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民車被淹 保險公司理賠要其開“暴雨證明”
據大河報7月4日報道,近日,漯河市民楊先生順利拿到了車輛損失理賠保險,他很感激保險公司在車輛施救和理賠快捷上的協助和幫忙。但在理賠工作中,需不需要氣象局開具惡劣天氣證明一事,卻在漯河市引起了議論。

鐵路涵洞中被淹的汽車
大水淹轎車車主在車頂坐了一夜
今年4月11日晚上10點多,漯河市民楊先生開車途經郾城區龍城鎮一處鐵路涵洞,當時車外下着大雨,天色又黑,等他開車進到涵洞裏面時,發現積水已經很深,由於車已經倒不出來了,楊先生搖下車窗爬到了車頂。
雨水很快進入到楊先生的車裏。由於事發地處人煙稀少的農村鐵路涵洞,又是深夜,楊先生在車頂坐了一夜。
隨後,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趕來,進行了現場勘查。楊先生的家人也趕來,找來了救援車輛,將被困在水裏的車撈了上來。
氣象局開具證明理賠款順利到賬
事後,保險公司表示賠償全部修車費用。隨後,受損車輛被送到了4S店進行維修,維修費用大約4萬多元。
等到6月初,車在4S店修好了,楊先生找到保險公司商量如何理賠,這時候保險公司突然要求他開具一份“暴雨證明”,這讓楊先生一頭霧水。
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解釋説,因為保險都是有責賠償,必須要認定責任方,包括自然災害天氣,不能光由顧客説,還需要拿出依據,這也是為了避免保險賠償中的道德風險,而且這個證明是需要入檔的。
“暴雨證明”找誰開?保險公司説,可以找氣象部門開具這個證明。6月14日下午,楊先生託朋友找到漯河市氣象局,開到了這個證明。記者看到,證明上寫着:“根據漯河市氣象局漯河國家氣象觀測站氣象資料顯示,2018年4月11日23時-12日20時,我市出現暴雨天氣過程,降水量56.4毫米,特此證明。”
證明開具後,6月28日,保險公司的理賠到賬。
有保險公司稱無需開氣象證明
7月3日,記者聯繫了漯河市氣象局業務科有關負責人,該負責人説,所謂的“暴雨證明”也就是“氣象證明”,在平常的業務中,他們也遇到不少前來要求開具“氣象證明”的人員。比如:有的開發商因為天氣原因延遲交房了,他們就委託律師前來讓他們開個證明。
記者採訪了漯河市幾家保險公司,他們對是否需要開具氣象證明的做法要求不一。
有的保險公司説,自然災害造成的車輛損毀,某些需要開氣象證明,另一些從損傷痕跡上如果確認系自然災害造成,就不需要開氣象證明。這需要視氣象災害種類而定。
“看看主流報紙上的新聞報道就知道了。”一家保險公司的人員説,“去年漯河遭遇‘8·19’暴雨天氣,如果受損車主都找到氣象部門開證明,那得開到啥時候。”
大河報·大河客户端首席記者劉廣超通訊員王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