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東盟“南海行為準則”達成里程碑協議!一支隊伍已赴南沙值班
8月2日,中國-東盟外長會議在新加坡舉行。而當天最大亮點,要屬中國與東盟國家就“南海行為準則”單一磋商文本草案達成一致,這是一個里程碑式的協議。
據新華社2日報道,當天,國務委員兼外交部長王毅在新加坡出席中國-東盟外長會議。
王毅説,剛才新加坡外長宣佈中國與東盟國家已就“南海行為準則”單一磋商文本草案達成一致。這是“準則”磋商取得的又一個重大進展。我相信,只要我們排除外來干擾,“準則”磋商就能加速向前推進。事實將證明,中國和東盟國家有能力維護南海地區和平穩定,有能力通過磋商達成共同遵守的地區規則。
王毅説,我還要告訴大家的是,幾天前,中國已安排中國最先進的海洋救助船,並配備專業搜救隊伍赴南沙值班待命,可在各國船舶需要時第一時間提供海事救助服務。未來,中國還將陸續向地區國家提供科研和氣象等國際公益服務。
據香港《南華早報》消息,新加坡外長稱此協議是一個“里程碑”。
《南華早報》截圖
中國與東盟國家對南海和平與穩定的探索,從東盟在20世紀90年代初提出要與中國磋商南海問題開始,已經進行了將近30年。
2002年,中國與東盟十國就《南海各方行為宣言》達成一致。但是,該“宣言”實質上並沒有法律約束力,其政治意義實際上大於政策效力。因此,“南海行為準則”的磋商,其中一個關鍵問題就落在了其實質效力上,這是否是一個區別於“宣言”、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準則”?
澎湃新聞2017年11月的分析文章指出,東南亞的主流觀點是希望“準則”具有法律約束力,雖然東盟十國之間對這一問題的看法也不盡相同。
人民網2015年8月4日的文章分析指出,菲律賓、越南等國執著於“行為準則”且對開展磋商和儘早達成有着十分急切的心理。因為長久以來,菲律賓和越南等東盟國家一直擔心中國以對話換時間,對中國以切實的維權行動增強對南海局勢的掌控持有擔憂心理。對這些國家來説,“行為準則”所具有的法律效力與約束性就是遏制中國在南海開展活動的最大期待。
與菲越等國家類似,美國、日本等域外大國也持有相同或相似的心理,希望以“行為準則”的約束力來管制中國在南海的舉措和維權行動,以期實現這些國家定義的“海洋安全”。
報道稱,**對於中國來説,“行為準則”應該被賦予更高的內涵。**中國應和東南亞國家一道,將協商和溝通的“行為準則”構建為中國-東盟南海海上安全規範和建立相應的對話、溝通平台,在“主權爭議”無法獲得實質性解決的情況下,以南海海上共同安全規範的重塑,增進中國和東盟國家在海上安全方面的互信關係,為南海安全維護提供一個適合的制度規範。
畢竟,近年來,南海主權爭議困擾着周邊國家,一些域外國家千方百計通過南海問題來離間中國與東盟關係。
首先,周邊國家一直在南海主權上與中國存在爭議。我國維護南海主權,提出的“九段線”主張,曾遭到周邊一些國家的反對。2014年3月,菲律賓向國際仲裁法庭提交長達4000頁的訴狀,指控中國在南海的九段線違反海洋法公約,宣稱菲方對仁愛礁等爭議島嶼擁有“唯一主權”。2016年7月12日,海牙國際仲裁法庭對南海仲裁案做出最終裁決,判菲律賓“勝訴”,並否定了中國主張的“九段線”。當時外交部回應稱,所謂南海仲裁庭一開始就是建立在菲律賓違法行為和非法訴求基礎上,它的存在不具備合法性,它做的一切裁決都是徒勞的、沒有任何效力的。除此之外,越南也曾對“九段線”表示不承認。
此外,一些域外國家也試圖干涉南海問題,使中國與東盟在南海上的磋商更加困難。去年8月中國-東盟外長會議期間,美日澳等一些國家卻不斷重提南海軍事化等老調,干擾相關國家解決南海問題的努力。
不過儘管如此,去年的會議還是取得了不小成果。據觀察者網此前報道,2017年8月,第50屆東盟外長會議暨相關會議結束時,宣佈採納“南海行為準則”框架;再來是8月集會,以框架為依據,討論行為準則的形式;最後由東盟及中國的領袖在11月的東盟高峯會,宣佈正式展開行為準則磋商。
泰國外交部東盟司司長素里亞1日就表示,此前每個利益攸關方都有它們自己的談判文本,“雙方首次同意就談判文本達成一致”。這一進程需要時間才能得出結論,行為準則不是解決爭端的正式文件,該問題將在雙邊基礎上加以解決。
可見,中國在“行為準則”上的觀點佔了上風。同時,行為準則磋商的不斷進展代表着,關於南海形勢,東盟越來越多國家認識到與中國合作維護南海穩定的重要性。
正如王毅2日所説,好比中國與東盟國家建設一所房子,過去,11國家有11個設計方案,現在我們有了統一的設計方案,打好了基礎,同時建設起了四梁八柱,下一步我們將進行非常具體的案文磋商,我想只要沒有外界的干擾,“南海行為準則"磋商將加速向前推進,事實將證明中國與東盟國家完全有能力共同維護南海和平穩定,完全有智慧達成一份共同遵守的地區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