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公寓》電影遭起訴,疑未經劇版出品方准許擅自制作
【綜合/觀察者網 陸雨聆】電影版《愛情公寓》還有3天就要正式上映了。這段時間它倒一直沒消停,先前陷入抄襲爭議,如今又陷入版權爭端。
8月6日,劇版《愛情公寓》的出資方和唯一版權人——聯凡計算機技術上海公司被曝起訴《愛情公寓》製片人兼編劇汪遠等擅自投資、製作、發行影版。另一邊,影版則迅速澄清,否認侵權。
但此事立刻遭到網友調侃,看到《愛情公寓》講版權,總覺得哪裏怪怪的。且在這個敏感的時間點爆料,難免有炒作之嫌。

影版《愛情公寓》海報
6日下午1點許,微博@愛情公寓 突然曬出多份協議書,稱《愛情公寓》是由聯凡計算機技術上海公司投資並享有全部權利。而汪遠等人在聯凡不知情的情況下,擅自投資、製作、發行電影。聯凡方面已向各大出品、發行公司寄送法律文件,提起民事訴訟,並向電影局及中影要求停止上映。

需要注意的是,@愛情公寓 並不是電視劇或電影《愛情公寓》的官方微博,其認證為上海尚慶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簡介上則寫着:“IPart愛情公寓-最受女生喜愛的温馨交友社區……2008年,我們以公寓住户的故事為原型,投資拍攝了《愛情公寓》電視劇”。
從其曬出的“版權證明書”上可以看到,聯凡計算機技術上海公司為劇版《愛情公寓》的出資方和唯一版權人。

“情景劇《愛情公寓製作協議書》”上則顯示,甲方聯凡“擁有本劇有關的一切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本劇版權、版權的延期和續展、發行權和許可權、商標權、相關衍生商品權益,以及發佈廣告、宣傳或以其它形式利用本劇的權利”。
乙方落款則是“上海高格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張遠”,簽約時間是2008年5月17日。


此外,這條微博也曬出了“《愛情公寓2》製作協議書”“關於影視劇《愛情公寓》續集開發聲明”等文件,上面同樣標明瞭聯凡對《愛情公寓》的版權權益。


這張“申請函”上則可以看到,以汪遠為法人的上海高格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和上海電影集團有限公司、上海騰訊影業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成為“被申請人”。聯凡果然已經提起民事訴訟。

由情景劇《愛情公寓》原班人馬打造的電影版原定於8月10日上映。雖然《愛情公寓》陪伴了不少人的青春,但也因為被扒出台詞、劇情抄襲多部英美劇,使電影還未上映就飽受爭議。
此番,聯凡和高格雙方又陷入版權爭端,在網上也展開了一場“口水戰”。
事件曝光不到3個小時,高格方面就通過影版《愛情公寓》官微發佈聲明,否認侵權。

該微博又曬出1-4季《愛情公寓》的作品登記證書及聯凡給高格的續集開發授權聲明,並表示高格依法擁有電影《愛情公寓》完整著作權,並已事先獲得了一切必需的法律授權與許可。
此外,對於就《愛情公寓》著作權及知識產權進行惡意誹謗和騷擾的行為,高格保留對其進行訴訟乃至追責的權利。


而@愛情公寓 也不甘示弱,在1個小時後發文強調,他們不是蹭熱度,更不是為電影炒作,只是不想讓這種侵權行為一再發生。
首先,他們向高格出具授權書的同時,雙方曾簽署:聯凡對後續劇集享有主要出品人權益和最終解釋權。其次,聯凡擁有第41類節目及戲劇製作商標,而高格並沒有。他們還在積極尋求法律及政府機構的幫助,“公道自在人心”。


6日晚,聯凡相關負責人李先生在接受新浪娛樂採訪時再次澄清,己方並非在蹭熱度。由於公司在台灣,直到7個月前看到高格發佈了第一張海報,才知道電影已經開拍,之後便開始收集證據,一直到上週五才把這些材料全部寄送完成。在微博發佈前,他們也一直在與高格及汪遠聯繫,但後者一直在否認拍攝。
他進而表示,《愛情公寓》抄襲問題曾是雙方談崩原因之一,聯凡希望高格有原創的內容。此番告其侵權,主要訴求是希望電影暫緩上映,雙方後續再進行洽談。
即便聯凡兩次否認是在為即將上映的電影炒作“造勢”,但依然有一眾網友表示不信。
畢竟,這個時間點着實敏感。




還是王傳君“能掐會算”,成功避雷。

不過,冷不防看到《愛情公寓》講版權,總覺得哪裏不太對……


有網友諷道:明明自己就是抄襲劇,但版權意識還挺強。



至於還會不會給連續曝出醜聞的電影“捧場”,這句調侃則收穫了一大串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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