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政府”被認定為詐騙集團,犯罪所得逾7.7億
據新華社7月9日消息,台灣桃園檢方當天宣佈,已偵結“台灣民政府”詐欺、洗錢案件,該組織不法獲利逾7.7億元(新台幣,下同),系詐騙集團,首腦林志昇夫婦等6人遭起訴。

右二為“台灣民政府”首腦林志昇(資料圖)
桃園檢方表示,這6人涉嫌共同以“台灣民政府”名義長期詐欺、洗錢,檢方偵查發現被告的詐術內容、取款名義、所得流向均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本質上是詐騙集團。
檢方指出,經過密集傳訊數百人後,並比對查扣的賬冊、檔案與外部金流後,初步查出共有315人遭詐騙受害,估計犯罪所得逾7.7億元。被害人遍及島內各地,若有被害人出面指訴,將持續依法究辦。
檢方查扣現金逾1.3億元,同時查出林志昇擁有4筆土地、4筆建物等財產,並已向法院聲請宣告沒收、追徵。
“台灣民政府”成立於2008年,其網站發佈的“主張”聲稱:“日本天皇保有台灣所有權,美國總統握有台灣佔領權。”該組織身份認同上的嚴重錯亂早為台灣社會所詬病。相關資料還顯示,該組織並未在台當局登記,但多年來並未被取締,在台灣各地還設有公開的“辦事機構”。
今年5月11日,台灣桃園檢方偵辦“台灣民政府”詐欺、洗錢案件,聲請羈押林志昇夫婦等被告。
據台灣綠營媒體“自由時報”稱,被起訴的6人除了現年67歲的“秘書長”林志昇及其51歲的妻子林梓安之外,還有79歲的“台灣民政府”中央會館等建築物及土地等不動產的所有權人遊象敬,78歲的“中央國務院內務總理大臣”蔡財源,以及67歲的“財政大臣”許義明。
據台灣“中央社”稱,至於林志昇等6人遭台灣民眾檢舉,以“台灣民政府”之名活動,是否違反了台灣地區法律對“國家安全”等事宜的規定,檢方表示,“台灣民政府”未利用外國政府發展組織機構或蒐集情報,本質上為“詐騙集團”,不符合台灣地區“國安法”所規定的“意圖危害國家安全發展組織”要件。
台灣“聯合報”則指出,受詐騙的315人主要是中高齡者,其中不乏醫生、教師等知識分子,其中多位受騙者還堅稱“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檢察官不懂他們的法律,甚至在檢方偵訊時拉檢察官入會,邀請他們去上課聽講。
檢方還稱,會員中有位商人曾跟着林志昇赴美、日參加活動,因都是與非官方層級人員接觸,開會也選在度假飯店,不像正式國際交流,商人向林志昇提出質疑“怎麼不找特朗普總統來?”,被林妻駁斥“美國誰理你”後才如夢初醒。
“聯合報”還稱,林志昇等人還以虛構“美國軍政府授權”發售“身份證”、“車牌”、“旅行證”及課程對外吸金,內部甚至以績效鼓勵招募新會員。
有會員遲遲等不到“台灣民政府”執政開始起疑,林志昇為將此事合理化,稱自己已提起“請求美國接管台灣訴訟”,謊稱勝訴就能加速執政,“但該案前年遭美國法院駁回”。
林志昇還説,會員每捐助一元台幣,執政後可兑換幣值同一美元的一元正台幣;此外,林志昇等人還於該組織官網營造“台灣民政府”是受聯合國、G7、G20等國際政府間組織承認的假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