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食藥監局向長沙娃哈哈發警示函
8月1日,湖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湖南食藥監局”)網站發佈公告稱,7月25日,湖南食藥監局組織相關監管人員和審評人員,對長沙娃哈哈乳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沙娃哈哈”)進行了飛行檢查,檢查發現該企業生產環境條件、生產過程控制、貯存與交付控制3個方面均存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相關要求的情況,向該企業發出了警示函。

警示函稱,娃哈哈配料車間入口更衣室吊頂有裂縫,不平整,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中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和《食品生產通用衞生規範》(GB14881-2013)6.2.1條款中關於廠房地面、屋頂、天花板及牆壁有破損時,應及時修補的要求。
警示函還指出了生產過程控制的問題:1、一般作業區和理瓶車間(準清潔作業區)之間有門直接連通,人員可隨意出入,未有效管控。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中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和《食品生產通用衞生規範》(GB14881-2013)4.1.3條款中關於廠房和車間應根據產品特點、生產工藝、生產特性以及生產過程對清潔程度的要求合理劃分作業區,並採取有效分離或分隔的要求。2、CIP清洗系統酸鹼投料間與飲料配料車間有門直接連通,未有效管控,物流易交叉污染。《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中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和《食品生產通用衞生規範》(GB14881-2013)4.1.2條款中關於廠房和車間的設計應根據生產工藝合理佈局,預防和降低產品受污染的風險的要求。
在貯存及交付控制方面,警示函還指出,1、三個子公司原輔料存放在同一個庫房,未嚴格分區管理。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中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和《食品生產通用衞生規範》(GB14881-2013)5.1.8.3條款中關於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裝材料等應依據性質的不同分設貯存場所、或分區域碼放,並有明確標識,防止交叉污染的要求。2、食品添加劑庫房未實施專人管理。不符合《食品生產通用衞生規範》(GB14881-2013)7.3.3條款中關於食品添加劑的貯藏應有專人管理,定期檢查質量和衞生情況的要求。
針對此次飛行檢查發現的問題,長沙娃哈哈未提出異議。湖南食藥監局已責成長沙食藥監局監督長沙娃哈哈進行整改,並針對檢查中發現的涉嫌違法違規問題進一步調查處理。長沙食藥監局將於2018年8月31日前將長沙娃哈哈整改或查處情況報告湖南食藥監局,並適時向社會公開。
除娃哈哈收到警示函外,長沙天冰冷飲有限公司、湖南太子奶集團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湖南零零嘴飲料有限公司、湖南洞口辣妹子食品有限公司也都因為生產環境條件、生產過程控制、貯存與交付控制以及從業人員管理、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問題被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