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商協會:給予大公評級嚴重警告處分 責令其深入整改
【觀察者網綜合報道】
中國證券網8月17日消息,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常德鵬17日在發佈會上表示,近日,證監會對大公國際開展專項檢查,發現大公國際存在如下問題:公司與關聯方公章公用,對多家發行人開展評級工作同時提供諮詢服務,個別評級項目底稿缺失,違反資信評級業務相關規定。證監會要求整改期限一年,期間大公國際不得新接證券市場評級業務,不得更換不符合條件的高管,目前證監會已完成行政監管措施的告知程序,後續工作依法推進。
常德鵬表示,證券評級機構應制定科學的評級方法,建立健全防火牆制度,合理劃分內部機構職能,防範利益衝突,建立內控機制,提高服務資本市場的內容,證監會將與央行加強監管協作,進一步推動銀行間市場與交易所債券市場的互聯互通。

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網站當日也發佈相關消息,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披露,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在開展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市場評級業務過程中,存在以下違反自律管理規則的行為:
一、大公評級及相關從業人員向受評企業提供大額諮詢服務;
二、大公評級在調查取證過程中提供的多份文件材料存在虛假表述和不實信息。
依據相關自律規定,經2018年第8次自律處分會議初審、2018年第9次自律處分會議複審,給予大公評級嚴重警告處分,責令其針對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全面深入的整改,暫停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市場相關業務一年。

加強市場自律管理 規範信用評級市場秩序
經查,2017年11月-2018年3月,大公評級在為相關發行人提供信用評級服務的同時,直接向受評企業提供諮詢服務,收取高額費用。同時,在交易商協會業務調查和自律調查工作開展過程中,大公評級向協會提供的相關材料存在虛假表述和不實信息。經兩次自律處分會議審議,大公評級上述行為明顯違反《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信用評級業務自律指引》《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市場自律處分規則》相關自律規定,違規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影響負面,決定給予大公評級上述自律處分。
信用評級機構作為債務融資工具市場的重要中介機構,應當恪守獨立、客觀、公正的基本原則,發揮好資本市場“看門人”的應有作用。信用評級機構直接為受評企業提供諮詢服務,嚴重背離獨立原則,為銀行間債券市場相關自律規則所禁止。大公評級的違規行為,違反行業規範、業務規則和合規運行基本要求,對市場造成了嚴重的不良影響。
交易商協會將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債券市場穩健發展的系列部署,加強對銀行間市場自律管理,着力維護市場良好運行秩序。市場各類主體應進一步增強合規意識和市場責任意識,嚴守底線、恪守規則,共同推動銀行間債券市場穩健有序發展。同時,交易商協會也將繼續加強與相關監管部門的協同配合,遵照公司信用類債券部際協調機制會議達成的各項共識,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大公國際資信評估有限公司,是中國信用評級與風險分析研究的專業機構,是面向全球的中國信用信息與決策解決方案的主要服務商。1994年經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經貿委批准成立。作為中國信用評級行業和市場最具影響的創建者,大公具有中國政府特許經營的全部資質,是中國認可為所有發行債券的企業進行信用等級評估的權威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