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檢方就中國姐妹遇害案提起上訴,此前主張死刑卻判23年
【觀察者網 綜合報道】據日本共同社2日報道,關於因涉嫌殺害相識的中國籍姐妹並將屍體裝入旅行袋遺棄到山中被控殺人、棄屍等罪的日本無業人員巖崎龍也(40歲),橫濱地方檢察廳2日以不服橫濱地方法院做出的有期徒刑23年的判決為由提起上訴。
檢方此前要求判處巖崎龍也死刑。被告方則主張無罪,已提起上訴。

被告巖崎龍也 圖自海外網
2017年7月6日,被告闖入姐姐陳寶蘭(歿年25歲)和妹妹陳寶珍(歿年22歲)居住的位於橫濱市中區的公寓,壓迫兩人頸部致死,並將屍體裝入旅行袋搬出,於7日連包一起遺棄在神奈川縣秦野市的山林。
2017年7月11日晚,中國籍姐妹家人向中國駐日本大使館求助,反映兩人失聯。使館隨後通報稱,日本警方先後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和涉嫌遺棄遺體罪,逮捕了該案嫌犯巖崎龍也。
據共同社今年7月3日報道,當天,日本橫濱地方法院對此案進行首次公審,但被告巖崎龍也一方**否認全部起訴內容,辯稱“是留日簽證資格即將到期的姐姐提出偽裝失蹤,姐妹倆自己進入旅行袋”,巖崎只是將裝有姐妹倆的箱子帶到被請求的地點,沒有參與作案****,辯方律師也主張無罪。**
在7月11日的公審中,檢方以“屬於有計劃的極其殘暴的行為”為由要求判處被告死刑。
7月20日,橫濱地方法院對被告人做出了有期徒刑23年的判決。
日經中文網報道稱,審判長就判決理由表示,被告對遇害的姐姐抱有好意,但發現被害人僅將自己作為假結婚對象,這成為殺人動機,被告因害怕妹妹發覺此事,遂將妹妹也殺害。
審判長就沒有判決死刑或無期徒刑的原因指出“難以認定被告殺害妹妹和遺棄屍體是經過周密計劃,被告也沒有使用兇器,沒有理由判決重刑”。
日本是發達國家中仍保留死刑的少數幾個國家,但死刑申訴程序漫長。據日本法務省的數據,截至2017年12底,被判決死刑(尚未執行)的犯人自2007年以來已連續超過100人。在未執行的123名死刑犯中,有96人正在請求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