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7月1日起調整大米税目税率 共涉及14個税目
據財政部網站7月1日消息,經國務院批准,國務院關税税則委員會近日發佈通知,決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對大米税目税率進行調整。其中,大米税目改按粒型劃分為“長粒米”和“其他”,共涉及14個税目。
本次税目調整是根據國內大米行業標準變化情況而進行的,目的是更好地適應貿易發展的需要。
税目調整後,大米最惠國税率、關税配額税率和普通税率不受影響。依據世界貿易組織、世界海關組織有關規則和雙邊自由貿易協定,上述通知還明確了有關國家進口貨物適用的協定税率。自東盟進口的稻穀、整粒米、碎米、大米細粉、大米粗粉粗粒適用的協定税率分別為50%、50%、5%、40%、5%。
上述税目税率調整順應了科學技術發展趨勢,符合多邊規則和雙邊協定規定,有利於我國繼續履行好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承諾,有利於維護我與東盟國家間的正常貿易秩序,繼續實施好我與東盟的雙邊自由貿易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