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歲娃走丟2小時徒步了8公里 爸爸刷朋友圈才知道
據揚子晚報網7月18日報道,5歲的小洪悄悄獨自出門,迷路後竟走了七八公里。好在被熱心人路上及時發現、一路跟隨保護,並及時報警。
江蘇張家港警方將孩子帶回派出所後,發動所有力量擴散朋友圈尋求線索。而孩子丟了兩小時後,小洪的父親洪先生刷朋友圈,才發現孩子不見了。
6月28日下午5點半左右,張家港樂餘派出所接到熱心市民肖先生的報警電話稱,有個4歲的小男孩獨自走在大馬路上。
據民警介紹,這位肖先生非常熱心,從監控中看到,肖先生跟着孩子跟了三四個紅綠燈,見孩子一直沒有家人選擇報警。

本文圖片均自揚子晚報網
接到報警後,樂餘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到現場,張家港樂餘派出所民警王猛表示:“看到孩子時,我們心裏稍微放鬆了一下,因為他精神狀態很好。”
但是,小孩子見到警察有些害怕,不説話,也不停下,還是一個勁兒往前走。無奈,民警只能將孩子抱進警車,孩子也並未哭鬧。
回到派出所,民警得知,孩子姓洪。根據小洪提供的父母姓名和電話號碼,民警便開始多方查詢、比對,但是一直未能找到信息可以匹配上的人。
同時,民警也一直留心有沒有尋找孩子的報警人出現,但是始終沒有報警人和報警電話出現。
眼看着多種方法都無果,民警便想到了使用微信朋友圈尋找孩子家長的方法。樂餘派出所通知轄區所有民警、輔警都轉發朋友圈,將孩子的信息儘快擴散出去。
幸運的是,這則短暫的尋親啓事很快就有了好消息,2小時後,民警接到了孩子父親洪某的電話,確定了男孩的身份。

晚上7點多,洪某趕到派出所。令民警沒想到的是,原來,4歲的小洪與父親竟不是樂餘人,而是居住在南豐鎮。
當天下午,小洪貪玩從家裏走了出來,沒想到竟然一路步行8公里,走到了樂餘。而在家的小洪父親根本沒有發現孩子不見了,直到在朋友圈看到了孩子的信息。
據張家港樂餘派出所民警介紹,在兒童走失的案例裏,走失兒童大多是10歲以內的孩子。走失的原因主要有以下3種:
1、大人帶着外出閒逛時,孩子貪玩走丟;
2、“熊孩子”不甘一個人在家“寂寞”,偷偷溜出去玩耍;
3、初次來到這個陌生城市的“小候鳥”,由於不熟悉路線,在家附近走失。
對此,民警提醒,一定要做好防範教育,萬萬不可讓幼童離開家人的視線。其次,也要儘量讓孩子熟記父母姓名和電話。一旦發現孩子走丟,更是要立即報警,向警方尋求幫助。
(記者 於蘇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