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公安局長程瀚認罪態度差遭重判,曾打落副手牙齒
據微信公眾號“長安街知事”7月13日報道,當天下午,安徽省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安徽省司法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程瀚受賄犯受賄罪、徇私枉法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六個月,並處罰金400萬元,對其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法院指出,程瀚收受或索取他人賄賂,共計摺合人民幣1795.523644萬元,屬於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且具有多次索賄情節,索賄數額多達600餘萬元,且程瀚認罪態度差,悔罪態度不誠懇,故依法對其從重處罰。

程瀚(中)在法庭上 圖源:長安街知事
法院查明,在大肆受賄的同時,程瀚還利用職務上的影響插手干預案件,幫他人“平事”,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
宣判後,程瀚當庭表示將提出上訴。
程瀚生於1963年11月,1985年7月大學後即進入省公安廳工作。2006年至2015年2月,他先後擔任安徽省公安廳辦公室主任、合肥市公安局局長、合肥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安徽省司法廳副廳長等職。
在此期間,程瀚利用職務便利,為單位或個人在企業經營、案件處理、汽車牌照辦理等方面提供幫助 ,直接或者通過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795.523644萬元。
作為曾經的省會城市公安局一把手,程瀚以個性突出、作風強勢著稱,其曾“掌摑副局長”一事在安徽官場廣為流傳。
熟悉合肥公安系統的多位人士表示,大約在2013年前後,因意見不合,程瀚在一次飯局現場當眾掌摑合肥市公安局一位副局長。由於用力過猛,這位副局長甚至被打掉了一顆牙齒。
事後,該副局長家屬就一直向安徽省有關部門舉報程瀚,而程瀚也藉此收穫了“耳光局長”的名號。
長安街知事發現,因認罪態度差被重判的落馬官員不止程瀚一人。

2015年4月,四川省廣元市原副市長、青川縣縣委原書記吳連奇,因犯受賄罪被內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依法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追繳違法所得。
法院審理認為,吳連奇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與妻子何萍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賄賂款共計人民幣893萬元、港幣5萬元,其行為構成受賄罪。吳連奇認罪態度差,酌情從重處罰。
和程瀚一樣,吳連奇收到書面判決後表示要提起上訴。
2009年11月,浙江省台州市路橋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原台州市國土資源局路橋分局局長李嘉受賄一案,一審判決其有期徒刑6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2萬元;並追繳贓款人民幣6萬元上繳國庫。
法院審理後認為,李嘉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錢財共計人民幣6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並認為李嘉在庭審過程中,認罪態度較差,故酌情予以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