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法院集中處理232名“老賴”,和解金額涉38291898元
20日上午,東莞兩級法院舉行近年來規模最大的集中執行大行動,行動分為市中院主會場以及市第一、第二、第三人民法院三個分會場。當天,法院對不到庭人員將現場宣佈移送公安、協助布控、採取拘留措施,統一公開曝光失信信息,對到庭但仍未履行的被執行人將執行拘留措施。

本文圖均自微信公眾號“東莞時間網”
據微信公眾號“東莞時間網”消息,昨日共有232名被執行人到達現場,執行的大部分案件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和解金額涉及38291898元。但也有數名“老賴”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義務等原因被當場司法拘留。
一起來看執行現場:


市中院集中執行行動主會場,兩名被執行人被司法拘留


活動現場播放法制片《沉重的代價》,寓執於教,震懾敦促被執行人履行

被申請執行人每人都領到檢討書模板,結合自身案件撰寫思想認識,對自己不履行還款義務的行為作出檢討,對接下來如何履行作出計劃和承諾


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在協商和解協議

在執行幹警的不懈努力下,這位被執行人最終認識到箇中利害關係,連夜從重慶趕來東莞,並一次性支付85800元,申請執行人也當場出具結案申請,一宗近十年的交通事故案件最終得到圓滿解決

在一宗案件中,當事雙方達成還款協議,被執行人通過手機“人臉識別”轉賬8萬多元

法官主持當事雙方調解

一名被執行人,寫好檢討書後,埋頭思索

一名被執行人,在與申請執行人協商過程中因為覺得自己委屈,情緒激動

市中院集中執行大行動主會場,兩名被執行人被當場宣佈司法拘留十五天

市第三人民法院分會場,法院對拒不履行2237000元執行款的被執行人黃某福進行司法拘留

市第一人民法院分會場,執行法官成功調處一宗案件,申請人與被執行人握手言和

市第二人民法院對一宗民間借貸執行案件被執行人温某康實施司法拘留,涉及執行金額7萬多元

市第一人民法院分會場,其中一名被執行人被法院決定司法拘留
本次集中執行大行動市中級人民法院共有232名被執行人到達現場,最後共拘留17人,罰款5人。執結案件85宗,執行到位金額6773296.25元,達成和解協議案件84宗,和解涉及金額38291898元。
執行工作是當事人權益的根本保障,是司法權威的最終體現。
自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的號召以來,東莞兩級法院積極部署行動、加大執行力度豐富執行手段、增強執行威懾、擴大執行影響,強力辦結了一大批拒不主動履行法定義務的執行案件,嚴厲懲戒了一大批抗拒、阻撓、拖延、規避執行的惡意被執行人。
據統計,2016年,東莞全市兩級法院曝光失信被執行人6000餘人,拘留被執行人495人,罰款236人(次),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62人。
2017年,全市兩級法院公開曝光失信被執行人和限制高消費6546餘人,拘留、罰款272人(次),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110人。
今年以來,全市法院共曝光被執行人750人(次),拘留被執行人82人,罰款63人(次),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1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