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中文新聞稿被批不尊重國語,馬來西亞財長反駁:憲法賦予的權利
【觀察者網 綜合報道】
近日,上任不久的馬來西亞華裔財長林冠英以包括中文在內的三種語言發佈新聞稿,引來反對黨“圍攻”,批評其“不尊重馬來語的國語地位”。
24日,林冠英反駁稱:“學習與使用華語/母語,是聯邦憲法第152條文(1)所賦予及保障的基本權利。”因此,他堅持往後以馬來語及英語同步發文告,並在必要時準備中文翻譯稿。

馬來西亞財政部長林冠英。(馬來西亞《星洲日報》)
今年5月,林冠英就任馬來西亞財政部長,是馬來西亞時隔44年來首次迎來華裔財政部長,也是馬來西亞史上第三位華裔財政部長,前兩位分別為1957年上任的李孝式以及1959年上任的陳修信。不過,林冠英上任後強調自己是馬來西亞人,不會標榜華人身份。
因一則中文通告,遭反對黨圍攻
據馬來西亞《星洲日報》報道,21日,林冠英針對敦拉薩國際金融中心(TRX)計劃召開記者會併發出馬來西亞文、英文及中文的媒體通知,卻立即被反對黨拿來大做文章。
反對黨聯盟“國民陣線”臉書專頁“國陣之友”(Friends of BN)當日上傳了中文版通知的照片,並戲稱財政部以中文發佈新聞稿,意味着“國語”(馬來語)即將絕跡:
“看來在希望聯盟的執政下,馬來西亞人都要開始學習中文了,國語將會慢慢絕跡了。”

“國陣之友”臉書截圖
這篇帖子迅速引起熱議,不少網民留言指出,“國陣之友”對林冠英的批評過於偏激,是在玩弄種族主義話題。部分網友留言如下:
“明明就有三種語言的文告,為什麼只發布其中一個語言呢?不要在這裏煽動仇恨。”
“就是喜歡在民間製造仇恨,但民眾一點都不笨。”
“這本來就是多元種族的國家,難怪國陣會輸掉,誰叫你們那麼種族主義。”
“真是可憐,到現在還不知道自己敗選的真正原因!”
“管理員,你是活在舊時代吧?很久以前,就有馬來人、印度人在華校上學了。”
“到底是國語會絕跡還是巫統被滅?”

網民以表情包留言,文字:“別那麼種族主義。”(截圖自“國陣之友”臉書)
隨後,馬來西亞反對黨巫統多名高級別官員,又開始輪番炮轟林冠英。
巫統主席候選人凱里在臉書批評稱,財政部發表中文文告的舉動,不僅是重視華語,而是嘗試改變政府語言規範,“此舉不僅是挑戰任何支持官方語言的人,還破壞以共同語言團結國民的努力。”

巫統主席候選人凱里(圖源:當今大馬)
凱里聲稱,“我不是有心要阻止在大馬使用其他語言,因為這是個人權利。但中央政府應該以身作則,加強國語,將它視為團結國民的語言。”
新任巫青團長阿拉斯夫則宣稱,林冠英的做法完全不能接受,要求其向全體民眾為貶低國文公開道歉並撤回相關中文通告。
在巫統領袖“圍剿”林冠英之際,公正黨通訊主任法米指出林冠英加發中文文告並無不妥。法米認為,為了讓中文媒體更準確瞭解特定用詞,林冠英額外發出中文文告並沒問題。

公正黨通訊主任法米(圖源:當今大馬)
林冠英:遭到“種族主義式的譴責”
針對反對黨的指摘,林冠英24日發佈聲明,指出當時也發出了馬來語及英語新聞稿,在記者會上也以國語和英語和媒體互動,卻因一張中文公告遭到“種族主義式的譴責”。
林冠英指出,馬來西亞聯邦憲法第152條文(1)闡明任何人不得禁止或阻止任何人使用、教導或學習其他語言的權利,而他在此憲法精神下發放中文或其他語言的翻譯新聞稿,何錯之有?
“我以財長身份發佈的新聞稿向來以馬來語為主,英語為次,偶爾在迫切及重要的課題上,才譯成中文發給國內外中文媒體,以方便相關單位直接掌握第一手消息,不尊重馬來語地位的邏輯何在?”

