義務救援隊委託律師向滴滴提出懸賞支付,並接受《法制晚報》採訪。新聞發出後,多數網友表示支持,也有人表示救援隊只是輔助警方的工作。救援隊長接受採訪時表示,他們是公益的,這次如果有賞金,會用來升級裝備,沒有的話也會一如既往,堅持原則。

各方聲音:
救援隊律師:打撈隊具備協商支付懸賞金的資格
目前,曾參與搜索的救援隊委託律師向滴滴提出懸賞支付。
據《法制晚報》報道,救援隊代理律師付建表示,救援隊是利用自身的設備工具和人員發現嫌疑人併成功打撈,並經過公安機關鑑定,確定嫌疑人身份。具備協商支付懸賞金的資格。付律師稱,打算先與滴滴溝通,再根據溝通的情況看是否要發函。如果還是不給,不排除通過訴訟方式來解決。他還表示,嘗試和滴滴溝通,但打懸賞電話,打不進去,通了就掛。
救援隊的搜尋和打撈是配合公安機關的行動,救援隊發現的只是遺體,能夠被認為是“重要線索”嗎?也能夠獲得懸賞金嗎?付律師解釋,當時鄭州市紅十字水上義務救援隊在公安機關鎖定的區域內,計算了嫌疑人大概會出現的位置,沿着河邊按照計算的距離進行搜尋,最終發現河上的屍體,隨後便開始打撈。
付律師強調,滴滴的懸賞公告中並沒有説明一定是要找到活着的嫌疑人,無論嫌疑人是生是死,最終是通過救援隊的發現和打撈,幫助完成了破案,就可以被認為是案件的“重要線索”。付律師認為,從法律角度來説,懸賞的方式是對方自願的,發出懸賞後有人或團體完成了懸賞的要求,就相當於履行了合同,根據契約原則協商支付懸賞金也是合法的權利。
但付律師坦承,鄭州市紅十字水上救援隊以前都是幫助家屬搜救打撈遺體,沒有懸賞打撈搜救的先例。
鄭州市水上義務救援隊:有更好,沒有的話也會一如既往
梨視頻消息,救援隊長接受採訪時表示,他們是公益的,這次如果有賞金,會用來升級裝備,沒有的話也會一如既往,堅持原則。
據鄭州市紅十字會官網,該救援隊成立於2005年,2014年註冊為民辦非企業單位,主要服務範圍為水上義務救援、水上安全知識義務傳播。
滴滴回應百萬賞金:正核實,待公安機關確認後將盡快發放
滴滴回應稱,在尋人啓事發出後,短短兩天時間裏平台接到了三千多條線索,我們選取了當中可能有效的信息隨時同步給公安部門。由於目前有多個團體和個人向平台提出領取獎金的要求,希望相關申領人能夠儘快提供切實有效的證據,並經公安機關確認對案件偵破確有重大幫助,一經核實我們將盡快把獎金給到最合適的個人或團隊。
各方網友:希望滴滴言出必踐,呼籲警方出面避免推諉扯皮
《法制晚報》的報道迅速引發網友討論,多數網友支持討賞金,稱滴滴要言出必踐。


還有人呼籲,警方不如説清楚到底什麼人或者團隊提供最有價值線索,避免推諉扯皮。

也有網友再次呼籲關心一下受害者的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