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例共享單車破產案:小鳴單車用户債權超過11萬筆
人民日報客户端7月11日消息,上午9時,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向社會通報全國首例共享單車破產案(“小鳴單車”經營者——廣州悦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破產案)的最新進展情況。
在新聞發佈會上,廣州中院副院長吳筱萍向媒體記者通報了廣州中院裁定受理“小鳴單車”破產案以來的工作情況,介紹了該案的主要特點,並詳細介紹了廣州中院在審理該案過程中積極採取的主要舉措。
未及時退還押金,用户提請破產清算
據瞭解,廣州悦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悦騎公司)成立於2016年7月29日,主要經營業務是通過開發手機APP向用户提供共享單車服務。期間,悦騎公司先後在廣州、上海等全國10多個城市投放共享單車超過43萬輛,收取用户押金總額高達8億元。

資料圖@視覺中國
在2017年底,“小鳴單車”開始出現大規模用户押金不能及時退還的問題,引發部分用户向廣州中院提出對悦騎公司進行破產清算的申請。
廣州中院經審查認為,悦騎公司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事實清楚,符合破產受理條件,在今年3月27日作出受理裁定。至此,“小鳴單車”正式進入破產程序。
據清算與破產庭庭長周煥然介紹,昨天(7月10日)下午在廣州中院第二法庭,法院採用“現場+網絡”的參會方式召開了“小鳴單車”破產案第一次債權人會議。“由於該案債權人眾多,召開債權人會議的場地條件有限,除了普通債權人之外,本案提前在‘小鳴單車破產工作信息’公眾號上開通了用户債權人現場參會的報名通道,並以隨機方式從報名參會的用户債權人中抽取22名到現場參會。其他無法到現場參會的用户債權人,可以憑前述公眾號發送的驗證碼參與網絡會議,並可通過在該平台留言的方式發表意見。”
在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上,主審法官公佈了案件審理的基本情況,並指定了債權人會議主席。管理人彙報了企業接管情況及其他履職情況,同時回答了債權人提出的相關問題。
“小鳴單車”債權人眾多,名下財產分散
據廣州中院副院長吳筱萍介紹,全國首例共享單車破產案——“小鳴單車”破產案主要呈現以下三方面特點:
一是涉及債權人眾多,且涉及面廣。悦騎公司的債權人包括用户、供應商、員工三大類,這些債權人散佈在全國十幾個大中城市,極為分散。截至2018年6月27日,“小鳴單車”用户有效申報的債權共計118738筆,供應商申報的債權共計28筆,另外還有由管理人核實的職工債權共計115筆。
二是用户債權的發生是以網絡數據為載體。由於廣大用户是通過手機APP註冊,並通過微信、支付寶等非傳統的方式向悦騎公司交納押金。雖然單個用户申報的債權金額不高,但這些用户數據全部存儲在雲端服務器。針對用户申報的債權,需要找到雲端服務器的原始數據予以核對。
三是悦騎公司名下的財產分散,處置困難。經過管理人前期摸查,悦騎公司賬户上已沒有多少現金,目前管理人僅接管到35萬餘元。悦騎公司的主要財產是散落於各個城市街頭的共享單車,因過於分散而造成回收成本高,處置難度大。
據瞭解,管理人在調查中發現,悦騎公司與其他公司存在以明顯不合理的價格進行交易的行為。為維護廣大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管理人已向廣州中院提起衍生訴訟,要求關聯交易方返還悦騎公司超額支付的“預付款”,並賠償關聯交易所造成的價差損失,廣州中院也依法受理了管理人的訴請。目前該衍生訴訟案件正在審理當中,廣州中院已對關聯交易方採取了相應的保全措施。
由於悦騎公司存儲在雲端服務器的信息資料無法正常使用,為保障破產程序能夠順利推進,廣州中院依據《企業破產法》第十五條的規定,在今年5月10日對掌握公司關鍵信息的企業高管作出了限制出境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