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高鐵“一地兩檢”條例刊憲 正式成為香港法例
【觀察者網 綜合報道】據香港文匯網6月22日報道,《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由署理行政長官張建宗簽署並於今日(22日)刊憲,正式成為香港法例。條例列明,高鐵西九龍站內地口岸區,以及高鐵香港段營運中的客運列車車廂,均視為香港以外並處於內地之管轄範圍,行使內地法律實施管轄,包括司法管轄。
香港特區政府於2017年7月宣佈,特區政府與中央有關部門經過周詳研究,並參謀深圳灣口岸模式後達成共識,決定採用“三步走”方式在高鐵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第一步:由內地及特區政府達成落實“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第二步: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決定批准及確認合作安排。第三步:兩地各自進行相關程序予以實施,在香港將涉及本地立法工作。
所謂“一地兩檢”就是在同一地方依序辦理兩個不同管轄區的通關程序(相比傳統的兩地兩檢,則是在出發地和目的地分別辦理該地所屬管轄區的通關程序)。
根據“一地兩檢”的規定,香港的西九龍站將會劃分“香港口岸區”和“內地口岸區”。北上前往內地的乘客將在“香港口岸區”辦理香港出境程序之後,到“內地口岸區”辦理內地入境程序。
而由內地進入香港的乘客,則在“內地口岸區”辦理出境程序之後,到“香港口岸區”辦理內地入境程序。
從法律意義上來説,乘客在進入“內地口岸區”的時候,已經進入內地管轄範圍,在這個區域內,將由內地執法人員實行內地法律,在“香港口岸區”則由香港執法人員實行香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