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取消台港澳人員在內地就業許可事項審批
據中國政府網8月3日消息,國務院宣佈關於取消一批行政許可等事項的決定,其中包括取消台港澳居民在內地就業許可事項。取消審批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將盡快出台配套政策措施,進一步便利港澳居民在內地就業、創業。
以下為決定全文:
國務院關於取消一批行政許可等事項的決定
國發〔2018〕2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研究論證,國務院決定取消11項行政許可等事項,現予公佈。另有6項依據有關法律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國務院將依照法定程序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訂相關法律規定。對取消的行政許可等事項,相關部門要制定完善事中事後監管細則,自本決定發佈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規定向社會公佈,並加強宣傳解讀、確保落實到位。
國務院
2018年7月28日
國務院決定取消的行政許可等事項目錄(共計11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