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拜起訴自媒體“磐石之心”索賠100萬 被判敗訴
2017年7月,摩拜單車以侵犯名譽權為由起訴磐石之心,索賠100萬元。昨日,公眾號“磐石之心”發文稱,該案件終於一審判決:摩拜公司敗訴。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
《摩拜融資6億美元仍是“水蛭”的命,一旦投資斷檔立即死掉》一文通篇是對“摩拜”共享單車此類新經濟形式的帶有個人色彩的分析和評論,並無對摩拜公司貶損的惡意,也未達到侮辱及誹謗的程度,對社會評價的降低,也無相應的證據予以證明。
最終,法院認為涉案文章未構成對摩拜公司名譽權的侵害,故對摩拜公司的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駁回原告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

文中,磐石之心吐露自己被告後“倍感屈辱和無奈,倍感自己力量的渺小。就像被巨人踩在腳底下,無法發聲,無法喊救命。”
磐石之心表示:我在《摩拜融資6億美元仍是“水蛭”的命,一旦投資斷檔立即死掉》一文中,提出摩拜依靠融資活着,巨大的虧損無法維繫持續經營。摩拜被美團收購後,也充分暴露了企業無盈利,靠融資存活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