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負責安保,派駐武官為了啥?
據微信公號“政知道”(ID:upolitics)6月9日消息,在各國軍隊中,有一類身份特殊的人,他們既是現役軍人,也是駐外外交官,他們就是我們常説的“駐外武官”。
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注意到,近日,中國多位駐外大使館武官進行調整:駐巴西大使館武官金濤調任駐朝鮮大使館武官、駐美國大使館武官張毅軍接替金濤任中國駐巴西大使館武官。
借這個機會,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就來講一下,擁有軍人、外交官雙重身份的駐外武官,都有哪些不為人知的經歷。
兩位駐外武官是少將軍銜
先來看看兩位履新的駐外武官。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發現,他們都有非常豐富的駐外經歷。

金濤
公開資料顯示,金濤目前為副軍級軍官,少將軍銜。原任中國駐朝鮮大使館武官的楊旭光少將去向並未公佈。資料顯示,楊旭光此前曾擔任中國駐俄羅斯大使館武官。
另外,接替金濤上任中國駐巴西大使館武官的張毅軍,同樣多次以駐外武官的身份公開亮相。政知君注意到,他曾於2013年出任駐德國大使館國防武官。

張毅軍
除此之外,金濤、張毅軍兩人的軍銜目前均為少將,而這在我國駐外武官中算是很高的軍銜。
國家武裝力量的外交代表
那麼,武官究竟是做什麼的?
武官作為一個國家武裝力量的外交代表,常駐各國駐外使館中,可以算作一類比較特殊的外交官。
工作中,他們是使館館長(一般為駐各國大使)的軍事助手,受使館館長以及派出單位(軍方)的雙重領導。
需要明確的是,我國駐外武官均為現役軍人,全部由國防部在全軍優秀現役軍官中選拔而出。其篩選條件中,政治可靠、業務熟練、言行得體尤為重要。
人氣頗高的現任國防部新聞發言人吳謙就曾有過駐外經歷。其簡歷顯示,吳謙曾任中國駐美國大使館國防副武官。
那麼,為何要向他國派駐武官?
武官的基本任務是從事軍事、外交和軍事情報工作,其具體職能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以本國武裝力量代表的身份與駐在國軍方保持外交聯繫,辦理兩國軍隊間的交往和交涉事宜;
開展與駐在國軍政官員、社會人士以及外交使團(主要是外國武官)的外交和社交活動;
根據兩國協議和上級指示,承辦或者是協辦軍事援助、軍事訓練、軍品貿易、軍工合作和軍事技術轉讓等事宜;
以一切合法的手段調查與軍事有關的情況,直接或者間接通過使館將情況報告給派遣國一些相關的軍事部門。
向他國派駐武官並非“自己”説了算,還需要徵得對方同意。根據國際法及國際慣例,武官由派遣國國防和軍事部門指定,徵得接受國同意後派出。武官抵達使館後,需要拜會駐在國軍方主管部門後才能執行任務。
軍銜高低有講究
資料顯示,武官一般與使館參贊的外交銜級相當,享有外交特權與豁免權。
軍銜方面,中國派駐各國的武官中僅有少量是少將軍銜,多數為大校。這也符合國際慣例,目前各國武官的軍銜雖然不完全統一,但以校官居多。
那麼,哪些國家能讓中國派出少將武官?有媒體曾總結認為,駐在國的重要性、與中國的關係決定了派駐武官軍銜的選擇。
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盤點發現,美、俄、英、法、德、日、印、巴基斯坦、巴西、朝鮮等國的中方武官一般為少將軍銜。當然,這並非是一成不變的,其中,這些年出任駐巴西使館的武官既有少將也有大校。
上述10國,美、法、英、俄皆為聯合國常任理事國,政治影響力很大,重要性不言而喻。德、日均為發達國家,中日關係更是直接影響亞洲局勢。此外,中國與朝鮮、巴基斯坦之間的傳統友誼自始至終都被視為值得珍視的寶藏。最後,印度、巴西與中國一樣同為發展中大國,和中國有很大的合作空間。媒體分析認為,向印度、巴西派駐高軍銜武官,體現了中國對新興大國的重視和戰略佈局轉變。
值得提到的是,歷史上,我駐外武官的最高軍銜並非少將而是中將。1955年5月,韓振紀擔任我國駐前蘇聯大使館武官。資料顯示,韓振紀的軍銜為中將。
武官是軍事間諜嗎?
武官職責中有一條,“以一切合法的手段調查與軍事有關的情況。”
敏感的工作性質經常讓武官蒙受間諜之嫌。當然,武官並非軍事間諜,作為外交官,進行國際交往、信息收集工作時都應是依法、公開的。
實際上,駐在國往往會對他國武官“不放心”。
2006年5月《文史博覽》雜誌曾刊登《原駐阿根廷使館武官李桂春——跟蹤我的人成了我的朋友》一文,其中透露:“我自任駐阿根廷使館武官開始(上世紀80年代初),便時刻處在阿根廷情報局的跟蹤之下,雖然沒有被當作超級間諜,但仍是阿根廷情報局重點監視的人,可是沒想到後來跟蹤我的人竟成了我的好朋友。”
我國武官和駐在國情報人員成了好朋友,可現實中依然存在很多他國武官“不老實”的情況。
政知君發現,2002年11月,時任日本駐中國大使館武官的天野寬雅由於在中國浙江擅闖軍事禁區被中國宣佈為“不受歡迎的人”,由日本政府召回。雖然日方就涉事武官受到13小時扣留詢問多次提出抗議,但卻不得不承認其確實擅自闖入中方軍事禁區,並且天野寬雅當時隨身攜帶了多種偵錄器材。
實際上,這也並非中國首次驅逐日方武官。1996年時,由於在海南竊取中國新型潛艇情報,中方曾驅逐美國、日本的派駐武官。
負責使館安保的另有其人
駐外武官不負責大使館人員的安全保衞工作。
《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相關條款規定,大使館及人員的安全由駐在國武裝力量提供保護。實際上,一些政局動盪的國家無力保護他國外交人員,派遣國則會派出武裝保護己方外交人員。
前駐烏克蘭大使高玉生曾告訴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根據國際慣例,如果派駐國有安保上的需要,需要本國警衞隨行,那麼和駐在國通過協商,駐在國同意了,就可以派駐警衞。
政知君瞭解到,中國曾向伊拉克、阿富汗、敍利亞、索馬里等國使館派出過警衞。
高玉生説,總體來説,中國向駐外使領館派駐警衞的情況還是很少見的。
中國第一次派武裝保護駐外大使館外交人員的安全是在2004年,當時,中國在伊拉克的外交使館位於所租飯店的二層。“第一道門是由伊拉克保鏢保護,第二道門是我警衞人員守護。只要大使出門必然會有4名警衞前後左右保護。”
(撰文 丨 李巖 編輯 | 莊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