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多部門約談滴滴:責令完成四大整改 否則將下架APP
微信公號“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8月27日消息,8月24日,浙江省温州市發生女乘客乘坐滴滴順風車途中被害的惡性事件,社會影響極其惡劣,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為維護我市出租車市場良好營運秩序,保障乘客合法權益,杜絕此類惡性事件再次發生,8月27日下午,深圳市網信辦、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委聯合約談了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稱滴滴公司)相關負責人。

約談會上,各單位通報了滴滴公司安全生產及經營管理存在的問題情況,行業主管部門向滴滴公司發出了《市公共交通局關於責令依法依規經營與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通知》。
滴滴公司未按照規定向政府部門傳輸報備順風車數據,也未配合公安部門做好駕駛員背景核查工作。
根據滴滴平台向政府監管平台傳輸的網約車數據顯示(順風車數據未傳),平台內仍有近5000名駕駛員、近2000台車輛未取得營運證件。
滴滴順風車業務已出現多宗影響惡劣的安全及營運服務事件,暴露其公司管理存在缺陷與漏洞。
為進一步強化企業安全底線意識,切實落實承運人安全穩定管理主體責任,實現平台內運營車輛、人員全面合規化的基本要求,保障乘客出行安全和合法權益,依據《安全生產法》、《深圳市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深圳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等,市交委責令滴滴平台於9月底前完成以下全面整改工作:
① 嚴格依法依規運營,即日起堅決清理平台內不合規的車輛、人員,禁止平台向未取得許可的車輛及人員派單。
② **立即停止在我市的順風車業務。**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規範經營順風車業務,杜絕以順風車名義,違規開展網約車經營業務。
③ 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切實做好服務質量提升工作,重視與完善投訴處理工作。徹底解決平台上時有發生的虛假註冊等軟件問題,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同時在深圳不得妨礙市場公平競爭,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運營擾亂正常市場秩序。
④ 落實承運人安全穩定管理主體責任,建立與完善信息員及駕駛員誠信管理制度。
同時,市交委將進一步藉助科技發展的力量,實現車載終端亮證功能,通過發揮廣大乘客監督作用,倒逼平台加強生產管理。如滴滴公司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市交委將聯合相關職能部門,按照《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中央網信辦秘書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 國家税務總局辦公廳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關於加強網絡預約出租汽車行業事中事後聯合監管有關工作的通知》(交辦運〔2018〕68號)規定,採取包括但不限於對平台的聯合懲戒、撤銷經營許可證、app下架、停止互聯網服務、停止聯網或停機整頓等措施。
今年,市交委已先後對滴滴出行等8家網約車平台經營企業做出處罰,共查處網約車違法經營案件2106宗,共計處罰金額2692.07萬元。並對滴滴出行平台出現的交通事故、服務投訴事件,多次採取約談、安全檢查、責令整改、行政執法、前往北京約談滴滴總公司相關負責人等措施,滴滴平台承諾落實整改。
同時,針對平台發生的事故,市交委將依照《深圳市安全生產領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暫行辦法》,提請相關部門對滴滴平台相關責任人進行依法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