林冠英在臉書發佈聲明
林冠英稱,馬來西亞獨立61年以來,鮮有部長提供中文翻譯稿予媒體,導致此事頻頻引來其他部門的詢問,因此除了財政部,其他部門也該給予使用華文更多空間。
他認為,此做法有助國內外以中文為主的媒體更精確地傳播消息,同時也彰顯馬來西亞多元文化的面貌,因為掌握多語是馬來西亞獨有的優勢。
林冠英強調,“儘管面對種族主義者的指責,但我不會向他們低頭,財政部長的文告依然會繼續以國語、英語同步發佈,必要時還是會加上中文翻譯稿,並希望政府高層可以習慣新的運作模式。”
馬來西亞首相馬哈蒂爾對此表態稱,林冠英發表中文聲明只是“小問題”,他不希望此事成為課題。
馬哈蒂爾受訪時稱,“我們有時會犯錯。我想,(林冠英)他應該用三種語言發佈,至於中文讀者羣,他們可以閲讀中文版的聲明,就這麼簡單。”
據馬來西亞統計局去年的數據,馬來西亞人口為3215.41萬人,華裔人口比例為23.2%。
據介紹,馬來語是馬來西亞的國語和官方用語。英語作為第二語言或通用語言被廣泛地使用在行政、工商業、科技教育、服務及媒體等方面。華語和泰米爾語則在華人和印度人族羣社會中廣泛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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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聲明原文:
近期因一則有關TRX敦拉薩國際貿易中心的中文版文告,我遭到《國陣之友》種族主義式的強烈譴責,他們聲稱此舉(準備中文翻譯稿給媒體)為不尊重馬來文作為國語的地位,雖然當時我也發出了國語及英語新聞稿,在記者會上亦以國語和英語和媒體互動。
根據聯邦憲法第152條文(1)闡明,任何人不得禁止或阻止任何人使用、教導或學習其他語言的權利。在此憲法精神下,發放中文或其他語言的翻譯版新聞稿,何錯之有?
更何況,我以財長身份發佈的新聞稿,向來以國語為主,英語為次,偶爾在逼切性及重要的課題上,我們才譯成中文稿發出給相國內外的中文媒體,方便相關單位直接掌握第一手消息,試問,“不尊重國語地位”的邏輯到底在哪裏?
我國獨立了61年,鮮有部長提供中文翻譯稿給媒體。現在財政部提供多語的文告,不過是彰顯我國多元文化面貌,尊重人民的表現。再者,中文版翻譯稿有助於讓原稿透過國內外以中文為主的社交媒體,精確地傳播出去。
而且,現在我們已經邁入了全球化的年代,國陣不能不思進取,繼續沿用種族極端的方式來獲取支持。不要以為這樣可以延續國陣的政治壽命。這隻會讓國陣在509大選後,繼續遭到到人民的唾棄。
來自國陣之友的攻擊,我們認為是理所當然,可以不予理睬;但作為一個新馬來西亞的領袖之一,我深信,懂多一個語言是一種優勢,一種屬於馬來西亞的獨有的優勢。不管是什麼種族的馬來西亞人,起碼都懂3個語言,是我國獨有的驕傲。
即便是首相敦馬哈迪(注:馬哈蒂爾)的記者會,除了國語外,也常常以英語來回答國際媒體的提問。這凸顯我國多語的優勢,也絲豪不影響馬來文作為我國官方語言的地位,卻不見相關人等出來指指點點。
要知道,不管是首相還是財政部的記者會,都是在國際城市的吉隆坡發表。在這莊重的場合上,我們從來都以國語先發表,繼而用英語,我的中文稿,則是在必要時才翻譯給媒體的。
為中文媒體準備中文稿,也讓財政部官員頻頻受到其他部門的詢問,畢竟這是過去從未發生的事情。只是,學習與使用華語/母語,是聯邦憲法第152條文(1)所賦予及保障的基本權利。除了財政部,聯邦政府旗下的其他部門也應該給予更多使用華語的空間,官員須適應和習慣部長除了國語及英語外,使用華語或其他母語。
今天,儘管面對種族主義者的指責,但我不會向他們低頭,財政部長的文告依然會繼續以國語、英語同步發佈,必要時還是會加上中文翻譯稿,並希望政府高層可以習慣新的運作模式。我認為,使用多一個語言發表聲明,並不代表我對馬來西亞這個國家的愛會因此而被削減,或影響國語作為官方語言的地位,反之,這可突顯我們的多元性質。新的馬來西亞是一個具包容性、互相尊重多元國家,在維護馬來文作為官方語言地位之際,我們也需掌握其他語言的使用以提高競爭力,因此,作為財政部長,我堅持在必要的時候,繼續以中文發稿給海內外的中文媒體。
林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