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方:海灘掛綠旗不代表出海沒風險,確認船長事前收到預警
今天(10日)的普吉沉船事故發佈會上,泰方稱船長對天氣情況負主要責任,船長需要自行判斷,碼頭上掛綠旗並不代表海上完全沒有危險。泰方還表示,確認船長收到了天氣預警,警方具體調查結果將在稍後公佈。
此前有泰國地接社負責人就普吉沉船事故稱,風暴來臨前,並沒有船公司和旅行社收到有關風暴的警告,且海上插着“代表好天氣,非常安全,適宜出海”的綠旗。
此外,泰方已就事故船隻的質量問題展開調查。
“掛綠旗不代表出海沒風險”
據澎湃新聞7月10日報道,在當天的新聞發佈會上,泰方就“鳳凰號”遊船傾覆事故中的天氣預警情況作出回應。
泰方發言人稱,關於天氣預警,氣象局會對天氣進行預測,準確性和及時性會有誤差,這片海域的情況會有變更,旗子(注:在出海碼頭旗杆上懸掛的旗子,紅旗代表禁止出海,綠旗代表可以出海)的變更,會和當地船員和船長進行溝通後變更,不僅僅依據天氣。
該發言人表示,船長對天氣狀況負有主要責任,船長需要自己進行判斷。由於天氣變化較快,船長是否安排船隻出海並不僅僅根據氣象局發佈的消息。此外,海事廳負責掛旗子,掛旗子前一定會先得到氣象局發佈的相關信息,再和船員和船長溝通後懸掛。
關於5日事發當天掛旗子的時間,泰方稱,4日已發佈天氣預警,並確認船長收到了天氣預警,警方具體調查結果將在稍後公佈。如果發現失職,相關人員會被指控。
不過,這名發言人也表示,即使發佈綠旗並不代表海上完全沒有危險。由於負責掛旗的部門是海事廳,泰方正在追究海事廳相關人員是否負有責任。
據媒體此前報道,有泰國地接社負責人透露,據其所知風暴來臨前並沒有船公司和旅行社收到了有關風暴的警告。僅有一張針對當地捕魚者發出的風暴通知,掛在漁業部門的網站上,並非對旅行社和船公司發出,且發出時間為當天下午4點,但上午遊船便已紛紛出海。
該地接社負責人説,當天出海的遊船非常多,絕不止最後發生事故的兩艘,大家都普遍反映沒有接到過預警。而且,“7月5日,遊船們出海前,指示旗肯定是綠色的。”
報道稱,泰國氣象局下發緊急通知的時間是當天下午4點,當地大部分的船已處於從皇帝島或者皮皮島返程或者返程登船中。同時,這份通知並非“禁令”性質,是一份“通知”級別的預警。
據澎湃新聞報道,泰方的天氣預警分為兩個時段發佈,分別為早上5點和晚上9點。海事廳負責人説5日當天發佈了三次預警。
但據記者瞭解,掛旗限制的是小型船隻,但“鳳凰號”和“艾莎公主號”這些船體超過10米的船隻,按照泰方規定是可以出海的。
對“鳳凰號”質量問題展開調查
泰國海事廳第三海事處處長稱,“鳳凰號”的質量問題調查已經在進行中。

圖自@泰國頭條新聞
據報道,海事局是泰國的船隻質量監管部門。“鳳凰號”於2017年8月建造完畢,並在當月取得相關證照。泰國的船隻執照一年審核一次,“鳳凰號”下次的船隻審核限期為2018年8月之前,距今還有2個月。
所以“鳳凰號”是泰國合法船隻,並且是一艘只有10個月船齡的新船。
海事局官員稱,他認為“鳳凰號”質量沒有問題,但還得看調查的結果,船長應該對此次事故負有主要責任,除了忽視天氣預警這個導致意外事故發生的主要因素外,船長太晚棄船也是原因之一。
泰方7月10日表示,從9日到10日早上,新發現並打撈上岸3具遇難者遺體,“鳳凰號”遊船傾覆事故遇難者人數已經升至44人。
據央視新聞客户端報道,中泰雙方在發佈會上證實,目前失聯人員為3人,其中包含一名在“鳳凰號”船體內未被打撈出水的遺體。
泰方發言人稱,已向法院提交針對鳳凰號船長的起訴。針對“鳳凰號”負責人及“艾莎公主號”船長的起訴正在進行證據收集。警方已完成十名證人的證詞收集工作。
中方發言人則表示,中泰雙方正在就聯合調查的細節進行溝通,待調查結果出爐雙方將共同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