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汽車行業擁抱新零售 三四線以下城市成為購車主力
據央視《經濟信息聯播》欄目6月30日報道,去年7月1日,新版《汽車銷售管理辦法》正式施行。根據《辦法》中的規定,消費者買車不必再侷限於4S店,而是可以通過商場、超市、網絡平台等其它正規合法的銷售渠道來購買汽車。那麼,新《辦法》實施一年來效果如何?又帶動了哪些新興的業態呢?來看記者的調查。
第1車貸創始人兼CEO 郭超:在過去一年的時候,我們整個平台上的車型大概只有十來款。但是隨着新的汽車銷售管理辦法的推行,到今天為止我們大概平台上可以提供的車輛將近有80多款車型。
花生好車聯合創始人兼董事長 陳鵬雲:我們去年同期的門店數150家左右,今年我們是300多家,從數據來看同期相比我們門店數量增長2倍,但是業務量是增長了4倍。

授權打破了,渠道放開了,市場的需求就更容易滿足了。《汽車銷售管理辦法》實施一年來,不僅在數量上使我國的汽車銷售穩步增長,也使得汽車行業的銷售模式變得更加豐富,無形中拓寬了市場的規模。

在北京最大的汽車交易市場——北辰亞運村汽車交易市場,記者看到,炎炎夏日交易市場裏來看車的人並不是很多。一家經銷店的負責人告訴記者,現在是汽車銷售的淡季,為了增加銷量,作為傳統銷售渠道,他們也一直在努力找到新的客户羣。但是傳統4s店的建設和運維成本高,在三線以下城市鋪開銷售網絡並不現實。因此,他們也開始和汽車新零售模式合作,主推30萬元以下的車型。
東風標緻某經銷店副總經理 王闖:我們開拓了新的這種渠道,就是和這種花生好車、融資租賃公司,包括去年我們和大搜車、彈個車都有合作,去年我們在大客户銷售這方面做了6638台。
新《辦法》不僅讓傳統4s店與新零售模式合作拓寬銷路,一些傳統二手車經銷商也在嘗試進入新車市場。

北京尚車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市場客服部總監 楊長髮:現在我們可以去跟一些廠家洽談、合作,作為他的一個銷售渠道,同時也去銷售帶來一些新車的品牌。包括平行貿易進口車,所以這個也是拓展了一個渠道,也為客户在購車的時候增加一個選擇的渠道。
2017年,我國汽車銷量達到了2888萬輛,比上年增長了3%。但通過新零售模式銷售的車輛只有50萬台左右,業內人士表示,新零售還需要有比較長的培育期和市場的認知期。

商務部市場體系建設司副巡視員 胡劍萍:社會化的流通體系初步建立,共享汽車銷售、售後服務網絡在社會上形成大的共識,城鄉一體化的汽車體系快速發展,2017年三四線以下城市的銷量佔到總銷量的57%。汽車流通的銷售重心在下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