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甫:衞星影像揭示洞庭湖“夏氏矮圍”的前世今生
【文/ 觀察者網專欄作者 陳甫】
最近弄的沸沸揚揚的“夏氏矮圍”的新聞因為主要是文字加上一些現場圖片,讀者並不清楚這個區域究竟在什麼地方,為啥對洞庭的防洪、生態造成重大的隱患。通過衞星視角可以比較清楚地瞭解整個事件發展的始末,以及其對周邊區域的影響。

2018年4月18日沒有被督辦之前的圍堰全貌

圍堰所在的位置
這個圍堰主要位於湖南益陽的沅江市內,面積約有30000畝,大概45個天安門廣場那麼大。
在枯水期還看不出有什麼問題,因為洞庭湖這時候也就和一條江河差不多。
但是如果把時間切回到2016年夏的長江洪水期,我們就能看到不尋常之處,這時候湖水迅猛上漲,已經逐漸有了傳説中八百里洞庭的氣勢。

2016年8月1日長江洪水期間
洞庭湖可以分成東洞庭湖、南洞庭湖、西洞庭湖三大塊。此處圍堰處於東洞庭湖和南洞庭湖之間的通道上,原來就已經是一個窄口,如果一旦夏大户要把圍堰完全紮緊,那麼這個口子的寬度還要再減少一半,這對於防汛當然是一個威脅,周邊已建堤垸現有的堤壩就顯得不安全了,夏大户此種行為某種意義上就是“以鄰為壑”。
夏大户告訴記者,到2014年才有政府部門表示其矮圍不合法。“我長達13年違法,陸續投入了近2億元,你們怎麼才發現?”據此,他認為歷史責任不應由自己揹負,如果要清除矮圍,政府必須進行補貼。
這個沒有道理,本來政府承包給你的是蘆葦場,你的業務就只能是經營蘆葦獲取收入,國家濕地是不可以轉變用途的。
“根據我國濕地保護管理規定,開墾、填埋或者排乾濕地,破壞野生動物棲息地和遷徙通道、魚類洄游通道,擅自放牧、捕撈、取土、取水、排污都是被禁止的。夏某某可謂條條都犯,如果證實有挖沙、採礦等活動,問題就更嚴重了。”南洞庭湖自然保護區沅江市管理局副局長萬獻軍説。
更何況夏大户從承包以來從來就沒有上繳過承包費,這個承包合同早就失效了。
衞星上看2010年該區域還沒有目前的大規模圍堰,夏大户實際是2011年開始開工的,而湖南省2014年發現了這個情況,充其量也就是3年,並沒有他説的13年之久(估計是從他承包開始説的)。

2010年5月2日還沒有明顯的堤壩的痕跡

2012年4月3日築壩施工還在開展
究竟多久發現你的違法行為是一個業務能力的問題。但是政府並沒有必須通知的義務,也不存在不通知就是合法的説法,更沒有道理要政府補償。
在2014之後地方政府還是採取了一些措施,來減輕圍堰導致的防洪風險。
首先在2016年,在長江洪水到來之前拆毀了西北邊的一段堤壩

2016年6月22日

2016年7月12日,及時起到了泄洪的作用
接着在2017年,又拆除了南邊的一段堤壩

2017年6月7日

2017年7月12日,再次迎接了洪水
雖然通過開了南北兩個口,能夠恢復一定的泄洪作用,但是在河道中的堤壩依然起到影響水流的作用,而且一個違章建築的長期存在是對依法治國的挑戰。
這次洞庭湖的治理要恢復歷史上的八百里洞庭任重而道遠,歷史遺留的問題涉及到利益糾結,需要強大的推動力才能完成。
最後,為我們的衞星地表變化監測業務打個廣告,以目前的技術水平,通過衞星在一兩個月內發現相關地表變化是完全可能的,比如6月17日的衞星圖像表明,該圍堰已經被推平了不少。

2018年6月3日開始拆除,6月17日已經推的差不多了。
違法行為如果能及時發現制止是最好,等木已成舟了就比較麻煩了,這次拆這個矮圍的幾千萬元拆除費還不知道是地方政府怎麼湊出來的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