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知名女教授被曝長期性騷擾男學生,卻獲女權主義者力挺
【文/觀察者網 王愷雯】
提到性騷擾,人們第一反應通常會把女性當受害者,但有時候,女性也會成為施暴者。例如美國最近曝光的一起事件中,主角的性別發生了轉換:一名男研究生指控一名女教授對他進行性騷擾。
然而,被指控的教授卻受到包括女權主義者在內不少學者的力挺;有學者甚至表示,針對該教授的調查是在打擊女權。
批評者認為,支持教授的“女權主義者”都是“偽君子”;濫用權力去施行性騷擾並沒有性別上的差異。
《紐約時報》13日報道,經過為期11個月的調查,66歲的紐約大學日耳曼語及比較文學系女教授羅內爾(Avital Ronell)被指控對男性前研究生萊特曼(Nimrod Reitman)進行了長達3年的性騷擾,包括身體及言語。

紐約大學教授羅內爾 圖自外媒
在投訴中,萊特曼提供了幾十封電子郵件作為證據。郵件顯示,羅內爾用“我最愛慕的人”、“甜蜜可人的寶貝”、“我驚豔美麗的尼姆羅德”等露骨字眼稱呼他。
此外,羅內爾還強行與萊特曼發生肢體接觸。萊特曼稱,2012年春季,羅內爾邀請其前往巴黎和她住幾天,還在午睡時讓萊特曼在卧室裏為自己唸詩。“這對我而言已經是紅線了,”萊特曼説:“但我想,來都來了,最好不要吵架。”
但之後,羅內爾的行為越發過分,她把萊特曼拉到牀上,“她吻着我,吻着我的手,吻着我的身體。”
第二天早上,萊特曼和羅內爾對峙:“昨晚發生的事是錯的,你是我導師。”
但羅內爾沒有因為萊特曼的不滿停止不當行為,接下來的幾個學期,萊特曼幾乎每個週末都會在她的公寓裏工作,後者經常向其發送表達愛慕和渴望之情的短信和電子郵件,還不停給他打電話,如果他沒有及時回覆,就會被導師拒絕一起工作。
萊特曼對羅內爾的行為並非沒有抵抗,但他説自己的抱怨會遭到她的報復,甚至干擾他的就業。
美國VOX新聞網指出,研究生尤其容易受到導師的騷擾,後者往往對其職業方向有着巨大控制權。
據悉,現年34歲的萊特曼是一名同性戀男子,已經與一名男子結婚,而羅內爾是一名女同性戀者。

萊特曼 圖自《紐約時報》
在萊特曼畢業兩年後,他選擇將一系列事件全盤托出,並指控羅內爾性騷擾、性侵犯、跟蹤和報復。今年5月,紐約大學接受了對羅內爾的性騷擾指控,但對其他指控不予採納。
獲女權主義者力挺
羅內爾已被紐約大學停職,但她否認有任何性騷擾行為,而是基於兩個有着共同學術背景和情感的人之間的交流,“那些被萊特曼稱為是性騷擾的通信,發生在兩個成年人——一個男同性戀和一個女同性戀之間。”
在給《紐約時報》的聲明中,羅內爾強調:“我們的交流在這三年裏是相互的,我得到了他的回應和鼓勵。”
羅內爾被同事們稱為“世界上為數不多的優秀哲學家之一”,對文學研究、精神分析學、女權主義哲學、政治哲學和倫理學等領域都做出不少貢獻。
在紐約大學對這位知名教授做出停職決定後,一批來自世界各地的學者,由知名女權主義者朱迪斯·巴特勒(Judith Butler)領銜,給紐約大學寫了一封聯名信,為羅內爾辯護。

朱迪斯·巴特勒
信中寫道:“儘管我們無法獲得調查的機密檔案,但我們都在羅內爾教授身邊工作多年…我們都看到了她與學生的關係,我們中的一些人知道有人針對她進行惡意攻擊。”
“我們為羅內爾教授的優雅、敏鋭智慧和知識作證,請求她被賦予應有的國際地位和聲譽。”
德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修辭學系主任戴維斯(Diane Davis)也是聯名信簽署者,她説讓她和同事們感到不安的是,萊特曼正在使用女權主義的工具——“教育法修正案第九條(Title IX)”來打擊女權。
這裏提到的“教育法修正案第九條”在此次事件中被作為調查依據。該條款由美國教育部在1972年擬定,禁止在接受聯邦財政資助的教育項目或教育活動中實行性別歧視。
這封信很快遭到了反駁,Quartz網站批評,這封信的作者中傷原告,暗示被告的突出地位應該影響其所受待遇,****把調查描述為對被告的傷害。但作者卻並沒有在自己進行調查或提供證據的情況下證明被告無罪。
批評還指出,許多簽名為羅內爾辯護的人都是女權主義者,但在一個認真對待暴力的社會中,所有被指控者都應接受調查,這些規則不應有任何例外,即使被調查者是女性。
VOX新聞網評論稱,羅內爾並非近期唯一一個被指控性騷擾的女性,這也提醒人們,**所有性別的人都有濫用權力的能力。**即使走出學校,在美國等級森嚴的職場中,任何一個需要薪水的人都很容易受到騷擾,不管是男是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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