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格力一員工謊稱能買格力2代手機 騙5萬打賞主播
7月23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了珠海格力電器模具分廠職工楊隆勝詐騙一審刑事判決書。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6年7月至8月,楊隆勝在珠海市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模具分廠工作期間,對同事宣稱可以買到格力2代手機,分別收取被害人温某、周某1應等21人的購機款人民幣58460元。被告人楊隆勝收取以上款項後,沒有用於給同事購買手機,而是在網上看直播刷禮物給主播揮霍。2016年10月初,被告人楊隆勝離開格力公司不知去向。2017年12月22日,被告人楊隆勝到珠海市公安局明珠派出所投案自首,並退清全部贓款。
法院認為,被告人楊隆勝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楊隆勝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楊隆勝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最終判決被告人楊隆勝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