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滴滴司機羣人員慫恿他人強姦女乘客 被警方拘留10日
新華社9月2日消息,記者當天從無錫市公安局獲悉,無錫本地滴滴司機羣內有多人因為發表侮辱女性和慫恿他人犯罪的有害信息,被公安部門依法查處。
近期,滴滴乘客遇害引發社會關注。然而有人對受害者和女性進行無底線的低俗調侃,無錫本地滴滴司機羣內部分聊天內容在網上曝光後,引起網民憤慨。
無錫市公安局網安支隊接網民舉報後立即開展工作,會同屬地公安機關對違法網民依法查處。
8月27日,網民“神秘人”在滴滴司機羣內鼓動其他司機強姦女乘客,再將車開進江裏。經調查,該網民為曹某某,男,30歲,暫住惠山區。8月30日,曹某某因尋釁滋事被惠山公安分局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0日。
8月27日,網民“蒲公英的約定”在滴滴司機羣內談論女乘客時,發表大量針對女性的淫穢色情言論。經調查,該網民為石某某,男,22歲,暫住新吳區。8月31日,石某某因尋釁滋事被新吳公安分局依法處以行政拘留5日。


圖自@無錫網警巡查執法
無錫警方提醒,悲劇不應成為網絡上的“笑料”和“談資”,而對受害者和女性的言語侮辱更是法理不容。公民應對個人網絡言行承擔責任,任何踐踏生命、蔑視法律的言行都將受到譴責和法律嚴懲。
另外,羣組建立者、管理者應當履行羣組管理責任,即“誰建羣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羣主應承擔起相應責任,否則羣內一旦出現違法有害信息,羣主也將擔責。
(記者 沈汝發)